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张白条天书引发官场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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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那个初春起,一张白条“天书”致使贵州省绥阳县21名贪官纷纷落马,到现在,这个故事还没有结尾。莫道只是绥阳这个小县贪官污吏多,这只是一个缩影。
  
  半张“天书”贴墙上局长、主任请出来
  
  2009年1月,绥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得到一个线索,称县郑场镇一个林业站,经常把站里处罚的木材卖给一个木材加工厂,其间可能存在吃回扣、设小金库、贪污或受贿等行为。于是,检察官到了郑场镇,着手调查木材加工厂的账面收支情况。调查中,检察官们得到一个信息:该加工厂不久前给县教育局做了一笔150多万元的课桌凳生意,可能存在吃回扣问题。检察官决定对该厂办公室进行搜查。突袭结果是一无所获。收兵回城后的办案人员心有不甘。他们想,150多万元的订单,对县教育局来说不是个小单子,如果真有回扣,这个回扣的数目肯定不少,作为一个合股企业,大额的回扣一定有一个记载。于是,检察官们杀了个回马枪,第二次搜查厂长办公室,就在再度失望准备打道回府时,一位年轻的检察官翻看了一下那些挂在墙上的各种执照、文件等东西,忽然发现其间夹着半张十六开大小的白纸,上边用铅笔写了一些奇怪的數字,没名,也不知是记的什么,不过是一个“李2☉华 11 ” 或“徐 1 、 阳1.5 、 张0.3”一类的字样或符号,全然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天书一般。既然奇怪,何不带回去研究研究?
  当天,检察官们同时也把加工厂厂长请到了检察院一起共读“天书”,请他讲解其中的奥秘。厂长叫乐正旭,开始,他也只是谈一些他工厂的生产情形,说他这个 “汇源木材加工厂”,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当初为了扩大厂的规模和加强对外联络,他把他表兄李泽铭拉来入了股。表兄李泽铭是绥阳县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副经理,很有一些朋友做着官管着事,因此,对外的业务联系大多是他负责。就在这样东拉西扯的闲聊中,检察官突然问道:“你们做了教育局150多万元的课桌凳,你和李泽铭给了对方多少回扣?”,“没有没有没有。”他一连吐了三个“没有”,再加一个“真的没有!”就这一点,检察官已看出乐正旭的破绽,其实,否定得越多越快,恰恰越说明有鬼。
  其实,这时检察官们已经把那张白条读出点味道来了,就把那张“白条天书”递给他看,说:“这是你写的吧?”同时观察他的表情,要他解释解释其中的意思。乐正旭脸色瞬间发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连说,厂里事情多哟,乱麻一团,一时还想不起这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就装着回忆的样子不吱声了。
  这时,检察官忽然问了一句:“你这天书上的几个数字加起来差点就是20,是代表20万吧?”
  “哪里,哪里?”乐正旭已不由自主地显出了一些慌乱。
  检察官穷追不舍:“这个‘李’是哪个?‘华’是哪个?‘徐’又是谁?”
  渐渐地,乐正旭额头上沁出了几颗汗珠儿,检察官们知道有文章了。
  当晚,检察官们将乐正旭表兄李泽铭请到了检察院。
  两边同时开始了对“白条天书”的解读询问。
  终于,乐正旭把那白条上的文字奥秘讲出来了:“其实,也无所谓玄机奥秘。那是2008年7月,李泽铭得知县教育局要采购158万元的中小学课桌凳,我们算了一下成本,就是按20万元的回扣给了,也还有可观的利润,于是,就千方百计想中这个标。但按县里的规定,凡大宗采购都必须经过县政府采购办。正好那县政府办公室采购办主任华渝是李泽铭的同学,所以就由李泽铭去找采购办主任华渝帮忙中标。后来,果然如愿中标了,课桌凳做完验收后,158万款也拨下来了,我们两人就按先前谈定的数字给了当初帮忙的那些人。‘李2☉’的意思是给了教育局长李明祥2件茅台酒;‘华11’是指给了政府采购办主任华渝11万元;‘徐 1 ’是指给了县政府办副主任徐明昌1万;‘ 阳1.5’是说县教育局教仪站副站长杨阳得的1.5万元……”
  另一边,那个李泽铭经过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也实话实说了,和乐正旭讲的基本一致。至此,教育局长李明祥,县政府主任华渝(当时已升任为县人大副主任了),县政府办副主任徐明昌,县教育局教仪站副站长杨阳,县教育局账务基建股股长张建等4 人受贿20余万的证据已基本在握了。
  
  贪官类聚知多少
  徐副主任有话说
  
  紧接着,绥阳县检察院首先将目标定在了县政府办副主任徐明昌身上。
  那天是2009年的3月8日,全世界妇女们的欢乐节日,据说徐副主任也和妇女们去温泉泡澡欢乐去了。检察官们也顾不得徐主任雅兴正浓,决定当天就去和徐主任见见面。检察官们开车赶往距绥阳县城还有五六十公里的水晶温泉找到了他。检察官们找到温泉服务员,请他们给徐主任说,有两个贵阳客商,要和徐主任谈谈生意。
  当天,徐明昌被“请”到了检察院后,对于乐正旭和李泽铭两人证实他在县教育局课桌凳上受贿1万元一事,自知赖也赖不了,只好如实交代有那么一回事。当天,检察机关对徐明昌作出了刑事拘留的决定,徐被送进了看守所。之后,徐明昌陆续交代了自己从2007年以来,在采购政府计算机设备、县政府服务中心综合布线项目、芙蓉中学教学设备项目、乡镇企业局煤炭税费电子监控称重系统项目、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若干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受贿犯罪行为,共计受贿40余万元人民币。他觉得,所谓政府集中采购,不过是把腐败高度集中,只许政府少数人得利而已,说穿了就是不许其他人沾边。如果不是这个好政策,其中很多笔受贿他就无缘得利。徐明昌被批准逮捕后,检察官们又查出了他受贿16万的事实。
  为了自己能有立功减刑的表现,徐明昌向检察官检举了他所知道的一群受贿官员。
  其实,即使没有徐明昌的检举,检察官也从这里打开了战场,单是向徐明昌行贿的那些重要行贿人,如陈某、覃某、做沼气设备的程永清、做中小学成套设备仪器的王宗伟、重庆书商文沁等,他们只是向徐明昌一人才送了钱给了回扣?按照这个线索查下去,不知要牵出多少人来。
  在这些被检举的官员中,像华渝这样的县人大副主任,应该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侦查。很快,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们在绥阳县也安营扎寨住了下来。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反贪联合部队交叉作战,更精彩的好戏就要开演了。
  
  两任局长皆受贿
  一任更比一任强
  
  过去,检察院苦于找不到能成案的线索,而现在,线索多得叫人目不暇接,根据最新掌握的材料,那教育局长李明祥已不是只受贿两件茅台酒了。何况,就算是两件茅台酒,按当时的市价也是1.6万元。
  2007年,绥阳县蒲场中学施工中,李明祥就通过其妻杨明琴收了工程老板的现金1万元;2008年12月,绥阳县儒溪明德小学教学楼施工中,李明祥又收受了施工老板现金2万元;2009年春节,绥阳县城南小学综合楼修建中,李收受了施工老板现金2万元等等。
  李明祥就像一只蚕,虽然一次只啃一点点,但天天日日地啃,竟也很快就吃肥了。于是,检察官们决定先把李明祥这条鱼儿的事弄清楚再说。
  李明祥的犯罪很快被查清,自2007年2月到案发时的2009年3月间,仅仅两年间李明祥就单独受贿18.4万元,与他手下的两个下属一起共同受贿7万元,共计受贿2.54万元。
  李明祥受贿的一个特点是不以为耻,而以为该。不只是单独的个人受贿,还教导手下的人抓住机会受贿,不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教导的这两个人是他手下的教仪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杨阳,以及财物基建股股长张建。三人之间的联合行动就是这样的公开而团结——
  比如2008年初春的一天,张建在办公室对杨阳讲,说李局长讲了,教育局准备要采购640万元的学生课桌凳、教学设备和图书,这种机会不多,联系几个可靠的商家谈。局长的意思就是要在这上面大家找点钱。当然。李明祥这里讲的“大家”,不是指的全教育局,那是只指他们三个人。就在那些所谓招投标全部开标完毕后,杨阳向局长李明祥汇报了中标方都承诺按合同金额的10%给回扣的情况。李明祥听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回扣比例,随后即指示杨阳:“要把后面的事处理好。”所谓“后面的事”,实际就是指拿回扣的事了。看看,这就是公开的受贿工作安排。
  每每拿到一笔回扣,他们都会利益均沾。
  凡是全县中小学的一切教材、器材、基建等等回扣,他们是无所不吃,如果哪一笔业务的回扣没能吃到,杨阳和张建都心知肚明:那是李局长一个人吃了独食。但他们不敢说。既然你当局长的都这样,上行下效,我们还不是可以这样紧跟领导而学之?检察官们查实证明:杨阳个人受贿22.95万元,共同受贿14万元,共计受贿36.95万元。
  大凡受贿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检察官们在查李明祥受贿案时,还扯出了李明祥前任的教育局长和前任的基建股长的受贿犯罪事实。那前任教育局长杜世忠也像李明祥一样的见了工程就要吃一口。杜世忠从1998年起任教育局长到2007年1月退任,8年间受贿36.8万元,这就是一张白条天书引出的最先的教育局窝案的故事,接下来,检察官们又该捉哪条黑鱼呢?
  
  副镇长受贿太较真
  六亲不认心太黑
  
  这时,遵义市反贪局的检察官们已经在和先前的政府采购办主任、现时已是县人大副主任的华渝交战了。经查,华渝在任县政府采购办主任期间,受贿20多萬元。只是到了县人大副主任后,官虽升了,因是一个副字,没了实权,才失去了受贿的机会。当年,华渝还在蒲场镇当镇长时,就在修建150万元的蒲场镇蔬菜市场工程上,收了工程老板黄某的10万元好处费。据黄老板交代,其实,作为一把手的华渝还没有具体负责工程的副镇长曾雪冰得的多,在那项工程上,曾雪冰就一口吃了18万元。
  于是,2009年6月16日,曾雪冰第一次戴上了手铐。
  曾雪冰和华渝是老同学,两人读书时可以一条裤儿搭伙穿,所以到了蒲场镇,一个当镇长,一个当副镇长后,也是同一个工程同一个老板的钱,两人便要吃大家吃。比如,2003年那蒲场镇计生站维修工程,因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工程,老板只给了两人6000元钱,曾雪冰得了那6000元后,就分了3000元给华渝。
  老板们都说,曾雪冰的心太贪,手太狠。有一个老板向检察官们讲了这样一件事。曾雪冰在蒲场镇当副镇长时,一个维修养老院的工程,只有5万元的活儿,结果,他就硬宰了人家1万5,没有商量的余地,直接给工程老板说:“我现在有点资金缺口无法解决,拨款时,先给你扣1万5了。”等于吃了30%的回扣,那老板一分利润也没赚到,差点倒贴一坨。
  曾雪冰在受贿问题上非常认真,从不含糊,可谓六亲不认。他曾拿了一个工程给他舅舅黄某做,造价180万元的工程,开始谈价时说好的给华渝和他每人各10万元,华渝得了10万元便不再说什么了。可曾雪冰得了10万元还不满足,又私下找到他舅舅,说:“舅舅,我哥搞工程现在要差点钱,再借点给我。”为了以后还能做工程,他舅舅咬着牙又分别三次给了曾雪冰共8万元才了事。天下哪里还找得到这样认真受贿的贪官?连亲舅舅也狠狠地咬。
  这就是少见的曾雪冰,他就是这样地认钱不认人,在他担任蒲场镇副镇长的2003年到2008年的8 年时间里,用他强硬的受贿手段共受贿了人民币166万元。
  眼看着案子快要收尾了,这时,一名被逮捕的受贿者又向检察官检举出一条线索:县乡企局在招标采购设备中有猫腻。根据这个线索,检察官又查出两条“大鱼儿”。
  一是,时任县开发区指挥长,后来升任为县委副书记的王建新;二是分管工业的副县长陈俊杰。调查的结果是:县委副书记王建新受贿52.5万元;副县长陈俊杰受贿30多万元。
  从1月份天寒地冻时在乐正旭办公室墙上发现那张“白条天书”,到现在已是秋风萧萧的11月了。这些日子,检察官们日夜鏖战,累得眼圈红了,脸膛黑了,胡子也长长的,满眼的血丝,真想好好睡一觉。那时,他们最切身的感受是:什么是幸福?能好好地按时睡觉就是幸福。他们实在希望这半张白条天书引出的故事就此为止,这样他们就可以回归到正常的作息时间了。然而,事情远远不是检察官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在查王建新和陈俊杰的案子中,检察官们又查出了地税局长杨冬久受贿18.2万元的犯罪,杨冬久受贿案的调查,又牵出其地税局副局长邹永平的受贿案和国土局长陈代俊受贿案。
  这真是欲罢不能,欲休岂敢休?
  后边还有些怎样的受贿窝案呢?
  在调查杨冬久、邹永平二人受贿案时,检察官问承建绥阳县地税局办公大楼的文姓包工头,难道你只在地税局办公楼上送钱给杨冬久吗?你这些年做了那么多工程,还向哪些人行贿送了钱?
  于是,就又拔出一个萝卜来,那就是绥阳县民政局局长朱彧东。
  朱彧东在2003年到2009年担任绥阳县民政局长期间,除了在修建绥阳县民政局社区福利中心、殡仪馆、乡镇敬老院等项目工程上吃回扣收受贿赂外,在采购救灾棉被上也照吃不误,被誉为“死人活人通通吃的通吃局长”。在他担任局长期间,只要有工程,必吃不误。
  接下来,还有没有被拔出来的其他萝卜呢?
  
  受贿一任又一任
  绥阳贪官排座次
  
  在调查陈俊杰的犯罪中,检察官们又发现陈俊杰调走后,前来接替陈俊杰的曹正刚。坐上那分管工业的副县长位置后,也像陈俊杰一样利用分管的权力收受贿赂。据查,曹正刚还在当工业局长时就开始捞钱,当了副县长后,更是如虎添翼,继续收受贿赂,受贿金额达30多万元。
  曹正刚的受贿涉及绥阳县的水泥厂改制,一个国有工厂的改制,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不是曹正刚一个人就拍板了事。于是,就又查出时任绥阳县经贸局局长陈熠,陈熠虽处次要位置,也从中受贿了10.3万元。
  转眼间到了2010年。按理说,绥阳县这么多贪官落马,就真的像一场地震一样的吓人,应该给人一种震慑力吧。可是,眼看着黄鹤楼前一只只船儿翻了,沉了,却居然就是没有一个贪官来主动投案自首。
  检察官在查那原教育局长杜世忠时,其中涉及一个行贿较多的包工头儿陈某,他不仅是做教育上的工程,他还做了许多农发水利工程。那么,在做这些农发水利工程上,陈某又是怎样接到那些工程的呢?不查不知道,一查也让人惊叹不已。这就涉及三任绥阳县的农办主任。
  检察官调查的结果是:
  第一任农办主任周祖强受贿30余万元;第二任农办主任吴学东受贿34万元;第三任农办主任冯在强才刚当上局长不到两年便受贿10余万元。
  而且,这第一任和第二任农办主任当完局长捞到钱后,还顺利地“改非”,享受副县级调研员了。这年头好像是不受贿就升不了官似的。
  为什么那受贿就像运动场上的接力棒一样,会这样一任一任地传下去?
  或许第二任农办主任吴学东的一番话会给我们一些启示——
  吴学东对检察官说:“我有一次去省里开会,只见其他县的那些农办主任晚上打牌,尽是打的五十或一百,一晚上的输赢在一两万元左右,为什么大家都是一个级别的农办主任,他们能打那样大的牌,而我却不敢上,只能在旁边看呢?自己手中不也有大量的工程给人做吗?当时,心里就很复杂……”
  吴学东从此改变了观念。有了思想就会有行动,正如那些广告词讲的“心动不如行动”。吴学东有个同学熊某,是他高中时的同学,正是一个做各种工程的包工头,于是,当老同学找上门来时,吴学东就毫不犹豫地把那些工程拿给他做了。吴学东当农办主任期间,其受贿差不多都来自他的那位老同学。
  吴学东的这位老同学熊某,还做了农业局的一些工程。于是,又一位局长登上了绥阳的贪官受贿台。他就是原绥阳县农业局局长王进国。经检察机关查证,王进国当局长时共受贿5.9万元。钱虽不多,但其每一分钱都是在农民的“鸡脚杆上剐的油”。如采购化肥、农药、农村沼气池材料等的回扣。都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王进国受贿的钱,虽然是那些老板送的,但那绝不是从老板们腰包里掏出来的,最终不过是卖给农民的价格贵起来罢了。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编辑:靳伟华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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