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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情况1.12005年6月1日,寿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下乡巡回卫生监督时,发现寿宁县某镇华仔餐馆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活动,当即给予书面告知补办卫生许可证。当事人置之不理,推说老板不在,不予理睬。2005年7月18日当卫生监督员再次到该店监督时,该店还在营业,且6月1日卫生监督在场者就是该店老板。经过监督员的思想教育,配合监督员做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并签名确认,监督员口头告知在近日内到县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