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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符合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入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规律,是我们党艰苦探索的重要成果,也是顺应时代潮流、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等,把我们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制度需要落实到法律层面,从立法、执法、司法、提高生态法律意识和加强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发挥法律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