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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实现很大程度源于审级制度的保证,而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由于欠缺应有的功能设计和相关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指导,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和制度体系上的不和谐.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遵循审级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法治社会的价值取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的民事审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