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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已不能适应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有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由于一些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是一些地方注协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相对薄弱,以及一些事务所自身内部控制、业务拓展、执业能力等方面较为脆弱,那么,在新《注册会计师法》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各级注协究竟如何促进事务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针对CPA行业目前的现状,笔者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从以下方面提出自己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