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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血液,它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的改善。与此同时,金融活动又作为一种典型的风险投资活动,总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把握机遇,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资产,保证金融资产的质量,使金融活动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加强金融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实行决策责任制。金融部门决策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要认真实施各项决策,监督人员不仅要对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监督,而且也要对决策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第三,建立违规违章预警预报、处理制度。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报送稽核制度,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第四,建立违规违章的控制、转化、补偿制度。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控制其继续发展。对已经出现的违章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纠正有困难的,用现有政策消化。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以减少风险和损失。第五,建立新兴业务年度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进的原则对新兴业务加以规范,制度范围外的业务严禁开展,制度边缘的业务控制开展,对已经开展的业务要跟踪监督,防止失控。
二、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设计好金融部门的信贷内控机制。金融部门信贷内控机制的设计,应遵循整体性控制和分级性控制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使贷款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既相互约束制衡,又相互照应合力协作。其次要完善决策、审批机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要对所有贷款项目一律实行评估论证,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决策”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贷款决策机制,坚持执行谁决策、谁担风险、谁负责任的贷款决策失误惩处制度,以杜绝乱拍板、乱决策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健全贷款约束机制。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有效贯彻三岗分设的贷款制约机制。将贷款的调查、管理、检查、监测等环节职能适当分解,量化责任,以保证贷款投入的准确、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约束。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负资金损失责任。第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确定贷款的风险预警显示指标,建立和完善对贷款用途、效益和贷款质量的日常跟踪监控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的贷款风险监测机构,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考评,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第五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研与审查,准确把握住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对评估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六要发展信用保险,抵补风险损失。要求贷款各类资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相应减少贷款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点预警系统。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从预防风险入手,建立健全金融点风险预警系统及相关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一是罗列全面、细致的风险要素和风险控制点,既要考虑内部风险,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既要考虑静态风险,又要考虑动态风险;既要考虑操作风险,又要考虑体制和政策风险。二是对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识别内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识别外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能否识别对每一重要业务活动目标所面临的风险;估计风险的概率、频度、重要性、可能性;风险所造成的危害。三是采取风险控制活动和措施,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列出所要采取的活动和措施,控制活动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金融机构一定时点的资产与负债特别是不良资产清理后,划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将母体机构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划到或折扣转移到管理公司账户的资产方,冻结并等待重组,一部分经营资本及一些特殊的负债(主要是对应的历史遗留问题)划至管理公司账户的负债方,准备抵扣不良资产,正常的资产与负债留置母体机构的新账户,使母体金融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转。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重组新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国家来讲,一方面,政府要给予金融机构一些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对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资产,增加呆、坏账资本金的提取,压缩财务开支,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促其加大不良资产回收力度。从金融机构来讲,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不良资产项目招标,签订超过处理不良资产基数后给予重奖的目标责任制,制定特殊奖励政策,鼓励业内部门、分支机构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给相关的内部部门、有关分支机构下达一定的限制性指标,对原信贷责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贷款压力,对新资产下达贷款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资产处理上抓出成效。
五、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活力。企业改革将给金融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供难得的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参与企业改制过程,落实贷款债权,落实贷款担保责任,防止企业悬空、逃废债务。
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对金融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彻底改变政府用强制性行政手段干预金融业信贷的发放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指导性计划等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业信贷的发放,为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金融风险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与外部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也是密不可分的。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上对市场上每个参与者的风险行为进行约束,以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来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
一、加强金融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实行决策责任制。金融部门决策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要认真实施各项决策,监督人员不仅要对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监督,而且也要对决策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第三,建立违规违章预警预报、处理制度。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报送稽核制度,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第四,建立违规违章的控制、转化、补偿制度。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控制其继续发展。对已经出现的违章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纠正有困难的,用现有政策消化。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以减少风险和损失。第五,建立新兴业务年度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进的原则对新兴业务加以规范,制度范围外的业务严禁开展,制度边缘的业务控制开展,对已经开展的业务要跟踪监督,防止失控。
二、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设计好金融部门的信贷内控机制。金融部门信贷内控机制的设计,应遵循整体性控制和分级性控制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使贷款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既相互约束制衡,又相互照应合力协作。其次要完善决策、审批机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要对所有贷款项目一律实行评估论证,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决策”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贷款决策机制,坚持执行谁决策、谁担风险、谁负责任的贷款决策失误惩处制度,以杜绝乱拍板、乱决策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健全贷款约束机制。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有效贯彻三岗分设的贷款制约机制。将贷款的调查、管理、检查、监测等环节职能适当分解,量化责任,以保证贷款投入的准确、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约束。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负资金损失责任。第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确定贷款的风险预警显示指标,建立和完善对贷款用途、效益和贷款质量的日常跟踪监控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的贷款风险监测机构,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考评,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第五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研与审查,准确把握住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对评估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六要发展信用保险,抵补风险损失。要求贷款各类资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相应减少贷款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点预警系统。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从预防风险入手,建立健全金融点风险预警系统及相关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一是罗列全面、细致的风险要素和风险控制点,既要考虑内部风险,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既要考虑静态风险,又要考虑动态风险;既要考虑操作风险,又要考虑体制和政策风险。二是对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识别内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识别外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能否识别对每一重要业务活动目标所面临的风险;估计风险的概率、频度、重要性、可能性;风险所造成的危害。三是采取风险控制活动和措施,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列出所要采取的活动和措施,控制活动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金融机构一定时点的资产与负债特别是不良资产清理后,划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将母体机构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划到或折扣转移到管理公司账户的资产方,冻结并等待重组,一部分经营资本及一些特殊的负债(主要是对应的历史遗留问题)划至管理公司账户的负债方,准备抵扣不良资产,正常的资产与负债留置母体机构的新账户,使母体金融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转。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重组新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国家来讲,一方面,政府要给予金融机构一些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对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资产,增加呆、坏账资本金的提取,压缩财务开支,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促其加大不良资产回收力度。从金融机构来讲,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不良资产项目招标,签订超过处理不良资产基数后给予重奖的目标责任制,制定特殊奖励政策,鼓励业内部门、分支机构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给相关的内部部门、有关分支机构下达一定的限制性指标,对原信贷责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贷款压力,对新资产下达贷款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资产处理上抓出成效。
五、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活力。企业改革将给金融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供难得的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参与企业改制过程,落实贷款债权,落实贷款担保责任,防止企业悬空、逃废债务。
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对金融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彻底改变政府用强制性行政手段干预金融业信贷的发放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指导性计划等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业信贷的发放,为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金融风险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与外部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也是密不可分的。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上对市场上每个参与者的风险行为进行约束,以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来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