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防范研究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est09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将通过研究金融诈骗罪的有关定义及分类,就金融诈骗罪防范的必要性、产生原因与解决途径等问题进行分析,为防范金融诈骗罪的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意见。
  关键词:金融诈骗罪;防范;研究
  一、金融诈骗罪防范概述
  (一)金融诈骗罪
  1.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
  2.金融诈骗罪的分类
  (1)集资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
  (3)金融票据诈骗罪。
  (4)信用证诈骗罪。
  (5)信用卡诈骗罪。
  (6)有价证券诈骗罪。
  (7)保险诈骗罪。
  (二)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在当下,金融诈骗罪的形式越发多样化,犯罪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可以将金融诈骗罪的主体分为特殊主体和一般主体。若是通过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金融诈骗的,那犯罪主体就是特殊主体,这也就意味着就算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這种看起来与案件无关的,如果其故意提供虚假证明,也会将其认定为犯罪主体,这也就是特殊主体。若是通过以下形式: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贷款、票据结算、兑付募集资金、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等进行诈骗的,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意味着犯罪主体既有可能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有可能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金融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指诈骗罪所侵害的对象,基本上所有的诈骗罪侵害对象都是公私财物,并且这些对象都是受国家刑法所保护的。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在时代的发展下变得越发复杂,它不再仅仅是侵犯公私财物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并且同时还会使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受到侵犯,使国家市场经济秩序受到破坏。
  二、我国金融诈骗罪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诈骗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金额越来越大
  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和旧的金融体系及时跟上时代的变更的大背景下,金融诈骗犯罪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与此同时,这类犯罪的金额越来越大,少则几百万、几千万,多则已达上亿元,已经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巨大的金融风险也在慢慢的潜伏,并且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受骗者也覆盖了各种社会群体,事后处理也异常困难,这也非常容易使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造成社会动荡不安。
  (二)上下内外合伙勾结合伙作案
  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经常会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方式犯罪,这样导致一个案件里有另外一个案件,另外一个案件外可能还包含有另外的案件。金融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金融机构掌握着国库的使用权。如果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按照金融机构规定的规章制度办事,金融诈骗犯罪分子就会很难进行犯罪。为了达到诈骗的目的,金融诈骗犯罪分子正在从银行内部寻找突破口,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金融诈骗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通过各种方式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且金融诈骗犯罪分子会贿赂银行的主管人员,而银行的主管人员也会违背自己的良心去帮助犯罪分子完成犯罪。
  (三)作案手段越发神秘、智能、多样
  时代不断的发展,科技越来越发达,造成高科技手段犯罪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大部分的诈骗手段是将事实虚构或者是讲真相隐瞒,而金融诈骗犯罪分子会更加狡猾和智能的进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金融诈骗犯罪分子会去伪造自有资产的证明文件进行贷款,从而造成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的假象,从而获得偿还贷款的资格,骗取了金融机构的信任,并与其签订贷款合同从而获取了贷款;
  (2)金融诈骗犯罪分子会骗银行其准备生产新产品,从而使其获得的利息比银行的利息高出数倍,这使社会上许多人相信并自愿给他们钱,因此他们受骗了。
  (3)现在金融诈骗犯罪分子都接受了一定的文化教育,从而拥有了金融、贸易、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从而能够发现相关条款制度、法律的漏洞,进行精心策划,设下圈套,引诱人上到受骗。
  (4)将犯罪工具升级为高科技手段,从而使其犯罪事实无法被发现。
  (四)涉案人员复杂,侦查取证困难
  金融诈骗犯罪可以快速获得暴利,巨大的金钱诱惑使得很多人为了钱聚集在一起进行犯罪。并且有一些地位高的工作人员腐败不堪,使侦查人员在侦查取证时止步不前。
  (五)金融诈骗罪危害严重
  金融占据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部位,因此金融犯罪,会使市场经济基础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信用制度受到严重的破坏,它的危害性和破坏力是可想而知的。从当前的案件来看,主要的危害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破坏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整个国民经济的枢纽就是金融,金融同样也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调控的主要工具。一旦金融管理制度遭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就会受到影响,给全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
  2.给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个案件大发生,往往会牵连个人,企业,有的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由于受害人较多,它所带来的损失可想而知。   3.腐蚀社会发展
  有一个犯罪分子可以成功犯罪,并且因此而一夜暴富,当从事劳动和守法经营的人注意到的时候,有些人意志不够坚定,也变成为了追求金钱而不择手段的人,甚至不顾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法律的规定,从而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不良的影响。
  三、如何防范金融诈骗罪
  (一)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加强严格执法
  加强金融立法,实现金融业法制化、法制化、规范化,把整个金融体系纳入法制轨道,是遏制金融诈骗犯罪最有效的途径。为此,必须作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金融行政立法。中国在这方面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信用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也意味着金融立法跨出了一大步。但是不能仅止步于此,为了当下金融改革和发展,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业务管理的方法和金融岗位责任制等行政法规是势不可挡的;二是必须要加钱严格执法,当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对所有人要一视同仁,坚决的对他们进行依法查处,不受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二)建立有效金融工作人员监督机制
  1.建立金融系统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机制
  从当前实际发生的各种案件,金融系统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监督机构的权力还比较弱。想要改变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给予金融系统监察、审计部门一定的权力,使其拥有一定的地位,使其可以独立行使监察和审计的权力,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2.加强群众监督机制
  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因此人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行监督。但如果想要群众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一定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发现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时能够勇敢的进行检举、揭发。
  (三)建立健全金融管理机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改革发展的法规,必须进一步完善“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严格执行公章、密码、钥匙空白凭证管理制度,杜绝盗窃和伪造票据的覆盖;
  (2)严格执行储蓄业务的管理制度,强化结算交换手续;
  (3)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防止非法贷款;
  (4)严格执行对帐制度,以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犯罪;
  (5)严格执行各项岗位双人机制相互制约制度。
  (四)加强对高科技犯罪的预防
  金融诈骗现在已经演变城里一种智能型的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发展趋势就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因此,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就应积极推广使用技术设备和技术预防措施,才能有效地辨伪防骗。
  (五)加强金融系统的综合管理
  金融系统的综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直接相关,在中国各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将专业工作的公安、司法机关和群众的工作相结合,完成各自的职责,共同努力,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道德、文化、教育等手段,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综合治理,健全全社会防范机制,阻止金融诈骗不法分子可利用的所有渠道和空穴。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全社会防范金融诈骗的多层次体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古加锦.金融诈骗罪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14.
  [2]古加锦.金融诈骗罪的罪数形态探析[J].政治与法律,2014(02):28-38.
  [3]古加锦.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J].法律适用,2013(11):31-37.
  [4]高洁.金融诈骗罪若干问题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5]肖中华.论金融诈骗罪适用中的三个问题[J].法学杂志,2008(04):6-10.
  [6]王占洲.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标准[J].政治与法律,2008(06):45-51.
其他文献
摘 要:危险驾驶罪入刑后,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以及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等三个问题是必须理清的,本文致力于讨论以上三个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本罪与相关犯罪有所裨益。  关键词: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相关犯罪  一、追逐竞驶的构成要件  所谓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或者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频繁、突然的并线等行为,然刑法
本文主要针对多重买卖情形下船舶所有权归属的问题展开研究,结合现行法律和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分析船舶的多重买卖下交付与登记在其物权变动中的地位.研究表明,多重买卖数个船
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背景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三明地区作为福建省典型的山区城市,是具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典型代表性地区之一,三明检察
在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问题一直存在,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刑事诉证人的出庭作证率偏低这一问题.我国虽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时对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进行了一
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来逐渐增多,根据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一直探寻更为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去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其
犯罪现场勘察能力是各国刑侦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能力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刑侦人员经常需要对犯罪现场进行识别和勘察,这不仅关系到打击犯罪的整体效果,也反映了整个刑侦系统的工作
摘要:目前法律在校园暴力中软暴力方面存在着法律疏漏。根据现存的法律疏漏,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策。  关键词:软暴力法律疏漏;软暴力完善措施  一、校园暴力中软暴力的法律疏漏  相对于浮于表面而广受关注的行为暴力,软暴力就像黑暗潮湿的地底沟渠,有时其潜藏的危害性更大。所以笔者认为校园暴力中使用软暴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是应当要承擔法律责任的。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大学生诚信缺失已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列举大学生诚信缺失主要现象的基本上,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校教育环境等各方面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可以通过优化社会环境、加
摘 要: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导致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增,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物为物业服务,而物业服务本身具有无性、非储存性以及评价的主观性,使得合同双方抗辩权的内容存在多元性、分散性,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表达,无助于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也没有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类型和行使作出具体的规定。  因此,明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抗辩主体,抗辩权的性质类型以
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犯罪的活动。本文首先对网络犯罪的基本情况(概念和基本特征),以及当前侦查网络犯罪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说明,进而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