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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上市聚集资金而与其他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即企业若未在规定时间达到已协商好的预期要求,则需要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为了使报表"好看"以避免赔偿,盈余管理成为这些企业中部分企业惯用手段之一。本文以ST百特为研究对象,首先对ST百特的基本情况进行阐述,然后引用公司盈余管理理论对其盈余管理进行分析,最后指出存在涉及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