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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疆农业已基本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格局,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显著提高,主要农产品产能大幅提升。2011年全疆粮食总产达到1224万多吨,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全国平均30%以上,棉花总产达290万吨,占全国棉花总产量的44%,林果业、特色农业快速发展。但是,到2011年底,新疆人均GDP为30140元是全国人均的86%,农民人均纯收入5442元只是全国平均的78%,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占71%,而全国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只占46%;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已达51.3%,新疆城镇化率只有43.5%,GDP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全国为10.1%,新疆为17.3%;新疆小康实现程度为67.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9个百分点。因此,要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就新疆而言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促进农业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新疆农业跨越式发展,必须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新疆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充分利用新疆跨越式发展有利环境,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着力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做强新疆优势产业,全面提升新疆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经营组织方式转变。
加快新疆农业市场化条件成熟
市场化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配置资源、组织生产。新疆农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市场化条件逐渐成熟。各种农产品及加工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550公斤,设施农业快速发展,菜篮子产品丰富多彩,农产品市场供需两旺。农业资源丰富独特,人均耕地面积是全国人均的2.6倍。作为绿洲灌溉农业区,光热资源得天独厚,农产品特色突出,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形成了以防洪、灌溉、调水为重点的水利工程体系,有效灌溉面积6000多万亩,标准粮田建设、节水滴灌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可控性高,种植业综合机械化率达78%,位居全国前列。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对口援疆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运输能力不断提高,为新疆农产品疆内外销售创造了条件。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富农举措逐年加强,以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口岸市场等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市场不断发展。新疆地缘优势明显,地处内地和周边国家两个大市场的结合部,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有17个对外开放一类口岸。2011年国务院批准建设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划定了123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范围,明确采取一系列支持政策在2015年前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把两个经济开发区建成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这一切都为加快新疆农业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市场开拓为龙头,推动新疆农产品疆外营销
2010年自治区大力实施新疆农产品市场开拓以来,在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千方百计办好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大农产品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内地重点城市巡回大巴扎行顺利推进,推动新疆农产品“走出去”已见成效。三年的实践证明,以走出去到销地举办展会、建设新疆农产品展销平台,提升新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推动新疆农产品外销的有效途径。据统计,2011年通过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出疆农产品总量达到674万吨,剔除棉花及棉粕333.4万吨、番茄酱42.9万吨外,其他特色农产品及瓜果出疆销售量达到297.7万吨,占当年特色农产品(番茄和辣椒除外)及瓜果生产量1061.6万吨的28%。实现了新疆农产品成功“走出去”,新疆农产品的优质、美味、营养、绿色已被北京等特大城市居民认同。今后几年,充分利用各种展会的品牌,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扶持,企业主体”思路,简化办展程序,创新办展形式,加大宣传,推动新疆农产品走向全国。在“提升层次、延伸广度、增加深度”上下功夫,在加强现有展销展示窗口和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援疆机制,协同19个对口援疆省市,引导和支持疆内外企业,在各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新疆农产品的专销区,在各大城市超市设立新疆农产品展销专区,在各大中城市建立新疆农产品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同时,采取政府协调企业主办的方式,加快物流、仓储及配送网络建设,加大与各省市政府协调,争取在国家已有“绿色通道”政策基础上,拓宽享受绿色通道产品品种范围,保障物流畅通,减少运输成本。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重新疆产品市场话语权
经过30年的艰苦努力,新疆棉花与加工番茄已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甜菜、加工辣椒、特色瓜果、林果等特色产品在全国已占有较大份额。棉花种植面积、单产、总产都连续多年全国第一,今年总产量有望占全国总产的一半,新疆作为全国甚至全世界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地位凸显。2011年全疆加工番茄生产量达887万吨,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番茄酱产量近100万吨,出口量已占到世界贸易量的25%,番茄红素在全国已享有盛名,并深受大众欢迎。但是,近几年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影响种植农民的利益,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新疆农业的发展必须紧紧抓住这两个优势产业,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话语权。一是突出抓好棉花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棉花属于国家战略物资的地位,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支持,从棉花种植、收储、初加工、精深加工等各环节入手,着眼长远发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于棉花种植,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思路,重点抓好三方面:第一,建设标准棉田。在国家连续几个五年计划支持新疆棉田建设的基础上,以国家发改委批复“十二五”棉花工程建设项目为契机,统筹编制《新疆标准棉田建设规划》,划定棉花种植区域,确定棉田建设标准,协调国土、财政、发改等部门资金,争取用5—10年在新疆38个棉花主产县建设2500万亩标准棉田,稳定提高棉花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加快棉花良种培育步伐。棉花种植要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必须通过育种来根本解决。要面向棉花机收机种、提高单产、抗虫防病目标,加快适用品种选育和培育、试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机采棉品质等次下降多的问题,确保单产提高、成本下降、效益增加。第三,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充分抓住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机遇,争取国家在棉花种植方面完善补贴、奖励等政策。粮棉油肉是支撑社会稳定的战略性产品,中央一直高度关注其生产。目前粮油肉已有较为完善的生产补贴及奖励政策支持,唯棉花除有良种补贴和临时收储价政策外还未开启其他政策。可以积极争取中央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增加棉花生产资料补贴、增加棉花节水滴灌补贴等,实施种棉大县财政奖励。二是抓好以加工番茄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加工番茄是“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的典型,也是加工番茄种植的唯一出路。但因其产品以出口为主,受国际市场变化影响大。做大做强加工番茄等特色产业,在做好新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理清整体发展思路,建设重点,配套措施的基础上,首先要壮大加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政府可以支持相关协会建立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市场调节基金”,在国际市场价格高位运行时收取,反之拨款补贴。其次推动特色产品种植农户、加工企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合作社成员内部团结与自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障企业和农户利益。第三是加快特色产品品种选育培育,依靠科技促进发展。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新疆名牌产品
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及部门分工,确定了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奖励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单位、企业)。并且,对于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相关项目立项、企业技术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意见》实施三年来,极大地调动了新疆农产品及加工品企业创名牌积极性,推动政府、企业、市场协力打造新疆名牌产品,成效非常明显。目前,自治区涉农注册商标达1万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商标品牌达511件。与此同时,针对新疆企业规模小,发展历史短,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新疆品牌多、散、小,品牌难以做大做强,集聚效力不足的现状,今后几年在继续抓好《意见》实施,鼓励企业争创名牌的同时,学习浙江、黑龙江等省做法,加强资源整合,合力培育区域品牌。一是编制品牌战略规划。着眼长远与全局,确定思路与目标,突出重点产业与区域,落实相关措施,推动品牌建设。二是整合品牌。坚持市场导向,以规模较大的特色产业为基础,按照“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不同商标”的发展思路,整合现有的品牌,打造区域品牌。三是合力推动。按照“政府支持,协会牵头,企业主体”共同推动整合的思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场协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牵头组织,同类企业参与,共同研究建立区域品牌。四是加强监管。对已有品牌加强监管,防止假乱,对已整合了的品牌加强监督,防止仍然各自为政不维护公共品牌行为发生。五是循序渐进。培育名牌需要时日,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遵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逐步培育知名品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已成为全国城乡居民公认的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前,全自治区已认证绿色食品75个、有机食品16个,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达620万亩。新疆自然条件独特,具有生产绿色、有机食品的优势,各级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程序,积极申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不断提升全疆农产品知名度。
以农业标准化为抓手,推进绿色新疆品质农业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标准化技术应用水平,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群众绿色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商品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农业生产者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科学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疆远离内地,运输距离长、费用高,新疆农产品“走出去”必须走中高档产品路线才能有竞争力。新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绿洲灌溉农业的生产方式,富足的耕地资源都为发展“绿色新疆,品质农业”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农产品品质,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不仅要加强生产过程标准化,而且要加强产后加工分级分类标准化。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大力促进“三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建设,加快推进“三品”生产,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品牌、质量可追溯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引导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以及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二是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推广,大力推行“支持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编制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培育一个品牌”的机制,通过编制发放形象直观的农业生产模式图以及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途径,指导农民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主体率先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标识、包装标识、认证标志等制度。三是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农产品品质提升、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地方标准研制,努力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四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GAP、GMP、HACCP、ISO9000、ISO14000等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退出、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五是加强对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初级农产品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依法加强对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种子种苗标准、产品标识标注以及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兽、渔)药残留限量等标准实施的监督,依法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农产品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教育与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农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和推广队伍。
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是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效形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仅每年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500万元支持合作社发展,2011年还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明确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对全疆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到2011年底,全自治区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113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605个),入社成员26.8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67.2万户,两者占全疆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9.3%,仅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好的浙江省低4个百分点。但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80%以上农产品统一销售的只占15.6%,80%以上投入品统一采购的只占10.8%,而浙江省这两项的占比分别是38%和30%,单个合作社经营实力及盈利水平更无法与浙江相比。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空间还很大,应在注重规范管理夯实发展基础的前提下,落实好《意见》要求的政策,突出自治区级示范社,着力扶大扶优扶强,以此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建设,夯实提升发展基础。建立合作社认定和复评制度,全面实施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章程、工商登记等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化合作社认定标准和程序,实行每年一次复查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适时启动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环境优化,拓展提升发展空间。按照《意见》要求深化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研究实施现代农业补助政策,支持大学生领办或进入合作社,努力实现自治区级示范性合作社引进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合作社信用评价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信结果。学习先进省市做法,研究提出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的相关税收减免和扶持政策,促进合作社向加工领域延伸。三是深入推进机制创新,加快提升发展进程。重点推进联合重组。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资产重组为手段,鼓励和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及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创新经营机制。在坚持合作制组织基础上,形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引入承包制、经济责任制、成本核算制、职业经理人等,在合作社内部形成“激励—制约”机制。创新营销机制。组建合作社联合会,由联合会组织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开拓国内外市场。
以农业信息化为引领,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
随着通信技术、网络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势在必行。近年来,新疆农业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快,已经在农村综合服务、农业政务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流通等领域开展了相关应用推广工作。以新疆农业信息网为重点的农业信息服务全面开展,农情监测、农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信息系统已有基础,特别是在农业部的支持下建立了“新疆农业遥感中心”,构建了农业生产遥感监测系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客观性、及时性的监测,监测结果不受人为因素对数据的影响,真实可靠,为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打下了基础。以农业信息化为引领,突出服务为本,按照“整合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对农业行业进行动态监测、趋势预测、信息服务,提高农业主管部门在生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指挥调度、上下协同、信息反馈等能力与水平。一是建立农产品生产监测预警体系。统筹种植业农情信息、农经信息、植保信息、遥感信息等监测网络,按照“共同建设,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布置监测网点,统筹安排监测经费与任务,建设农产品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实施对种植作物从土壤墒情、播种面积、作物长势、病虫害监控、灾害预警,到产量预测、收获进度、投入成本等系列监测,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二是建立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监管、绿色食品等监测网络,按照“统一布点,各为所用,协同分析”原则,构建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田间出售、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大中小城市超市等农产品价格监测网络,持续监测市场销售及价格动态变化,分析其变化规律,同时,加大对进出疆农产品数量和价格的监测,为政府调控市场及引导生产服务。三是建立农产品生产及市场分析报告制度。对农业生产形势按季节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分析报告,同时通过新疆农业信息网对外发布,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大宗产品日公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适时公布。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推动新疆农业创新发展
农业创新发展重点是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是动力,体制机制是保障。国务院去年初印发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现代农业建设“五年取得明显进展,1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目标。新疆自治区以党委文件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规划用十年时间推动新疆现代农业发展上台阶。这两个规划是指导今后新疆农业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部设立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以典型示范来带动全面建设。新疆地域辽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应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等为载体,按照现代农业理念,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着力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新疆农业创新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建设规划纲要》中已明确抓“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应尽快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全面组织实施。示范园区可以根据试点、示范建设内容和任务,划分成综合型、专业型。综合型可以行政区域为界编制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型可以主导产业整个产业链条为依据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国家已确定自治区4个示范县,自治区再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启动自治区级示范园区,引导19个援疆省市在援助县市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多渠道争取资金、技术、人才推动示范园区建设,多在示范区中进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试验,创造适用于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机制。
(作者系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促进新疆农业跨越式发展,必须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新疆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充分利用新疆跨越式发展有利环境,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着力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做强新疆优势产业,全面提升新疆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经营组织方式转变。
加快新疆农业市场化条件成熟
市场化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配置资源、组织生产。新疆农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市场化条件逐渐成熟。各种农产品及加工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550公斤,设施农业快速发展,菜篮子产品丰富多彩,农产品市场供需两旺。农业资源丰富独特,人均耕地面积是全国人均的2.6倍。作为绿洲灌溉农业区,光热资源得天独厚,农产品特色突出,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形成了以防洪、灌溉、调水为重点的水利工程体系,有效灌溉面积6000多万亩,标准粮田建设、节水滴灌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可控性高,种植业综合机械化率达78%,位居全国前列。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对口援疆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运输能力不断提高,为新疆农产品疆内外销售创造了条件。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富农举措逐年加强,以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口岸市场等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市场不断发展。新疆地缘优势明显,地处内地和周边国家两个大市场的结合部,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有17个对外开放一类口岸。2011年国务院批准建设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划定了123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范围,明确采取一系列支持政策在2015年前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把两个经济开发区建成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这一切都为加快新疆农业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市场开拓为龙头,推动新疆农产品疆外营销
2010年自治区大力实施新疆农产品市场开拓以来,在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千方百计办好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大农产品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内地重点城市巡回大巴扎行顺利推进,推动新疆农产品“走出去”已见成效。三年的实践证明,以走出去到销地举办展会、建设新疆农产品展销平台,提升新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推动新疆农产品外销的有效途径。据统计,2011年通过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出疆农产品总量达到674万吨,剔除棉花及棉粕333.4万吨、番茄酱42.9万吨外,其他特色农产品及瓜果出疆销售量达到297.7万吨,占当年特色农产品(番茄和辣椒除外)及瓜果生产量1061.6万吨的28%。实现了新疆农产品成功“走出去”,新疆农产品的优质、美味、营养、绿色已被北京等特大城市居民认同。今后几年,充分利用各种展会的品牌,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扶持,企业主体”思路,简化办展程序,创新办展形式,加大宣传,推动新疆农产品走向全国。在“提升层次、延伸广度、增加深度”上下功夫,在加强现有展销展示窗口和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援疆机制,协同19个对口援疆省市,引导和支持疆内外企业,在各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新疆农产品的专销区,在各大城市超市设立新疆农产品展销专区,在各大中城市建立新疆农产品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同时,采取政府协调企业主办的方式,加快物流、仓储及配送网络建设,加大与各省市政府协调,争取在国家已有“绿色通道”政策基础上,拓宽享受绿色通道产品品种范围,保障物流畅通,减少运输成本。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重新疆产品市场话语权
经过30年的艰苦努力,新疆棉花与加工番茄已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甜菜、加工辣椒、特色瓜果、林果等特色产品在全国已占有较大份额。棉花种植面积、单产、总产都连续多年全国第一,今年总产量有望占全国总产的一半,新疆作为全国甚至全世界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地位凸显。2011年全疆加工番茄生产量达887万吨,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番茄酱产量近100万吨,出口量已占到世界贸易量的25%,番茄红素在全国已享有盛名,并深受大众欢迎。但是,近几年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影响种植农民的利益,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新疆农业的发展必须紧紧抓住这两个优势产业,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话语权。一是突出抓好棉花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棉花属于国家战略物资的地位,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支持,从棉花种植、收储、初加工、精深加工等各环节入手,着眼长远发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于棉花种植,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思路,重点抓好三方面:第一,建设标准棉田。在国家连续几个五年计划支持新疆棉田建设的基础上,以国家发改委批复“十二五”棉花工程建设项目为契机,统筹编制《新疆标准棉田建设规划》,划定棉花种植区域,确定棉田建设标准,协调国土、财政、发改等部门资金,争取用5—10年在新疆38个棉花主产县建设2500万亩标准棉田,稳定提高棉花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加快棉花良种培育步伐。棉花种植要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必须通过育种来根本解决。要面向棉花机收机种、提高单产、抗虫防病目标,加快适用品种选育和培育、试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机采棉品质等次下降多的问题,确保单产提高、成本下降、效益增加。第三,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充分抓住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机遇,争取国家在棉花种植方面完善补贴、奖励等政策。粮棉油肉是支撑社会稳定的战略性产品,中央一直高度关注其生产。目前粮油肉已有较为完善的生产补贴及奖励政策支持,唯棉花除有良种补贴和临时收储价政策外还未开启其他政策。可以积极争取中央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增加棉花生产资料补贴、增加棉花节水滴灌补贴等,实施种棉大县财政奖励。二是抓好以加工番茄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加工番茄是“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的典型,也是加工番茄种植的唯一出路。但因其产品以出口为主,受国际市场变化影响大。做大做强加工番茄等特色产业,在做好新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理清整体发展思路,建设重点,配套措施的基础上,首先要壮大加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政府可以支持相关协会建立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市场调节基金”,在国际市场价格高位运行时收取,反之拨款补贴。其次推动特色产品种植农户、加工企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合作社成员内部团结与自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保障企业和农户利益。第三是加快特色产品品种选育培育,依靠科技促进发展。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新疆名牌产品
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及部门分工,确定了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奖励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单位、企业)。并且,对于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相关项目立项、企业技术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意见》实施三年来,极大地调动了新疆农产品及加工品企业创名牌积极性,推动政府、企业、市场协力打造新疆名牌产品,成效非常明显。目前,自治区涉农注册商标达1万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商标品牌达511件。与此同时,针对新疆企业规模小,发展历史短,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不足,导致新疆品牌多、散、小,品牌难以做大做强,集聚效力不足的现状,今后几年在继续抓好《意见》实施,鼓励企业争创名牌的同时,学习浙江、黑龙江等省做法,加强资源整合,合力培育区域品牌。一是编制品牌战略规划。着眼长远与全局,确定思路与目标,突出重点产业与区域,落实相关措施,推动品牌建设。二是整合品牌。坚持市场导向,以规模较大的特色产业为基础,按照“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不同商标”的发展思路,整合现有的品牌,打造区域品牌。三是合力推动。按照“政府支持,协会牵头,企业主体”共同推动整合的思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场协会、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牵头组织,同类企业参与,共同研究建立区域品牌。四是加强监管。对已有品牌加强监管,防止假乱,对已整合了的品牌加强监督,防止仍然各自为政不维护公共品牌行为发生。五是循序渐进。培育名牌需要时日,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遵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逐步培育知名品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已成为全国城乡居民公认的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前,全自治区已认证绿色食品75个、有机食品16个,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达620万亩。新疆自然条件独特,具有生产绿色、有机食品的优势,各级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程序,积极申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不断提升全疆农产品知名度。
以农业标准化为抓手,推进绿色新疆品质农业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标准化技术应用水平,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群众绿色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商品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农业生产者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科学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疆远离内地,运输距离长、费用高,新疆农产品“走出去”必须走中高档产品路线才能有竞争力。新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绿洲灌溉农业的生产方式,富足的耕地资源都为发展“绿色新疆,品质农业”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农产品品质,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不仅要加强生产过程标准化,而且要加强产后加工分级分类标准化。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大力促进“三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建设,加快推进“三品”生产,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品牌、质量可追溯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引导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以及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二是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推广,大力推行“支持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编制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培育一个品牌”的机制,通过编制发放形象直观的农业生产模式图以及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途径,指导农民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主体率先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标识、包装标识、认证标志等制度。三是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农产品品质提升、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地方标准研制,努力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四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GAP、GMP、HACCP、ISO9000、ISO14000等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退出、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五是加强对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初级农产品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依法加强对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种子种苗标准、产品标识标注以及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兽、渔)药残留限量等标准实施的监督,依法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农产品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教育与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农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农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和推广队伍。
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是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效形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仅每年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500万元支持合作社发展,2011年还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明确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对全疆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到2011年底,全自治区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113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605个),入社成员26.8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67.2万户,两者占全疆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9.3%,仅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好的浙江省低4个百分点。但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80%以上农产品统一销售的只占15.6%,80%以上投入品统一采购的只占10.8%,而浙江省这两项的占比分别是38%和30%,单个合作社经营实力及盈利水平更无法与浙江相比。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空间还很大,应在注重规范管理夯实发展基础的前提下,落实好《意见》要求的政策,突出自治区级示范社,着力扶大扶优扶强,以此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建设,夯实提升发展基础。建立合作社认定和复评制度,全面实施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章程、工商登记等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化合作社认定标准和程序,实行每年一次复查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适时启动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环境优化,拓展提升发展空间。按照《意见》要求深化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研究实施现代农业补助政策,支持大学生领办或进入合作社,努力实现自治区级示范性合作社引进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合作社信用评价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信结果。学习先进省市做法,研究提出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的相关税收减免和扶持政策,促进合作社向加工领域延伸。三是深入推进机制创新,加快提升发展进程。重点推进联合重组。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资产重组为手段,鼓励和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及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创新经营机制。在坚持合作制组织基础上,形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引入承包制、经济责任制、成本核算制、职业经理人等,在合作社内部形成“激励—制约”机制。创新营销机制。组建合作社联合会,由联合会组织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开拓国内外市场。
以农业信息化为引领,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
随着通信技术、网络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势在必行。近年来,新疆农业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快,已经在农村综合服务、农业政务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流通等领域开展了相关应用推广工作。以新疆农业信息网为重点的农业信息服务全面开展,农情监测、农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信息系统已有基础,特别是在农业部的支持下建立了“新疆农业遥感中心”,构建了农业生产遥感监测系统,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客观性、及时性的监测,监测结果不受人为因素对数据的影响,真实可靠,为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打下了基础。以农业信息化为引领,突出服务为本,按照“整合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对农业行业进行动态监测、趋势预测、信息服务,提高农业主管部门在生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指挥调度、上下协同、信息反馈等能力与水平。一是建立农产品生产监测预警体系。统筹种植业农情信息、农经信息、植保信息、遥感信息等监测网络,按照“共同建设,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布置监测网点,统筹安排监测经费与任务,建设农产品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实施对种植作物从土壤墒情、播种面积、作物长势、病虫害监控、灾害预警,到产量预测、收获进度、投入成本等系列监测,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二是建立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监管、绿色食品等监测网络,按照“统一布点,各为所用,协同分析”原则,构建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田间出售、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大中小城市超市等农产品价格监测网络,持续监测市场销售及价格动态变化,分析其变化规律,同时,加大对进出疆农产品数量和价格的监测,为政府调控市场及引导生产服务。三是建立农产品生产及市场分析报告制度。对农业生产形势按季节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分析报告,同时通过新疆农业信息网对外发布,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大宗产品日公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适时公布。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推动新疆农业创新发展
农业创新发展重点是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是动力,体制机制是保障。国务院去年初印发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现代农业建设“五年取得明显进展,1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目标。新疆自治区以党委文件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规划用十年时间推动新疆现代农业发展上台阶。这两个规划是指导今后新疆农业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部设立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以典型示范来带动全面建设。新疆地域辽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应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等为载体,按照现代农业理念,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着力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新疆农业创新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建设规划纲要》中已明确抓“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应尽快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全面组织实施。示范园区可以根据试点、示范建设内容和任务,划分成综合型、专业型。综合型可以行政区域为界编制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型可以主导产业整个产业链条为依据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国家已确定自治区4个示范县,自治区再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启动自治区级示范园区,引导19个援疆省市在援助县市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多渠道争取资金、技术、人才推动示范园区建设,多在示范区中进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试验,创造适用于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机制。
(作者系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