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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之后主动放弃,涉嫌犯罪之后再次想起,身处哺乳期却未哺乳的女性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在审查逮捕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本文以一个贩毒案为例,通过对羁押必要性的深入分析,指出在回归逮捕理念、重塑审查模式、保护特殊哺育妇女的基础上,将"婴儿利益最大化"作为衡量哺乳期未哺乳妇女之逮捕必要性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