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明清时期是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丰富多样,主要有专著、散文、诗歌、遗嘱、对联和分关合同等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形态的族规家训均饱含了家族长辈对晚辈的谆谆教诲之意和殷切劝导之情。考察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对于进一步探讨族规家训的表现形式、挖掘其文化内涵、深入其价值探讨等相关问题,具有较大意义。
关键词:明清时期 梵净山民族地区 族规家训 存在形态
中图分类号:K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1)02-101-111
族规家训是家族长辈对晚辈进行的劝导型训言和约束性规范。它有口头族规家训和文献族规家训(或称族规家训文献)两大类型。由于口头族规家训资料不便搜集,故以往学界对传统族规家训的研究基本都是集中在族规家训文献方面,尤以对其内容分析和价值探讨方面用力最多,成果颇丰,而对其存在形态方面的探讨则相对较为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族规家训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因此,对文献族规家训存在形态的梳理就很有必要。
梵净山民族地区地处贵州省东北部,大致相当于现今的铜仁市范围。该区域内历史上少数民族人数众多,如今占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主要有土家、苗、侗、羌、蒙古等少数民族,故有民族地区之称。在与汉族长期的交往交融过程中,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汉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宋明以来,随着和中原地区联系的日益密切,该区域内除汉族外,土家、苗、侗等少数民族也纷纷涌现出一些强宗大族,典型的如田、张、安、杨、覃(秦)、冉、邵、朱、姚、李、徐、戴、谢、吴、刘、姚等大姓,这些宗族力量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逐步接受了包括族规家训在内的中原文化。至明清时期,在中原文化影响下,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文化已然出现繁荣景象,其存在形态日益丰富,主要表现为出现了如专著、散文、诗歌、遗嘱、对联、分关合同等等不同类型、不同样貌的文献。本文拟从这六个方面来梳理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文献的不同存在形态,以为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积累条件。
一、专著
自隋初《颜氏家训》面世以后,族规家训开始以专著形式存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宋元明清时期,专著已经成为族规家训各种形态中最主要的形态。许多家族或个人为了更好地教子训孙而自觉地编写族规家训。这种现象在明清以来的梵净山民族地区也多有存在。
按照朱明勋的研究,宋至明清时期我国的专著类家训主要有家训集式、家仪体式和家规体式等不同样式1。清代《印江严氏族谱》中收录的《严子陵家训》当是一部家训集式著作。它是汇集了其严氏先祖——汉代名士严子陵的各种教子训言而成,共分十五段,以段落叙述的方式,每段论析某一个方面的做人原则或处世方式。现摘录其首尾两段如下:
心吉则百事吉,闻过喜而意不逆,百无一二,千无一二。喜于闻过,岂非君子之人。所亲者君子,吾即君子也,所亲者小人,吾即小人也。君子处心尚恕,不恕则与小人一间耳。
……
贤者干事,谨终于始,万事存乎天命,不达则止。见人处世劳苦,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凡有家者,当行七事,一曰好善,二曰谨虚,三曰长厚,四曰俭约,五曰行直,六曰容物,七曰质朴。此可以修身,可以齐家,而道在其中矣。世世子孙敬而听之。2
这篇《严子陵家训》以“心”开篇,“心吉则百事皆吉”为首,教育族人做人要从心开始,须有一颗善良、诚信之心;又以“行”结束,劝导族人当行七事:好善、谨虚、长厚、俭约、行直、容物、质朴。有心有行,人生在世即可安身立命,修身齐家,立于不败之地。其说教论理既全面又深透,颇具教育意义。
清末,印江严氏后人、享誉国内的著名书法大家的严寅亮曾重新编撰《严氏家训》著作一部,以之教育后人3。有学者在对严寅亮生平事迹的相关研究中曾提到:“他(严寅亮)又亲自编写《严氏家训》教育子孙,对他们加强理想与道德的培养。”4临终之际,他留下这样的遗嘱:“凡我子孙,世代必须遵循《严氏家训》,各奔前程,为国效力。”5可见,严寅亮的《严氏家训》应是存在,并且在其家族教育中的地位还很突出。
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著作也有以家规体式表现出来。如思南府原田氏土司家族后人于清代乾隆年间编撰的《田氏家规》6,实是一部家规体式著作。它开篇有个引言,说明编写此家规的缘由和目的,然后分成“敦孝悌”“定尊卑”“教子弟”“端品行”“肃闺门”“睦宗族”“戒恶习”“笃戚谊”“隆师儒”“重丧祭”“戒奢侈”等十一条款,并分别对每一条款进行叙述和论理说教。该篇著作以条款形式出现,虽然其条款数仅十馀条,总字数也仅千馀字,此方面是不能和具有一百六十八条款、近万言的同为家规体式族规家训著作的《郑氏规范》相提并论,但《田氏家规》所涉及的家规家教内容也非常广泛,包罗万象,并不显刻板,多能将各种道德教诫或显或隐地寓于相应的规条中,能够起到劝化和约束族人的双重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族规家训著作虽然也和散文一样以单篇存在,字数也不多,但与散文不同的是,此类著作在行文上并不是叙述性的,而是罗列条款,依次论说,少些散文的抒情性;在内容上分类细密,教育范围更广,既适用于教训子弟,也适合于管理家庭,与散文多为单一性内容相比,更具包容性;在作用上,其条款对子孙后代既具有家法的强制性和约束性,也具有一般家训的教育性和劝导性,與散文重情感说教相比,其伦理规范作用更强。再者,中国传统家训史上如著名的朱熹《朱子家训》、朱柏庐《治家格言》和郑太和《郑氏规范》等同样篇幅短小(有的不到一万言,有的仅有几百个字),但均被学界认为是典型的专著体家训。而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如《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从形式到内容都是类似于这些典型的专著体家训的。因此,为了区别于下文提到的散文体族规家训形态,笔者在此将如上所列的《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族规家训划定为专著体形态。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中还存在一种汇集式著作,其中最具典型的当属思南安氏的《儒行昌后图书》。该著作系清代嘉庆年间思南杨家坳乡中岑安元吉之曾祖安舒泰、安意泰、安景泰遵儒请祖临笔垂成,并组织木板刻印。因年久未清,失板数十,到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由安氏裔孙安元吉送谱,由志儒、体道二人主持重新刊刻。全书共分四卷:第一卷为本传,主要写入黔始祖安崇诚及子安文、安武、安用、安赞的生平事迹;第二卷为昌后图书叙及英侯祖训;第三卷、第四卷为家训内集、家训,是始祖婆张夫人、杨夫人奉英侯祖命传图书以训万代子孙,还有文、武、用、赞、如山祖训等内容,都是以五言或七言诗歌的形式所写。1
以上所举几例,旨在说明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专著的确多有存在。不过,虽然其数量可能无法和中原及江南等地相比,也没有出现如《颜氏家训》《钱氏家训》《袁氏世范》《朱子家训》《曾国藩家书》《曾文正公家训》等影响重大的族规家训著作,但作为一种主要的存在形态,专著类族规家训在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影响还是较为重要的。
二、散文
散文是中国六朝以后出现的一种散体文章,它不押韵、不重对偶,具有写作方式灵活、易于抒发个人感情、注重文采和意境等特点。随着这种文体的逐渐流行,一些文人在撰写家训等作品时也往往采用这种形式。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以散文形态表现的也多有之,试举两例。
万山、玉屏、松桃一带的重华堂《姚氏族谱》中刊载了一篇由姚贞会撰的名为《家训》的文章,内容如下:
上天生人大异禽兽,非以其有五常之性,因有五常之理也。何谓五常,仁、义、礼、智、信,即天命之性也。何謂五伦,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即率性之道,孝弟而已。可知圣贤千经万典,垂训后世,俱以孝义为先,故孝顺,德也,顺则孝,逆则不孝。人子当怀抱时,不识不知,饥饱凉燠、痛痒啼哭,父母曲体诚求,唯恐抚育未至。三年之爱,极其劬劳,至成人教养完配时,虑子债未完,拮据早夜,幸而其子贤肖,干蛊兴家名利奔驰时,唯子疾是忧,父母之恩,实同苍昊。窃见世间子弟,幼年爱亲敬长,不失本来天性,年当少壮,人欲渐胜,天性日漓,一切问寝视膳、爱慕友恭之情,日见衰薄。此时父母援室,各有子女,乃身为父,不能尽子职,身养子不克报亲恩,至双亲垂白,弟兄分居,父母或分养,或自灶,徒供薪水置甘旨于不问。此等人子,祖父产业,视为弁髦,劬劳教养,置之膜外,或父母教之以正,则互较长短,继之以怒,交相御侮,不知君父有命,虽死无辞,天下岂有不是之父母哉。故人子由少而壮、而老,父母在堂,无时不当孝顺,无事可稍悖逆。用是备述,垂为家训云。2
该篇姚氏《家训》以“力尽孝道”为中心思想,以抒情、记叙、论理等方式劝导子孙要孝顺父母。这是一篇典型的训子散文。
清代中期铜仁府茶园山的徐如澍撰写过一篇名为《从俭说》的散文家训,亦以叙述说理等方式告诫子孙后代,不仅要在思想上更要在行动上做到“从俭”。全文如下:
夫礼义生于富足,家计窘则贪妄之计日以滋。凡可以谋利苟且便宜之事,将必至无所不为,品斯下矣。辱及先人,可忧孰甚?可羞孰甚?世之士农工商,皆各有本业。开其源在于勤,塞其流在于俭。不能勤者,生之无由,毋足论已。有能勤而仍不免于窘者,则以其不知俭之宜从也。能勤之人,躬亲其事,知生之大不易,应无不俭者。其有不俭,率皆逸居之妇女子弟辈,不知日用之艰辛耳。有辄用之,所有能几何?不能俭,徒勤何可恃?人情莫不好胜,居处不如人,思有以新整之;饮馔不如人,思有以鲜美之;衣服不如人,思有以更换之;亲族里党,庆吊往还,馈遗宴会,色色思有以夸耀之。不惟无不如人,并欲人人之不我如也。如家稍宽裕,犹曰出自探囊。如事费周张,必至转而称贷,久之借债还债,卒之有借无还,败落之馀,百孔千疮,计无复售。昔之得已而不已者,今且于必不可已而已之矣。回视平日渠所不屑与接惬,窃窃焉笑为鄙己甚者,其家计或依然如旧。俭与不俭,明效大验为何如哉。子曰“与其奢也宁俭”,盖可忽乎哉?余是以有从俭之说。或谓余曰:“俭为美德,人人知之,人人亦能言之,而不能人人躬行实践之也。子之说,毋亦徒烦口舌,徒费笔墨乎?”余曰:“虽然,然吾为此说,亦以尽吾之心焉尔。”1
大多家书类家训其实也是采用散文样式写成的。如明代思南府田秋撰写的《诫子书》:
吾幼承父兄之教,十三廪于学,十七荐于乡,十八下第回,始毕姻,二十一登进士第。……
读书不止于应举取科第,内则以之涵养气质,熏陶得性,外则资之以抚世酹物。若修身慎行,不辱先人,虽不能成大名,亦为贤子。居官持廉者多深刻,吾廉而不刻也,宜有后人。各处庄田,俱以俸资倍价得之,修治之资又十倍于买价,尔宜保守。诸兄、姊丈,多贤读明义理者,凡事难处者,可咨询请教,必不汝欺。锡目、越溪、善都俱营有兆域,择而用之,馀以待吾辈。汝力弱,不能别求,庄地虽劣,亦免争竞也。犹后子孙众多,当以二人继二兄之后。
呜呼,吾少颖敏,过目几于成诵,惜未经大儒指授,偶得科第,于道未闻,未成童而食廪,君恩至重,未尽致身之节;少为父母所钟爱,乃以虚名奔走,竟逢属纩之日,此皆吾终身所抱恨。尔生也晚,未知吾履历之详,因述吾平生梗概以贻尔,幸毋若伯鲁之简紊。2
田秋在该篇《诫子书》中从讲述自己成长经历出发,告诫儿子在读书、为官、持家、治业等方面应持的态度,至情至理,用情颇深,用心良苦,是一篇专门的教子散文作品。
因散文既具有题材广泛、写作自由、生动活泼,又能够抒发作者情感,感染力强,还可以展示文采等诸多特点,故一直深受文人的喜爱。因此,梵净山民族地区一些文人在撰写族规家训时也多用散文形式,从而使散文也成为当时族规家训的一种存在形态。
三、诗歌
作为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诗歌强调节奏和音韵,注重结构上的形式美。它在我国古已有之,尤其是唐宋以后,作诗填词已然成为文人的风尚,甚至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百姓也能够随时吟上几首。所以“诗训”很早就成为族规家训书写的一种常见形式。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以诗歌形态存在也很常见,并且有诗、词和歌曲三种具体的形态。 (一)诗
用诗来表现的族规家训,在明清以来的梵净山民族地区较为常见,尤其在一些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家庭用诗训形式来教化子孙的现象更多。比如有黔东文化古村落之称的碧江区茶园山的徐氏家族,一直崇尚耕读为本、诗礼传家,在该家族成员流传至今的众多诗词当中,不乏一些用以教训子孙方面的家训诗。如徐如澍的《示儿子》:
春朝春夜好时光,试把工夫自转量。若是读书人替得,老夫情愿为儿忙。1
徐如澍通过《示儿子》一诗劝其儿子要珍惜时光,在读书方面必须全靠自己,要下苦功夫,努力学习。他还写有许多教育子弟方面的家训诗,如《寄来甫弟》《家寄书口占示舍弟》《由施秉寄邬玉山兼示诸甥》《示舍弟春融、乐源、朴民》《示舍弟》《舍弟涵以选拔来京诗以勉学》等等2。其弟徐如洙也写有家训诗多篇,如《芸菜圃示儿辈(二首)》3和《三女出适刘宅,诗以送之(四首)》4等。
作为一个区域内的文化大家族,茶园山徐氏家族流传后世的家训诗还有若干。并且,该家族中不仅徐姓男子善诗书,而且其媳妇们也多耳濡目染,薰陶有加,亦多工诗书,她们在教育子弟方面也留下一些家训诗。如徐如澍长子徐楘的妻子舒芳芷曾在病中作有《病中训子》五言长诗一首5。
当然,如茶园山徐氏家族那样采用诗训形式教育子孙,在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还多有人在,并且多见于文人家族。不过,当时随着作诗的日益大众化,许多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人也常用诗训形式教化子孙,或者用诗作形式来解释传统家训。这种现象在当时各家族的族谱家训中非常普遍。根据每句诗的字数多少,这些族谱家训诗主要有三言詩、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和七言诗等不同类型。如万山、玉屏、松桃一带的重华堂《姚氏族谱》中刊载的清代《姚氏家训》就是直接用五言诗句来教化子孙,劝导子孙竭力尽孝的6。
如上是直接以诗来教育族众的族规家训形态。至于以诗来进一步阐释传统族规家训的现象更多,如碧江区滑石沈氏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修的《沈氏家谱》中载有《八字家训》7,则是对传统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八字家训用四字诗的形式分别进行阐释。现节录部分内容如下:
滑石沈氏八字家训
一曰孝
为人之子,须当尽孝。三年哺乳,恩深难报。肤发授汝,精神虚耗。时奉鸡豚,以养年耄。老莱班衣,俾无忧悼。扬名显亲,方称贤肖。追远慎终,谨遵圣教。愿我宗人,各尽子道。
二曰弟
最难得者,惟兄与弟。如手如足,天生羽翼。要知友恭,勿秉小利。夷齐让国,因明大义。灼艾分痛,古称宗帝。赵孝争死,姜肱同被。田氏不和,庭荆忽瘁。愿我宗人,莫伤同气。
清代梵净山民族地区家谱中类似碧江滑石沈氏那样采用对偶押韵的诗句形式来阐释传统的八字家训的现象非常普遍,如玉屏县《粟氏族谱》中的“家训八字诗”、沿河县《陈姓族谱》中的“家训八条”等等均是如此。和许多族谱中的其它家训诗一样,这种诗训形态存在的族规家训对仗工整,押韵感强,口头语倾向重,通俗易懂,因而在普通百姓的族谱中非常普遍。
(二)词
作为诗歌的另一种形式,词这种文学体裁自宋代全面流行以来,传播甚是广泛,许多文人雅士也常用词的形态来编撰族规家训。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的“词训”也有出现。不过,相对于“诗”而言,作“词”的难度更高,讲究更多,因而“词训”并没有像“诗训”那样广泛存在,显得较为稀少。
通过检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各类谱牒,笔者发现个别族谱中也刊载有少量“词训”。如松桃县《戴氏族谱》中有《追溯宗训词》,印江县《徐氏族谱》中也有《族风词》等。不过,考诸其形式,这些冠以“词”的族规家训实际并不是真正的词,只不过是通俗的“四言口头诗”而已。但是,真正的“词训”在梵净山民族地区也的确存在,典型的如思南县安氏于清代编撰的《儒行昌后图书》中就收录有两篇“词训”1。现分别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一、“八字词”
“孝”字词
孝,孝,承欢听教。 奉旨甘,令笑貌。出入不忘,晨昏是较。葬祭礼无违,弓治学克肖。起居时视观,言行事事则效。百年辞世恨终天,怵惕悽怆成大教。
“弟”字词
悌,弟,连枝同蒂。手足亲,坐行计。让产存恭,代死传世。为兄受苦刑,对毋有慈惠。患难相顾孔怀,和乐且眈不替。昔年让国两贤人。
二、耕、读、勤、俭词
“耕”字词
耕,耕,东作西成。耒耜负茶蓼耘。苦心耗力,戴月披星。春日功无暇,秋时获充盈。仓箱欣满载,俯仰羡常赢。足食丰衣昌后代,图书祖训始曰耕。
思南安氏这几首词均为用“词”的形态来阐释其祖训,句子长短不一,但也讲究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也通俗易懂,对其祖训起到了很好的阐释作用,有利于族众对其祖训的深入理解和广泛传播,其教育作用较为明显。
(三)歌曲
歌曲是一种将诗词和曲谱相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一般是由人以一定曲调将诗词唱出来,以表达一定的情感。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也有一些是以歌曲形态存在的。如印江县坪兴寨等地的黄氏,自明代迁居该地以来,就将其祖上流传下来的《黄氏祖训颂》2以歌曲形式传唱于后世,其歌词分为“外八句”和“内八句”两部分:
外八句
信马登程往异方,任寻胜地立纲常。年深异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惟愿苍天垂保佑,三七男儿总炽昌。
内八句
十郎峭公有三妻,官吴郑娘七子齐。创业兴家离祖地,归来报命省亲闱。
吾思日久难相会,宗叶分枝为汝题。若有富贵与贫贱,相逢须念共根蒂。
上列“外八句”与“内八句”在印江县坪兴寨黄氏裔孙中尚能牢记,至今还有少数家庭用“外八句”中第三句“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作香火上的陪神对联。 再如,思南邵氏也编写有《劝孝歌》1,对族众进行及时行孝的教育。与思南邵氏相似,该县安氏也编撰有如《开财源歌》《节财流歌》《昌后图书歌》等多篇歌词2。可见,依据相关谱牒可知,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以歌曲形式表现的族规家训也是比较常见的。
除了一些族谱中载有一定族规家训类的歌曲外,梵净山民族地区民间还流行着具有族规家训功能的哭嫁歌。哭嫁歌是土家族盛行的一种特殊歌谣,是新娘的家人对她孝敬公婆的婚前教育。3所以,哭嫁歌某种程度上也是具有族规家训的教育功能,主要表现为母亲在女儿出嫁前对其嫁到夫家后为人处事方面的教导之言。试举两例:
娘:我的女儿,我的心肝,你千耐烦来万耐烦,走路要看路高低,讲话要分人老少。人家高声地喊,你要轻声地应,要顺爹娘心,要体男人意,要顺兄嫂兄妹的情。要看硬和软,先看嫂嫂碗,要看淡和咸,先请妹妹尝。后园栽菜又栽葱,做人媳妇装耳聋。燕子含泥口要紧,紧开口来慢开言。冷茶冷饭你要吃,冷言冷语你要受。勤扒苦做轮到你,勤推磨来勤舂碓,东跑西跑生是非,东讲西讲惹祸生。东方开河早起床,莫比家里睡宴床,井里凉水你先挑。我的女儿,心肝啊!时时记住娘的话,事事照娘讲的做。
娘:我的女儿,心肝啊!三根芭茅不能容得虎藏身,娘这阴沟的饭,不是你的龙行地,人家的娘才是你的娘,别人的家才是你的家,你只能墙上加得土,莫要雪上来加霜!亲生爹娘不要紧,人家父母脚下要小心。金盆打水清又清,你十分的性子改九分。铜盆打水黄又黄,你十分性子要改完,你要给娘争口气,不要给娘造罪孽。4
从以上所举的几例哭嫁歌歌词中可以看出,哭嫁歌中饱含了母亲对出嫁女儿的殷切教育之语,起到了类似历史上“女训”的教育功能,其家训作用不容小觑。所以,作为歌曲的一种特殊形式,哭嫁歌也是梵净山民族地区较为常见而特殊的族规家训存在形态。
四、遗嘱
遗嘱是人于生前或弥留之际对自己身后诸事的嘱咐与安排。它是一种有益的习俗式教育资源,继承人能够从中得到教化。5因为遗嘱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往往也成为族规家训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国人通过立遗嘱方式对子孙后代实施家庭教化实际古已有之,并较为普遍。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也多有以遗嘱形态存在。
如明代嘉靖二年(1523),沿河县的张勖生前给其儿子立有分关合同,分配好财产,并立下遗嘱,要求儿子们遵照执行。全文如下:
张勖遗嘱
立遗嘱分关字人:张勖,有父任沿河祐溪长官司职事。其先,勖原娶务川县邹氏,生男张舜仁等。后因邹氏得颠疯症,不能管家,勖又娶贵州城杨氏,生张舜邦等。今勖年老,遂将祖父存田产并手内续置产业、人口与尔等从公,凭六亲冉国晶在内为证,一样均分,各行掌管,所有之业乃勖递年刀耕火种,并无馀剩家财等项。遗嘱之后,尔等务要兄友弟恭,毋得争长竞短,永受吾言,休违我命。如有不遵,天地鉴察,祖宗不容,自遭刑宪。须至遗属者,数孙惟有张潮长一房媳,每毁骂公婆、亲叔,忤逆不孝,又一节嗽号咣棍,平空作法骗人。
嘉靖二年三月十三日
立遗嘱分关文字人张勖画亲笔1
立遗嘱人张勖在该遗嘱中分好家产后,要求众子做到兄友弟恭,和睦相处。否则,祖宗不容,自遭刑宪。其教育性和规范性显而易见,俨然一族规家训。
清代,石阡县楼上周氏六祖周易在乾隆年间也立有遗嘱一份,后世子孙为其取名为《易祖遗嘱原本》,并刊于其家谱内教训子孙。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易祖遗嘱原本
从来人生之乐事,莫重于孝子贤孙。然而,孝子贤孙每由祖父之功德而致。千古以来,未有易也,予士庶之家建功立业,遽敢倖邀?亦不过上遵祖父之训,下计子孙之守,绵绵延延,盡力于人道之所宜焉,则几矣。
……
至处家之道,勤也,俭也,忍也。勤而不俭,不如不勤;俭而不勤,不如不俭;勤俭而不忍,不如不勤俭。三者并用而家道兴,且德业由兹成矣。
今尔弟兄等有庐舍蔽风雨,桑田给衣食,学校治身心,诸孙十馀人,尔等课其耕读。曾孙数人予则含饴分甘,聊为提训,尔等切莫教人而忘庭训,勿以子侄等闲人。率教者奖劝之,劣拙者惩责之,全凭一点公心,勿认形护短。如是家有绳墨而曲直皆归,庭中有篱壁之固,门外绝窥伺之情。第见一堂融泄,而天地祖宗有不默佑也哉?
然耕者读之本,于无能者教以勤耕。勿贪外务,则忘乎财之所自有。休贪便利,以种损利之深根。天道四季不息,功亦与为不息。极力栽插,极力粪肥。农时不违,谷不可胜食;斧斤以时,材不可胜用。此天地自然之利也,而何暇外求哉!由是而既富方谷,第见速诸父而肥羚有供,爱敬之良以起;歌婴鸣而先施有具,仁让之风以存,岂非上光祖宗下启后人之美意也哉?于有能者,教以苦读,须当依吾训尔等之意,仍费一片裁成洗涤之心。幼时勿语戏言,勿令操妄,尝取其易见易明者启发之。举凡食息起居之微,洒扫应对之末,时时引以正大之规,养成德性,则俗理明而圣贤之理易入。虽下愚可近于中才,至若日行书多寡,认其性之敏拙而督责之,勿致姑息宽待,勿令抄写杂书以起外骛。字画务遵帖式,文章必随时兴。所有汇通讲书,历科墨卷,系尔等得力之书,爱惜秘传,则丹桂青云不患攀跻之无基也,岂非尔等之大幸也哉?
其有思石田业,立成孝弟忠信字号,阄分尔等,各成一家。数年来,尔等和睦颇如吾意,孙等众多,不暇为尔等经意矣。爰叙来历以伸嘱咐,尔等当念我一点苦心。弟兄叔侄,遇窄宽想,勿令子孙有乖义方,以孝以友,忍让勤俭,以耕读肇根底,以礼仪作门户。师三代遗风,亲睦友助。张公云心者身之主也,予即心也,尔等四体也,诸孙百骸也,一有不和,有不关心恸耶。
《诗》云:兄弟既翕,以致父母之顺。自是光前裕后,尔炽尔昌,朱衣万代于勿替也,何乐如之。2
清代玉屏县洪氏尔昌公也曾立有一遗嘱被刊于《洪氏族谱》中,教导族众。其内容如下:
尔昌公分关后遗嘱 此所嘱者,余老身衰朽,手足不仁,耳目不聪,明有当言者,有不当言者;有虑到者,有虑不到者。尔等宜公平变通,以守之可也。我每日独坐无聊,思前想后,见世道愈趋愈泊,惟利是视,父子致伤天性而视如路人,兄弟多失友恭而变为枪刀,伦理不敦,尊卑不认,深可痛悼。惟愿尔等后来子孙世守田园,勿念先人之业,读《论语》半部,克敦孝弟修身齐家之道;诵《棠棣》篇章,当念阋墙兄弟之忧。处家庭宜和睦,待亲友宜厚实。谚云:家内不和邻里欺。自然来也,当戒狂言。居乡以耕读为本,治家以勤俭为先。莫管他人闲事,以防借故牵连。偷闲且读儒书,但愿出人头地。时常洁扫庭除,修砌墙垣,多栽蒔菜,广种豆麻,田间乐趣仅仅有馀。至于钱粮,早早完纳,以免官府催科。尔等子孙能于吾言体之遵之,即属吾家之孝子慈孙。匪独我心欣慰,即我祖父母亦瞑目于九泉矣。1
上列几篇遗嘱内容均重在教导子孙如何为人处世和持家治业,可视为族规家训一样态。从中可知,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多有以遗嘱形态而存在。
五、对联
对联是中华传统文化之一,是一种兼具民俗性、文学性、艺术性和教育性的独特的文学艺术。它要求对仗工整,讲究平仄协调。透过对联的内容,人们不仅可以深化对某些事物的认识,还可以从中得到一定的教育和激励。也即是说,对联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正因如此,中国自古至今都有一些家庭用具有一定教育功能的对联来教育、激励家庭成员。这样的对联实际起到了族规家训的作用。换句话说,族规家训也可以通过对联的形态来表现。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以对联形式来展示的也较为常见,并以祠联为多。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随着宗族的发展,兴建的宗祠也迅速增多。这些祠堂里基本都有一些反映其家族历史发展和做人行事规则等内容的对联。这里仅摘录玉屏县洪氏宗祠内的对联几幅:
玉水建宗祠,上追明代,箕裘袭封镇国;敦煌绵世胄,下启今时,枝叶忠孝传家。
春霜秋露,当思德业由先泽;云蒸霞蔚,留得诗书启后人。
读圣贤书,智仁礼义数端事;守祖宗训,忠孝节廉几样人。
要好儿孙,须从尊祖敬宗起;欲慕门第,还是读书积善来。
忠孝廉节,身范克端纯祖武;农桑诗礼,家规垂训翼孙谋。
礼乐家声远;诗书世泽长。
科第尚哉,必忠孝节廉自任几端,可无惭宗祖;诗书贵矣,但农工商贾各尊一业,非不孝子孙。2
从这几幅对联的文字内容可以看出,玉屏洪氏以神圣的祠联形式教育宗族子孙要“尊祖敬宗”“忠孝传家”“读书积善”“德业由先”“诗书启后”,做到智仁礼义、忠孝廉节,于士农工商可各尊一业。其对后世子孙的规劝教育功能甚是明显。类似于此的祠联在各个宗祠内几乎都有,其例不再赘举。
除了各个宗祠内有大量祠联可供教育族人外,许多家庭也会以对联内容来教育家庭成员,并且其对联多是张贴或悬挂于堂屋的神龛两旁、大门或柱子上。其对联内容多是嵌入了先祖的优良品格或祖训进去。如印江县乌溪杨氏家族多有人家在其神龛两侧贴有这幅对联:“光荣谱史千秋颂,清白家声万代传。”以此将其祖上“清白”品格代代相传。再如印江县峨岭严氏家族多有人家将“惜食惜衣,非为惜财原惜福;求名求利,总须求己莫求人”的对联张贴于堂屋两旁的柱子上,告诫家中子孙要节衣缩食,珍重福分,万事求人不如求己。
还有一些人于去世前写好富有教育意义的对联,传给子孙,以让子孙从中明白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是为遗联。如清代印江县黄世发曾撰有两幅遗联,一为“不耕则读,不读则耕,方是传家至宝;能勤须俭,能俭须勤,斯为处事良模。”劝告家人要耕读为本,勤俭处事。另一幅为“凡事当忍,忍到无可忍处,耐耐心,重新再忍;逢人便让,让至莫能让时,平平气,依旧还让。”以此教育家人凡事要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印江县木黄镇的喻氏也将其先祖的两幅遗联传承于世,一为“衍祖宗一脉真传,克忠克孝;教子孙两行正路,惟读惟耕。”另一幅為“事五尺天而天知,存方寸地而地知,为人父母无愧;领千钟粟以粟养,读万卷书以书养,在我子孙自修。”其宗族常将此当作族规家训来教育子孙,要求子孙后代忠孝两全,耕读为本,遵纪守法,修身养性。
由上可知,对联有如祠联、门联、楹联、遗联等不同的呈现形式。因其含有丰富的教育内容,故梵净山民族地区许多家庭或家族以此来教育子孙,发挥其族规家训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看,富有教育意义的对联也是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之一。
六、分关合同
分关合同即家庭内部划分家产的合同。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长,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订立分关合同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分关合同一般包含分家缘由、财产来源、分家方法、寄托或勉励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财产分配详情及落款等内容。其中的“寄托或勉励语”部分旨在规定当事人及其子孙后代要遵守合同、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等,实际是具有和族规家训同等的教育意义。正是基于此,我们才把它也认作是族规家训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态。
如明嘉靖四年(1525),沿河县张勖的儿子们鉴于其父两年前订立的分关合同存在家产分配不均的现象,一致同意重请凭中作证,重新订立分关合同,这就是沿河张氏《八祖分关合同》,其内容如下:
八祖分关合同
立书合同分关人:张舜仁、舜义、舜礼、舜信、舜邦、舜秀、舜典、张淳等。为因嘉靖二年三月内,父存日末,曾齐众请中,将田产家人等项分与七人不均。至嘉靖四年五月内,父亡故,仁、义、邦七人等见得不均,兄弟情愿请凭亲族人众,眼同品搭高低均分,所有本户粮、马、里、差、徭,舜仁六人等一样充当。内除舜典一份,供养母亲,悯其年幼、不当差役,俟百年终世之日,照住七股充当,自今逐一分晰,中间并无未划不均。立关之后,务要兄友弟恭,毋得倚尊凌卑,倚强欺弱,倚富吞贫。如有不遵,故违,关约内所得分田产、家人、器皿等项,再行妄生异端,捏造争分,自遭上天谴责,不得昌盛,即争到官,甘罚军储米拾顷,愿运官仓上纳,罚后仍依此为定管业。今书合同关约,一样两张附与舜仁、舜邦收执。其有关内田产、人口虽属各分,恐有外人争占,兄弟七人须同心协力,向前明直。如有一个不前者,照前誓言,天神谴责,勿遗自悔。所有各人受分什物,开列于后,子孙永远管业执照为据。 计开:什物等项(具体内容此处省略)
以上凡诸所有,点画分明,弟兄各受,永远繁昌。
嘉靖四年八月十三日1
此分关合同中,明确指出,立关之后,“务要兄友弟恭,毋得倚尊凌卑,倚强欺弱,倚富吞贫”。如果不尊,就要接受规定的惩罚。并强调,在面临外人争占大家族上的田产时,本家族成员均须同心协力,维护大家族的共同利益,否则,也要遭受相应惩罚。诸如这些内容实际是在教导家族成员,即便分家了,也要长期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和睦相处。这一定程度上对家族成员起到了相应的教育和规范作用。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以分关合同形式来划分家产,规定家庭成员的行为,教导家庭成员的做人和行事规则的现象非常普遍,大多家族日益壮大之后几乎都面临这个问题,所以明清时期流传后世的这类分关合同较为常见。以石阡楼上周氏为例,该家族至今还保存有明清时代的分关合同多份,主要有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的《周富、周嵩、周琦三兄弟分关合同》、清咸丰二年(1852)的《周学政分关合同》、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周永洪、永琪分关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立合同人在分配好家产后,一般都会写上如“自分之后,各照分关文契管理”“其丁粮平当,水平放”“不得以大凌小,以强欺弱”“永敦和好,子孙发达”等内容1。这些分关合同中正是因为有这些内容,才某种程度具备了族规家训的功能。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某种程度也是以分关合同形态存在的。
七、结语
以上分别以实例说明了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存在样态,主要有专著、散文、诗歌、遗嘱、对联和分关合同等不同形式。这是在对其文献内容是否与教家训子有关基础之上进行的考量,即文献内容中涉及到教家训子、教化族众的就可以认定其为族规家训文献。按此标准,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表现形态实际不止以上所列的几种。比如一些乡规民約、地契文书、家族字辈等等,均包含有一定的对子孙后代的教育与规范方面的内容,因此,这些也可算是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在搜集和整理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基础上考察其存在形态,对于进一步探讨族规家训的表现形式、挖掘其文化内涵,并深入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较大的意义。
Abstract: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ere the prosperous period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mily precepts in 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s, there are monographs, prose, poetry, wills, couplets and sub-contract and other forms of expressions. Different forms of family rules and family instructions are filled by the family elders to the younger generations of the inculcation and earnest persuasion.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the existing forms of family discipline in 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order to further explore the manifestation, cultural connotation and value of family disciplines.
Key words: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Family rules and instructions;Existence forms
责任编辑:朱伟华
关键词:明清时期 梵净山民族地区 族规家训 存在形态
中图分类号:K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1)02-101-111
族规家训是家族长辈对晚辈进行的劝导型训言和约束性规范。它有口头族规家训和文献族规家训(或称族规家训文献)两大类型。由于口头族规家训资料不便搜集,故以往学界对传统族规家训的研究基本都是集中在族规家训文献方面,尤以对其内容分析和价值探讨方面用力最多,成果颇丰,而对其存在形态方面的探讨则相对较为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族规家训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因此,对文献族规家训存在形态的梳理就很有必要。
梵净山民族地区地处贵州省东北部,大致相当于现今的铜仁市范围。该区域内历史上少数民族人数众多,如今占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主要有土家、苗、侗、羌、蒙古等少数民族,故有民族地区之称。在与汉族长期的交往交融过程中,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汉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宋明以来,随着和中原地区联系的日益密切,该区域内除汉族外,土家、苗、侗等少数民族也纷纷涌现出一些强宗大族,典型的如田、张、安、杨、覃(秦)、冉、邵、朱、姚、李、徐、戴、谢、吴、刘、姚等大姓,这些宗族力量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逐步接受了包括族规家训在内的中原文化。至明清时期,在中原文化影响下,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文化已然出现繁荣景象,其存在形态日益丰富,主要表现为出现了如专著、散文、诗歌、遗嘱、对联、分关合同等等不同类型、不同样貌的文献。本文拟从这六个方面来梳理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文献的不同存在形态,以为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积累条件。
一、专著
自隋初《颜氏家训》面世以后,族规家训开始以专著形式存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宋元明清时期,专著已经成为族规家训各种形态中最主要的形态。许多家族或个人为了更好地教子训孙而自觉地编写族规家训。这种现象在明清以来的梵净山民族地区也多有存在。
按照朱明勋的研究,宋至明清时期我国的专著类家训主要有家训集式、家仪体式和家规体式等不同样式1。清代《印江严氏族谱》中收录的《严子陵家训》当是一部家训集式著作。它是汇集了其严氏先祖——汉代名士严子陵的各种教子训言而成,共分十五段,以段落叙述的方式,每段论析某一个方面的做人原则或处世方式。现摘录其首尾两段如下:
心吉则百事吉,闻过喜而意不逆,百无一二,千无一二。喜于闻过,岂非君子之人。所亲者君子,吾即君子也,所亲者小人,吾即小人也。君子处心尚恕,不恕则与小人一间耳。
……
贤者干事,谨终于始,万事存乎天命,不达则止。见人处世劳苦,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凡有家者,当行七事,一曰好善,二曰谨虚,三曰长厚,四曰俭约,五曰行直,六曰容物,七曰质朴。此可以修身,可以齐家,而道在其中矣。世世子孙敬而听之。2
这篇《严子陵家训》以“心”开篇,“心吉则百事皆吉”为首,教育族人做人要从心开始,须有一颗善良、诚信之心;又以“行”结束,劝导族人当行七事:好善、谨虚、长厚、俭约、行直、容物、质朴。有心有行,人生在世即可安身立命,修身齐家,立于不败之地。其说教论理既全面又深透,颇具教育意义。
清末,印江严氏后人、享誉国内的著名书法大家的严寅亮曾重新编撰《严氏家训》著作一部,以之教育后人3。有学者在对严寅亮生平事迹的相关研究中曾提到:“他(严寅亮)又亲自编写《严氏家训》教育子孙,对他们加强理想与道德的培养。”4临终之际,他留下这样的遗嘱:“凡我子孙,世代必须遵循《严氏家训》,各奔前程,为国效力。”5可见,严寅亮的《严氏家训》应是存在,并且在其家族教育中的地位还很突出。
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著作也有以家规体式表现出来。如思南府原田氏土司家族后人于清代乾隆年间编撰的《田氏家规》6,实是一部家规体式著作。它开篇有个引言,说明编写此家规的缘由和目的,然后分成“敦孝悌”“定尊卑”“教子弟”“端品行”“肃闺门”“睦宗族”“戒恶习”“笃戚谊”“隆师儒”“重丧祭”“戒奢侈”等十一条款,并分别对每一条款进行叙述和论理说教。该篇著作以条款形式出现,虽然其条款数仅十馀条,总字数也仅千馀字,此方面是不能和具有一百六十八条款、近万言的同为家规体式族规家训著作的《郑氏规范》相提并论,但《田氏家规》所涉及的家规家教内容也非常广泛,包罗万象,并不显刻板,多能将各种道德教诫或显或隐地寓于相应的规条中,能够起到劝化和约束族人的双重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族规家训著作虽然也和散文一样以单篇存在,字数也不多,但与散文不同的是,此类著作在行文上并不是叙述性的,而是罗列条款,依次论说,少些散文的抒情性;在内容上分类细密,教育范围更广,既适用于教训子弟,也适合于管理家庭,与散文多为单一性内容相比,更具包容性;在作用上,其条款对子孙后代既具有家法的强制性和约束性,也具有一般家训的教育性和劝导性,與散文重情感说教相比,其伦理规范作用更强。再者,中国传统家训史上如著名的朱熹《朱子家训》、朱柏庐《治家格言》和郑太和《郑氏规范》等同样篇幅短小(有的不到一万言,有的仅有几百个字),但均被学界认为是典型的专著体家训。而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如《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从形式到内容都是类似于这些典型的专著体家训的。因此,为了区别于下文提到的散文体族规家训形态,笔者在此将如上所列的《严子陵家训》和《田氏家规》等族规家训划定为专著体形态。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中还存在一种汇集式著作,其中最具典型的当属思南安氏的《儒行昌后图书》。该著作系清代嘉庆年间思南杨家坳乡中岑安元吉之曾祖安舒泰、安意泰、安景泰遵儒请祖临笔垂成,并组织木板刻印。因年久未清,失板数十,到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由安氏裔孙安元吉送谱,由志儒、体道二人主持重新刊刻。全书共分四卷:第一卷为本传,主要写入黔始祖安崇诚及子安文、安武、安用、安赞的生平事迹;第二卷为昌后图书叙及英侯祖训;第三卷、第四卷为家训内集、家训,是始祖婆张夫人、杨夫人奉英侯祖命传图书以训万代子孙,还有文、武、用、赞、如山祖训等内容,都是以五言或七言诗歌的形式所写。1
以上所举几例,旨在说明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专著的确多有存在。不过,虽然其数量可能无法和中原及江南等地相比,也没有出现如《颜氏家训》《钱氏家训》《袁氏世范》《朱子家训》《曾国藩家书》《曾文正公家训》等影响重大的族规家训著作,但作为一种主要的存在形态,专著类族规家训在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影响还是较为重要的。
二、散文
散文是中国六朝以后出现的一种散体文章,它不押韵、不重对偶,具有写作方式灵活、易于抒发个人感情、注重文采和意境等特点。随着这种文体的逐渐流行,一些文人在撰写家训等作品时也往往采用这种形式。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以散文形态表现的也多有之,试举两例。
万山、玉屏、松桃一带的重华堂《姚氏族谱》中刊载了一篇由姚贞会撰的名为《家训》的文章,内容如下:
上天生人大异禽兽,非以其有五常之性,因有五常之理也。何谓五常,仁、义、礼、智、信,即天命之性也。何謂五伦,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即率性之道,孝弟而已。可知圣贤千经万典,垂训后世,俱以孝义为先,故孝顺,德也,顺则孝,逆则不孝。人子当怀抱时,不识不知,饥饱凉燠、痛痒啼哭,父母曲体诚求,唯恐抚育未至。三年之爱,极其劬劳,至成人教养完配时,虑子债未完,拮据早夜,幸而其子贤肖,干蛊兴家名利奔驰时,唯子疾是忧,父母之恩,实同苍昊。窃见世间子弟,幼年爱亲敬长,不失本来天性,年当少壮,人欲渐胜,天性日漓,一切问寝视膳、爱慕友恭之情,日见衰薄。此时父母援室,各有子女,乃身为父,不能尽子职,身养子不克报亲恩,至双亲垂白,弟兄分居,父母或分养,或自灶,徒供薪水置甘旨于不问。此等人子,祖父产业,视为弁髦,劬劳教养,置之膜外,或父母教之以正,则互较长短,继之以怒,交相御侮,不知君父有命,虽死无辞,天下岂有不是之父母哉。故人子由少而壮、而老,父母在堂,无时不当孝顺,无事可稍悖逆。用是备述,垂为家训云。2
该篇姚氏《家训》以“力尽孝道”为中心思想,以抒情、记叙、论理等方式劝导子孙要孝顺父母。这是一篇典型的训子散文。
清代中期铜仁府茶园山的徐如澍撰写过一篇名为《从俭说》的散文家训,亦以叙述说理等方式告诫子孙后代,不仅要在思想上更要在行动上做到“从俭”。全文如下:
夫礼义生于富足,家计窘则贪妄之计日以滋。凡可以谋利苟且便宜之事,将必至无所不为,品斯下矣。辱及先人,可忧孰甚?可羞孰甚?世之士农工商,皆各有本业。开其源在于勤,塞其流在于俭。不能勤者,生之无由,毋足论已。有能勤而仍不免于窘者,则以其不知俭之宜从也。能勤之人,躬亲其事,知生之大不易,应无不俭者。其有不俭,率皆逸居之妇女子弟辈,不知日用之艰辛耳。有辄用之,所有能几何?不能俭,徒勤何可恃?人情莫不好胜,居处不如人,思有以新整之;饮馔不如人,思有以鲜美之;衣服不如人,思有以更换之;亲族里党,庆吊往还,馈遗宴会,色色思有以夸耀之。不惟无不如人,并欲人人之不我如也。如家稍宽裕,犹曰出自探囊。如事费周张,必至转而称贷,久之借债还债,卒之有借无还,败落之馀,百孔千疮,计无复售。昔之得已而不已者,今且于必不可已而已之矣。回视平日渠所不屑与接惬,窃窃焉笑为鄙己甚者,其家计或依然如旧。俭与不俭,明效大验为何如哉。子曰“与其奢也宁俭”,盖可忽乎哉?余是以有从俭之说。或谓余曰:“俭为美德,人人知之,人人亦能言之,而不能人人躬行实践之也。子之说,毋亦徒烦口舌,徒费笔墨乎?”余曰:“虽然,然吾为此说,亦以尽吾之心焉尔。”1
大多家书类家训其实也是采用散文样式写成的。如明代思南府田秋撰写的《诫子书》:
吾幼承父兄之教,十三廪于学,十七荐于乡,十八下第回,始毕姻,二十一登进士第。……
读书不止于应举取科第,内则以之涵养气质,熏陶得性,外则资之以抚世酹物。若修身慎行,不辱先人,虽不能成大名,亦为贤子。居官持廉者多深刻,吾廉而不刻也,宜有后人。各处庄田,俱以俸资倍价得之,修治之资又十倍于买价,尔宜保守。诸兄、姊丈,多贤读明义理者,凡事难处者,可咨询请教,必不汝欺。锡目、越溪、善都俱营有兆域,择而用之,馀以待吾辈。汝力弱,不能别求,庄地虽劣,亦免争竞也。犹后子孙众多,当以二人继二兄之后。
呜呼,吾少颖敏,过目几于成诵,惜未经大儒指授,偶得科第,于道未闻,未成童而食廪,君恩至重,未尽致身之节;少为父母所钟爱,乃以虚名奔走,竟逢属纩之日,此皆吾终身所抱恨。尔生也晚,未知吾履历之详,因述吾平生梗概以贻尔,幸毋若伯鲁之简紊。2
田秋在该篇《诫子书》中从讲述自己成长经历出发,告诫儿子在读书、为官、持家、治业等方面应持的态度,至情至理,用情颇深,用心良苦,是一篇专门的教子散文作品。
因散文既具有题材广泛、写作自由、生动活泼,又能够抒发作者情感,感染力强,还可以展示文采等诸多特点,故一直深受文人的喜爱。因此,梵净山民族地区一些文人在撰写族规家训时也多用散文形式,从而使散文也成为当时族规家训的一种存在形态。
三、诗歌
作为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诗歌强调节奏和音韵,注重结构上的形式美。它在我国古已有之,尤其是唐宋以后,作诗填词已然成为文人的风尚,甚至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百姓也能够随时吟上几首。所以“诗训”很早就成为族规家训书写的一种常见形式。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以诗歌形态存在也很常见,并且有诗、词和歌曲三种具体的形态。 (一)诗
用诗来表现的族规家训,在明清以来的梵净山民族地区较为常见,尤其在一些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家庭用诗训形式来教化子孙的现象更多。比如有黔东文化古村落之称的碧江区茶园山的徐氏家族,一直崇尚耕读为本、诗礼传家,在该家族成员流传至今的众多诗词当中,不乏一些用以教训子孙方面的家训诗。如徐如澍的《示儿子》:
春朝春夜好时光,试把工夫自转量。若是读书人替得,老夫情愿为儿忙。1
徐如澍通过《示儿子》一诗劝其儿子要珍惜时光,在读书方面必须全靠自己,要下苦功夫,努力学习。他还写有许多教育子弟方面的家训诗,如《寄来甫弟》《家寄书口占示舍弟》《由施秉寄邬玉山兼示诸甥》《示舍弟春融、乐源、朴民》《示舍弟》《舍弟涵以选拔来京诗以勉学》等等2。其弟徐如洙也写有家训诗多篇,如《芸菜圃示儿辈(二首)》3和《三女出适刘宅,诗以送之(四首)》4等。
作为一个区域内的文化大家族,茶园山徐氏家族流传后世的家训诗还有若干。并且,该家族中不仅徐姓男子善诗书,而且其媳妇们也多耳濡目染,薰陶有加,亦多工诗书,她们在教育子弟方面也留下一些家训诗。如徐如澍长子徐楘的妻子舒芳芷曾在病中作有《病中训子》五言长诗一首5。
当然,如茶园山徐氏家族那样采用诗训形式教育子孙,在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还多有人在,并且多见于文人家族。不过,当时随着作诗的日益大众化,许多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人也常用诗训形式教化子孙,或者用诗作形式来解释传统家训。这种现象在当时各家族的族谱家训中非常普遍。根据每句诗的字数多少,这些族谱家训诗主要有三言詩、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和七言诗等不同类型。如万山、玉屏、松桃一带的重华堂《姚氏族谱》中刊载的清代《姚氏家训》就是直接用五言诗句来教化子孙,劝导子孙竭力尽孝的6。
如上是直接以诗来教育族众的族规家训形态。至于以诗来进一步阐释传统族规家训的现象更多,如碧江区滑石沈氏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修的《沈氏家谱》中载有《八字家训》7,则是对传统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八字家训用四字诗的形式分别进行阐释。现节录部分内容如下:
滑石沈氏八字家训
一曰孝
为人之子,须当尽孝。三年哺乳,恩深难报。肤发授汝,精神虚耗。时奉鸡豚,以养年耄。老莱班衣,俾无忧悼。扬名显亲,方称贤肖。追远慎终,谨遵圣教。愿我宗人,各尽子道。
二曰弟
最难得者,惟兄与弟。如手如足,天生羽翼。要知友恭,勿秉小利。夷齐让国,因明大义。灼艾分痛,古称宗帝。赵孝争死,姜肱同被。田氏不和,庭荆忽瘁。愿我宗人,莫伤同气。
清代梵净山民族地区家谱中类似碧江滑石沈氏那样采用对偶押韵的诗句形式来阐释传统的八字家训的现象非常普遍,如玉屏县《粟氏族谱》中的“家训八字诗”、沿河县《陈姓族谱》中的“家训八条”等等均是如此。和许多族谱中的其它家训诗一样,这种诗训形态存在的族规家训对仗工整,押韵感强,口头语倾向重,通俗易懂,因而在普通百姓的族谱中非常普遍。
(二)词
作为诗歌的另一种形式,词这种文学体裁自宋代全面流行以来,传播甚是广泛,许多文人雅士也常用词的形态来编撰族规家训。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的“词训”也有出现。不过,相对于“诗”而言,作“词”的难度更高,讲究更多,因而“词训”并没有像“诗训”那样广泛存在,显得较为稀少。
通过检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各类谱牒,笔者发现个别族谱中也刊载有少量“词训”。如松桃县《戴氏族谱》中有《追溯宗训词》,印江县《徐氏族谱》中也有《族风词》等。不过,考诸其形式,这些冠以“词”的族规家训实际并不是真正的词,只不过是通俗的“四言口头诗”而已。但是,真正的“词训”在梵净山民族地区也的确存在,典型的如思南县安氏于清代编撰的《儒行昌后图书》中就收录有两篇“词训”1。现分别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一、“八字词”
“孝”字词
孝,孝,承欢听教。 奉旨甘,令笑貌。出入不忘,晨昏是较。葬祭礼无违,弓治学克肖。起居时视观,言行事事则效。百年辞世恨终天,怵惕悽怆成大教。
“弟”字词
悌,弟,连枝同蒂。手足亲,坐行计。让产存恭,代死传世。为兄受苦刑,对毋有慈惠。患难相顾孔怀,和乐且眈不替。昔年让国两贤人。
二、耕、读、勤、俭词
“耕”字词
耕,耕,东作西成。耒耜负茶蓼耘。苦心耗力,戴月披星。春日功无暇,秋时获充盈。仓箱欣满载,俯仰羡常赢。足食丰衣昌后代,图书祖训始曰耕。
思南安氏这几首词均为用“词”的形态来阐释其祖训,句子长短不一,但也讲究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也通俗易懂,对其祖训起到了很好的阐释作用,有利于族众对其祖训的深入理解和广泛传播,其教育作用较为明显。
(三)歌曲
歌曲是一种将诗词和曲谱相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一般是由人以一定曲调将诗词唱出来,以表达一定的情感。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也有一些是以歌曲形态存在的。如印江县坪兴寨等地的黄氏,自明代迁居该地以来,就将其祖上流传下来的《黄氏祖训颂》2以歌曲形式传唱于后世,其歌词分为“外八句”和“内八句”两部分:
外八句
信马登程往异方,任寻胜地立纲常。年深异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惟愿苍天垂保佑,三七男儿总炽昌。
内八句
十郎峭公有三妻,官吴郑娘七子齐。创业兴家离祖地,归来报命省亲闱。
吾思日久难相会,宗叶分枝为汝题。若有富贵与贫贱,相逢须念共根蒂。
上列“外八句”与“内八句”在印江县坪兴寨黄氏裔孙中尚能牢记,至今还有少数家庭用“外八句”中第三句“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荐祖宗香”作香火上的陪神对联。 再如,思南邵氏也编写有《劝孝歌》1,对族众进行及时行孝的教育。与思南邵氏相似,该县安氏也编撰有如《开财源歌》《节财流歌》《昌后图书歌》等多篇歌词2。可见,依据相关谱牒可知,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以歌曲形式表现的族规家训也是比较常见的。
除了一些族谱中载有一定族规家训类的歌曲外,梵净山民族地区民间还流行着具有族规家训功能的哭嫁歌。哭嫁歌是土家族盛行的一种特殊歌谣,是新娘的家人对她孝敬公婆的婚前教育。3所以,哭嫁歌某种程度上也是具有族规家训的教育功能,主要表现为母亲在女儿出嫁前对其嫁到夫家后为人处事方面的教导之言。试举两例:
娘:我的女儿,我的心肝,你千耐烦来万耐烦,走路要看路高低,讲话要分人老少。人家高声地喊,你要轻声地应,要顺爹娘心,要体男人意,要顺兄嫂兄妹的情。要看硬和软,先看嫂嫂碗,要看淡和咸,先请妹妹尝。后园栽菜又栽葱,做人媳妇装耳聋。燕子含泥口要紧,紧开口来慢开言。冷茶冷饭你要吃,冷言冷语你要受。勤扒苦做轮到你,勤推磨来勤舂碓,东跑西跑生是非,东讲西讲惹祸生。东方开河早起床,莫比家里睡宴床,井里凉水你先挑。我的女儿,心肝啊!时时记住娘的话,事事照娘讲的做。
娘:我的女儿,心肝啊!三根芭茅不能容得虎藏身,娘这阴沟的饭,不是你的龙行地,人家的娘才是你的娘,别人的家才是你的家,你只能墙上加得土,莫要雪上来加霜!亲生爹娘不要紧,人家父母脚下要小心。金盆打水清又清,你十分的性子改九分。铜盆打水黄又黄,你十分性子要改完,你要给娘争口气,不要给娘造罪孽。4
从以上所举的几例哭嫁歌歌词中可以看出,哭嫁歌中饱含了母亲对出嫁女儿的殷切教育之语,起到了类似历史上“女训”的教育功能,其家训作用不容小觑。所以,作为歌曲的一种特殊形式,哭嫁歌也是梵净山民族地区较为常见而特殊的族规家训存在形态。
四、遗嘱
遗嘱是人于生前或弥留之际对自己身后诸事的嘱咐与安排。它是一种有益的习俗式教育资源,继承人能够从中得到教化。5因为遗嘱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往往也成为族规家训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国人通过立遗嘱方式对子孙后代实施家庭教化实际古已有之,并较为普遍。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也多有以遗嘱形态存在。
如明代嘉靖二年(1523),沿河县的张勖生前给其儿子立有分关合同,分配好财产,并立下遗嘱,要求儿子们遵照执行。全文如下:
张勖遗嘱
立遗嘱分关字人:张勖,有父任沿河祐溪长官司职事。其先,勖原娶务川县邹氏,生男张舜仁等。后因邹氏得颠疯症,不能管家,勖又娶贵州城杨氏,生张舜邦等。今勖年老,遂将祖父存田产并手内续置产业、人口与尔等从公,凭六亲冉国晶在内为证,一样均分,各行掌管,所有之业乃勖递年刀耕火种,并无馀剩家财等项。遗嘱之后,尔等务要兄友弟恭,毋得争长竞短,永受吾言,休违我命。如有不遵,天地鉴察,祖宗不容,自遭刑宪。须至遗属者,数孙惟有张潮长一房媳,每毁骂公婆、亲叔,忤逆不孝,又一节嗽号咣棍,平空作法骗人。
嘉靖二年三月十三日
立遗嘱分关文字人张勖画亲笔1
立遗嘱人张勖在该遗嘱中分好家产后,要求众子做到兄友弟恭,和睦相处。否则,祖宗不容,自遭刑宪。其教育性和规范性显而易见,俨然一族规家训。
清代,石阡县楼上周氏六祖周易在乾隆年间也立有遗嘱一份,后世子孙为其取名为《易祖遗嘱原本》,并刊于其家谱内教训子孙。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易祖遗嘱原本
从来人生之乐事,莫重于孝子贤孙。然而,孝子贤孙每由祖父之功德而致。千古以来,未有易也,予士庶之家建功立业,遽敢倖邀?亦不过上遵祖父之训,下计子孙之守,绵绵延延,盡力于人道之所宜焉,则几矣。
……
至处家之道,勤也,俭也,忍也。勤而不俭,不如不勤;俭而不勤,不如不俭;勤俭而不忍,不如不勤俭。三者并用而家道兴,且德业由兹成矣。
今尔弟兄等有庐舍蔽风雨,桑田给衣食,学校治身心,诸孙十馀人,尔等课其耕读。曾孙数人予则含饴分甘,聊为提训,尔等切莫教人而忘庭训,勿以子侄等闲人。率教者奖劝之,劣拙者惩责之,全凭一点公心,勿认形护短。如是家有绳墨而曲直皆归,庭中有篱壁之固,门外绝窥伺之情。第见一堂融泄,而天地祖宗有不默佑也哉?
然耕者读之本,于无能者教以勤耕。勿贪外务,则忘乎财之所自有。休贪便利,以种损利之深根。天道四季不息,功亦与为不息。极力栽插,极力粪肥。农时不违,谷不可胜食;斧斤以时,材不可胜用。此天地自然之利也,而何暇外求哉!由是而既富方谷,第见速诸父而肥羚有供,爱敬之良以起;歌婴鸣而先施有具,仁让之风以存,岂非上光祖宗下启后人之美意也哉?于有能者,教以苦读,须当依吾训尔等之意,仍费一片裁成洗涤之心。幼时勿语戏言,勿令操妄,尝取其易见易明者启发之。举凡食息起居之微,洒扫应对之末,时时引以正大之规,养成德性,则俗理明而圣贤之理易入。虽下愚可近于中才,至若日行书多寡,认其性之敏拙而督责之,勿致姑息宽待,勿令抄写杂书以起外骛。字画务遵帖式,文章必随时兴。所有汇通讲书,历科墨卷,系尔等得力之书,爱惜秘传,则丹桂青云不患攀跻之无基也,岂非尔等之大幸也哉?
其有思石田业,立成孝弟忠信字号,阄分尔等,各成一家。数年来,尔等和睦颇如吾意,孙等众多,不暇为尔等经意矣。爰叙来历以伸嘱咐,尔等当念我一点苦心。弟兄叔侄,遇窄宽想,勿令子孙有乖义方,以孝以友,忍让勤俭,以耕读肇根底,以礼仪作门户。师三代遗风,亲睦友助。张公云心者身之主也,予即心也,尔等四体也,诸孙百骸也,一有不和,有不关心恸耶。
《诗》云:兄弟既翕,以致父母之顺。自是光前裕后,尔炽尔昌,朱衣万代于勿替也,何乐如之。2
清代玉屏县洪氏尔昌公也曾立有一遗嘱被刊于《洪氏族谱》中,教导族众。其内容如下:
尔昌公分关后遗嘱 此所嘱者,余老身衰朽,手足不仁,耳目不聪,明有当言者,有不当言者;有虑到者,有虑不到者。尔等宜公平变通,以守之可也。我每日独坐无聊,思前想后,见世道愈趋愈泊,惟利是视,父子致伤天性而视如路人,兄弟多失友恭而变为枪刀,伦理不敦,尊卑不认,深可痛悼。惟愿尔等后来子孙世守田园,勿念先人之业,读《论语》半部,克敦孝弟修身齐家之道;诵《棠棣》篇章,当念阋墙兄弟之忧。处家庭宜和睦,待亲友宜厚实。谚云:家内不和邻里欺。自然来也,当戒狂言。居乡以耕读为本,治家以勤俭为先。莫管他人闲事,以防借故牵连。偷闲且读儒书,但愿出人头地。时常洁扫庭除,修砌墙垣,多栽蒔菜,广种豆麻,田间乐趣仅仅有馀。至于钱粮,早早完纳,以免官府催科。尔等子孙能于吾言体之遵之,即属吾家之孝子慈孙。匪独我心欣慰,即我祖父母亦瞑目于九泉矣。1
上列几篇遗嘱内容均重在教导子孙如何为人处世和持家治业,可视为族规家训一样态。从中可知,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多有以遗嘱形态而存在。
五、对联
对联是中华传统文化之一,是一种兼具民俗性、文学性、艺术性和教育性的独特的文学艺术。它要求对仗工整,讲究平仄协调。透过对联的内容,人们不仅可以深化对某些事物的认识,还可以从中得到一定的教育和激励。也即是说,对联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正因如此,中国自古至今都有一些家庭用具有一定教育功能的对联来教育、激励家庭成员。这样的对联实际起到了族规家训的作用。换句话说,族规家训也可以通过对联的形态来表现。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以对联形式来展示的也较为常见,并以祠联为多。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随着宗族的发展,兴建的宗祠也迅速增多。这些祠堂里基本都有一些反映其家族历史发展和做人行事规则等内容的对联。这里仅摘录玉屏县洪氏宗祠内的对联几幅:
玉水建宗祠,上追明代,箕裘袭封镇国;敦煌绵世胄,下启今时,枝叶忠孝传家。
春霜秋露,当思德业由先泽;云蒸霞蔚,留得诗书启后人。
读圣贤书,智仁礼义数端事;守祖宗训,忠孝节廉几样人。
要好儿孙,须从尊祖敬宗起;欲慕门第,还是读书积善来。
忠孝廉节,身范克端纯祖武;农桑诗礼,家规垂训翼孙谋。
礼乐家声远;诗书世泽长。
科第尚哉,必忠孝节廉自任几端,可无惭宗祖;诗书贵矣,但农工商贾各尊一业,非不孝子孙。2
从这几幅对联的文字内容可以看出,玉屏洪氏以神圣的祠联形式教育宗族子孙要“尊祖敬宗”“忠孝传家”“读书积善”“德业由先”“诗书启后”,做到智仁礼义、忠孝廉节,于士农工商可各尊一业。其对后世子孙的规劝教育功能甚是明显。类似于此的祠联在各个宗祠内几乎都有,其例不再赘举。
除了各个宗祠内有大量祠联可供教育族人外,许多家庭也会以对联内容来教育家庭成员,并且其对联多是张贴或悬挂于堂屋的神龛两旁、大门或柱子上。其对联内容多是嵌入了先祖的优良品格或祖训进去。如印江县乌溪杨氏家族多有人家在其神龛两侧贴有这幅对联:“光荣谱史千秋颂,清白家声万代传。”以此将其祖上“清白”品格代代相传。再如印江县峨岭严氏家族多有人家将“惜食惜衣,非为惜财原惜福;求名求利,总须求己莫求人”的对联张贴于堂屋两旁的柱子上,告诫家中子孙要节衣缩食,珍重福分,万事求人不如求己。
还有一些人于去世前写好富有教育意义的对联,传给子孙,以让子孙从中明白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是为遗联。如清代印江县黄世发曾撰有两幅遗联,一为“不耕则读,不读则耕,方是传家至宝;能勤须俭,能俭须勤,斯为处事良模。”劝告家人要耕读为本,勤俭处事。另一幅为“凡事当忍,忍到无可忍处,耐耐心,重新再忍;逢人便让,让至莫能让时,平平气,依旧还让。”以此教育家人凡事要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印江县木黄镇的喻氏也将其先祖的两幅遗联传承于世,一为“衍祖宗一脉真传,克忠克孝;教子孙两行正路,惟读惟耕。”另一幅為“事五尺天而天知,存方寸地而地知,为人父母无愧;领千钟粟以粟养,读万卷书以书养,在我子孙自修。”其宗族常将此当作族规家训来教育子孙,要求子孙后代忠孝两全,耕读为本,遵纪守法,修身养性。
由上可知,对联有如祠联、门联、楹联、遗联等不同的呈现形式。因其含有丰富的教育内容,故梵净山民族地区许多家庭或家族以此来教育子孙,发挥其族规家训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看,富有教育意义的对联也是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之一。
六、分关合同
分关合同即家庭内部划分家产的合同。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长,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订立分关合同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分关合同一般包含分家缘由、财产来源、分家方法、寄托或勉励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财产分配详情及落款等内容。其中的“寄托或勉励语”部分旨在规定当事人及其子孙后代要遵守合同、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等,实际是具有和族规家训同等的教育意义。正是基于此,我们才把它也认作是族规家训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态。
如明嘉靖四年(1525),沿河县张勖的儿子们鉴于其父两年前订立的分关合同存在家产分配不均的现象,一致同意重请凭中作证,重新订立分关合同,这就是沿河张氏《八祖分关合同》,其内容如下:
八祖分关合同
立书合同分关人:张舜仁、舜义、舜礼、舜信、舜邦、舜秀、舜典、张淳等。为因嘉靖二年三月内,父存日末,曾齐众请中,将田产家人等项分与七人不均。至嘉靖四年五月内,父亡故,仁、义、邦七人等见得不均,兄弟情愿请凭亲族人众,眼同品搭高低均分,所有本户粮、马、里、差、徭,舜仁六人等一样充当。内除舜典一份,供养母亲,悯其年幼、不当差役,俟百年终世之日,照住七股充当,自今逐一分晰,中间并无未划不均。立关之后,务要兄友弟恭,毋得倚尊凌卑,倚强欺弱,倚富吞贫。如有不遵,故违,关约内所得分田产、家人、器皿等项,再行妄生异端,捏造争分,自遭上天谴责,不得昌盛,即争到官,甘罚军储米拾顷,愿运官仓上纳,罚后仍依此为定管业。今书合同关约,一样两张附与舜仁、舜邦收执。其有关内田产、人口虽属各分,恐有外人争占,兄弟七人须同心协力,向前明直。如有一个不前者,照前誓言,天神谴责,勿遗自悔。所有各人受分什物,开列于后,子孙永远管业执照为据。 计开:什物等项(具体内容此处省略)
以上凡诸所有,点画分明,弟兄各受,永远繁昌。
嘉靖四年八月十三日1
此分关合同中,明确指出,立关之后,“务要兄友弟恭,毋得倚尊凌卑,倚强欺弱,倚富吞贫”。如果不尊,就要接受规定的惩罚。并强调,在面临外人争占大家族上的田产时,本家族成员均须同心协力,维护大家族的共同利益,否则,也要遭受相应惩罚。诸如这些内容实际是在教导家族成员,即便分家了,也要长期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和睦相处。这一定程度上对家族成员起到了相应的教育和规范作用。
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以分关合同形式来划分家产,规定家庭成员的行为,教导家庭成员的做人和行事规则的现象非常普遍,大多家族日益壮大之后几乎都面临这个问题,所以明清时期流传后世的这类分关合同较为常见。以石阡楼上周氏为例,该家族至今还保存有明清时代的分关合同多份,主要有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的《周富、周嵩、周琦三兄弟分关合同》、清咸丰二年(1852)的《周学政分关合同》、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周永洪、永琪分关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立合同人在分配好家产后,一般都会写上如“自分之后,各照分关文契管理”“其丁粮平当,水平放”“不得以大凌小,以强欺弱”“永敦和好,子孙发达”等内容1。这些分关合同中正是因为有这些内容,才某种程度具备了族规家训的功能。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的族规家训某种程度也是以分关合同形态存在的。
七、结语
以上分别以实例说明了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存在样态,主要有专著、散文、诗歌、遗嘱、对联和分关合同等不同形式。这是在对其文献内容是否与教家训子有关基础之上进行的考量,即文献内容中涉及到教家训子、教化族众的就可以认定其为族规家训文献。按此标准,明清时期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的表现形态实际不止以上所列的几种。比如一些乡规民約、地契文书、家族字辈等等,均包含有一定的对子孙后代的教育与规范方面的内容,因此,这些也可算是族规家训的存在形态。在搜集和整理明清梵净山民族地区族规家训基础上考察其存在形态,对于进一步探讨族规家训的表现形式、挖掘其文化内涵,并深入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较大的意义。
Abstract: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ere the prosperous period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mily precepts in 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s, there are monographs, prose, poetry, wills, couplets and sub-contract and other forms of expressions. Different forms of family rules and family instructions are filled by the family elders to the younger generations of the inculcation and earnest persuasion.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the existing forms of family discipline in 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order to further explore the manifestation, cultural connotation and value of family disciplines.
Key words: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 ethnic areas of Fanjing Mountain;Family rules and instructions;Existence forms
责任编辑:朱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