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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以2005年为基年提出了碳减排指标,确定各省碳减排基数对于明确各省碳减排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分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省际贸易中隐含的碳排放对于确定各省碳减排基数的影响,并分别基于生产者负责原则和消费者负责原则计算了"十二五"期间各省碳减排基数。计算结果表明:①将工业部门拆分为23个部门能够更加充分反映省际贸易结构差异对于隐含碳排放计算的影响;②省际贸易中隐含碳排放不仅在各省间有较大差异而且呈现出从中西部地区调往东部地区的整体转移方向;③不同原则下各省碳减排基数计算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