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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化的真实实施是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的,从政治理念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角度来看,当下农村土地制度的转型应该是创制一种单一代理的选择型公共制。在这个转型中,身份资格只是农民与土地关系的逻辑起点,经济活动的依据是由市场机制保证的选择性权利,制度和政策所要保证的,主要是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与各种统筹的道义性之间的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