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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78年技术转让局的成立,足以证实菲律宾政府对这种需要的认可,即在保持对菲律宾经济发展贡献最大的、适宜的技术进口和技术选择的同时,尽可能缩小直接和间接进口的技术费用。该局一直把政策转向这些目标,就技术贡献来评估技术转让安排,从技术和经济效益来考虑技术费用,洞察对贸易和发展可能起阻碍作用的明示和默示的限制性条款。上述活动可以根据表现在提成费、许可使用费和技术协助费等有关技术转让的直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