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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著作权问题之所以存在争议,原因有两方面:其一,我国中小学教材经历了由“统编”单一版本到课程改革后多种版本的变化,由此教材市场也由“一社垄断”发展到“多社竞争”的局面;其二,有关行政单位或社会人士、部分专家对教材“独创性”体现的认知偏差太大。本文从中小学教材不是“公共产品”和其具有的“教材结构”的“独创性”两个角度。阐述了中小学教材必须由著作权法来对其进行“专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