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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支包山卜筮简所记录的22次卜筮和4次祭祷集中发生在三年内的八天之内,时间集中,内容完整,字迹清楚,便于字迹分析。通过比较可知,全部文书有八种字迹,各组贞卜文书不是由各组的贞人书写,同一组贞卜记录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书手书写,同一支竹简有时有三种字迹。有些字迹的交叉是由其他人的修改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