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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个人享受生活的其他方面所需的基本前提,而医疗卫生就是一个与健康有着最密切联系的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语境下,建构农村医疗改革成果分享的法律机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国目前的农村医疗系统是以合作医疗为主心骨的,但这一制度安排在目标定位、对贫困群体的医疗保障以及自身的组织上存在着弊端。构建农村医疗改革发展成果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要强化政府在农村医疗资源公平分享中的责任;二是要以基本医疗保障为农村医改的基点;三是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以提升医疗资源的配给效率;四是要厘定合作医疗主体间的关系;五是要架构农村的公共卫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