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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职业病危害一直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对劳动者健康造成损害,对企业、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有直接的影响。职业健康监护是“三级预防”中的第二级预防,它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做好第三级预防和评价防护措施的效果、为一级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监护;健康监护体系
引言:
众所周知,单纯的分析职业病危害或健康监护的其中一种,很难明确分析出目前职业卫生工作的进展程度。虽然医疗检验技术的提高使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方案和预防上有了长足进步,但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在提醒着我们职业健康的预防刻不容缓,而健康监护体系科学化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强调的重点。
1 职业病危害现状
目前,世界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超过2亿人因职业意外或工作有关的疾病死亡。据保守估计,有职业病1.6亿例。其中职业病造成了170万人丧生,是工作场所的第一杀手,而这个数字在中国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还在上升。
仅针对我国进行研究分析,不难发现中国目前职业病危害具有以下特点:
1.1 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据2007年全国职业病报告发病情况,我国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其中,尘肺病10963例,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 76.69%,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600例和1638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20% 和11.46%。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尘肺病等传统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1.2 職业病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名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另外,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转移的主要方向是境外投资向境内转移,境内的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
1.3 职业病群发,相关患者经济负担重。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福建省仙游县和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2 职业病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离岗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在于检索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以利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对我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研究提出以下观点:
2.1 流动职业人群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健康检查需要重视。健康监护工作往往只强调了职工的在岗检查,忽视了对职业病发病同样重要的岗前和离岗监护。例如对常州市53家纺织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表明,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只有22.9%,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也只有33.6%,未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低。
2.2 加快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职业病健康监护的工作建设。用人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1]。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上还有较大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受经济规模的限制,在人员调动与控制管理上更见弊端。
2.3 确定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我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群中,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难以统计。接触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如何确定都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确定检查项目与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主要目的是了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早期发现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2]。
3 国际先进健康监护体系
职业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不足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OHS水平差别很大。在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OHS覆盖了70%~90%的劳动力人群,且在发达国家中绝大多数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已经被控制在很低水平,多面临着工作节奏加快、工作变动频繁、对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加以及心理压力等问题。而在发展中国家OHS覆盖率只有 10%~30%,且仅限于少数的大型工业企业,占劳动人口的70%~80%的高风险行业、中小企业、流动人群、非正式作坊的劳动者仍得不到职业卫生服务[3]。所以,有必要借鉴世界发达工业化国家职业卫生服务健康监护体系的优点,以此改进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4]
3.1 欧美代表国家:美国。美国是工业发达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职业安全和卫生法”的国家之一。基于该法,美国确立以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为执法机构、职业安全卫生复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以劳工统计局为统计主管机构,建立以“1904规范”为基础的企业雇主对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记录和报告制度,并辅以2种形式的政府主动调查,形成了自下至上和自上至下相结合的调查统计体系。欧洲的体系与美国基本相似,但略有不同,现以丹麦为例。丹麦的国家工伤委员会是劳工部下属的一个机构,直接负责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判定,每年处理约6万起工伤与职业病案例,约有1/5获得赔偿。丹麦对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有时间上的界定,即5天之内短期接触引起的伤害属于事故,5天以上接触引起的伤害列入职业病的判定程序。职业病申请者必须提供工作场所、医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经初审通过后才能立案。[5]
3.2 亚洲代表国家:日本。日本职业健康监护的独特之处在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系统分类,职权明晰。日本职业卫生技术支持机构主要包括:a)工业健康推进中心是以支援医生等工业健康工作人员、地域工业健康中心工作等成立的机构,负责进行培训和教育、专业咨询、现场指导等。b)地域工业健康中心是以工人数量低于50人的小型企业为对象,将地域工业健康业务委托给郡、市医师会,通过开设健康咨询窗口、实施个别访问的工业健康指导等,完善对小型企业的工业健康服务。c)其他机构和专业人员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研究所、职业卫生指导医生、劳动安全卫生顾问。
4 结论
综上,职业病危害已严重影响到劳动工人的健康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职业病群发,经济负担重,这些已经成为目前中国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特点。而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着流动职业人群的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的健康监护不受重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落后;学术研究对于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和周期仍需要进一步探讨;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不够,制约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发展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S]
[2] 王祖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价[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4,22(2):63-64
[3] 李德鸿.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Z].预防医学学科发展蓝皮书,2006:12-15
[4] 吴建中.39家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现状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2006,18(12):28,36
[5] 顾友多.美国和欧洲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体系[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7,12(25):283-284
作者简介:蔡亚超(1989.12--),男,汉族,湖北仙桃人,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成品油库生产运行管理。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监护;健康监护体系
引言:
众所周知,单纯的分析职业病危害或健康监护的其中一种,很难明确分析出目前职业卫生工作的进展程度。虽然医疗检验技术的提高使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方案和预防上有了长足进步,但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在提醒着我们职业健康的预防刻不容缓,而健康监护体系科学化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强调的重点。
1 职业病危害现状
目前,世界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超过2亿人因职业意外或工作有关的疾病死亡。据保守估计,有职业病1.6亿例。其中职业病造成了170万人丧生,是工作场所的第一杀手,而这个数字在中国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还在上升。
仅针对我国进行研究分析,不难发现中国目前职业病危害具有以下特点:
1.1 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据2007年全国职业病报告发病情况,我国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其中,尘肺病10963例,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 76.69%,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600例和1638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20% 和11.46%。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尘肺病等传统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1.2 職业病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名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另外,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转移的主要方向是境外投资向境内转移,境内的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
1.3 职业病群发,相关患者经济负担重。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福建省仙游县和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2 职业病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离岗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在于检索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以利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对我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研究提出以下观点:
2.1 流动职业人群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健康检查需要重视。健康监护工作往往只强调了职工的在岗检查,忽视了对职业病发病同样重要的岗前和离岗监护。例如对常州市53家纺织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表明,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只有22.9%,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也只有33.6%,未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低。
2.2 加快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职业病健康监护的工作建设。用人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1]。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上还有较大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受经济规模的限制,在人员调动与控制管理上更见弊端。
2.3 确定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我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群中,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难以统计。接触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与周期如何确定都是当前职业监护的难点。确定检查项目与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主要目的是了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早期发现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2]。
3 国际先进健康监护体系
职业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不足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OHS水平差别很大。在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OHS覆盖了70%~90%的劳动力人群,且在发达国家中绝大多数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已经被控制在很低水平,多面临着工作节奏加快、工作变动频繁、对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加以及心理压力等问题。而在发展中国家OHS覆盖率只有 10%~30%,且仅限于少数的大型工业企业,占劳动人口的70%~80%的高风险行业、中小企业、流动人群、非正式作坊的劳动者仍得不到职业卫生服务[3]。所以,有必要借鉴世界发达工业化国家职业卫生服务健康监护体系的优点,以此改进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4]
3.1 欧美代表国家:美国。美国是工业发达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职业安全和卫生法”的国家之一。基于该法,美国确立以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为执法机构、职业安全卫生复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同时,以劳工统计局为统计主管机构,建立以“1904规范”为基础的企业雇主对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记录和报告制度,并辅以2种形式的政府主动调查,形成了自下至上和自上至下相结合的调查统计体系。欧洲的体系与美国基本相似,但略有不同,现以丹麦为例。丹麦的国家工伤委员会是劳工部下属的一个机构,直接负责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判定,每年处理约6万起工伤与职业病案例,约有1/5获得赔偿。丹麦对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有时间上的界定,即5天之内短期接触引起的伤害属于事故,5天以上接触引起的伤害列入职业病的判定程序。职业病申请者必须提供工作场所、医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经初审通过后才能立案。[5]
3.2 亚洲代表国家:日本。日本职业健康监护的独特之处在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系统分类,职权明晰。日本职业卫生技术支持机构主要包括:a)工业健康推进中心是以支援医生等工业健康工作人员、地域工业健康中心工作等成立的机构,负责进行培训和教育、专业咨询、现场指导等。b)地域工业健康中心是以工人数量低于50人的小型企业为对象,将地域工业健康业务委托给郡、市医师会,通过开设健康咨询窗口、实施个别访问的工业健康指导等,完善对小型企业的工业健康服务。c)其他机构和专业人员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研究所、职业卫生指导医生、劳动安全卫生顾问。
4 结论
综上,职业病危害已严重影响到劳动工人的健康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危害行业范围广,流动性大,职业病群发,经济负担重,这些已经成为目前中国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特点。而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着流动职业人群的监护仍不完善,岗前和离岗的健康监护不受重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落后;学术研究对于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检查项目和周期仍需要进一步探讨;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力度不够,制约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发展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S]
[2] 王祖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价[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4,22(2):63-64
[3] 李德鸿.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Z].预防医学学科发展蓝皮书,2006:12-15
[4] 吴建中.39家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现状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2006,18(12):28,36
[5] 顾友多.美国和欧洲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体系[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7,12(25):283-284
作者简介:蔡亚超(1989.12--),男,汉族,湖北仙桃人,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成品油库生产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