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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和广大民众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下,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进展,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但同时也暴露出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互动性较差、公开与否确定性存疑以及信息公开协调性不足等问题。针对现有问题,转变思想观念、打破部门壁垒、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问责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