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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支撑和根本保障。为了细化和量化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指导和规范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检查和评估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提供依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没基本规范》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