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指出,要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和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
2019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聚焦公共利益,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2件;落实最高检“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的要求,推动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或发布公告401件,提起诉讼19件。
上海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三大特点
一是依法把公益诉讼要求落到实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推进水域治理专项监督,就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4件,提起诉讼10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土面积1847亩、清理被污染河道49公里。围绕垃圾分类、清运处置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2件,提起诉讼3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7270吨、固体废物4万吨,办理全市首例“洋垃圾”公益诉讼案。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针对互联网非法售卖食品药品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督促对142家涉案商户依法处置。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针对非法占有、出售、出租国有财产,动迁款、专项补贴不当发放,税款流失等问题加强监督。
二是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在办好法律明确的5类案件的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向11家互联网公司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4件,督促完善监管规则和行业标准。开展电梯运行、消防安全、危险品运输、网约车运营等专项监督,守卫城市公共安全。督促落实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德邻公寓案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加强与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的对接,探索证券领域公益诉讼。
三是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公益诉讼成案线索中,来自群众反映、新闻报道等的比例占44.3%,比2018年上升24.8个百分点。群众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见证诉前磋商36件。常态化开展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现场问询、评估,完成整改103件。
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深入开展司法实践,为维护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是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或是参加相关诉讼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上海市域河道众多,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一经发现河段存在水质不良的现象,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属地镇政府排查污水排放源头,恢复河水质量和河岸环境。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并向属地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最终推动行政机关对包括该河流在内的整个水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当检察官前往現场“回头看”时,经整改的河道均河水清澈,波光粼粼,河坡铺设绿植,面貌焕然一新。
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上海检察机关还对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就“环境”这一要素来说,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而“人文遗迹”是人文环境中最典型的因素,它可以覆盖具有历史意义、艺术意义的建筑或建筑群。
历史建筑保护虽然没有在《行政诉讼法》中明确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但现有法律已经提供了依据。一是按照《物权法》和《文物保护法》,文物财产具有国有属性,可将其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国有财产范围;二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可将其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上海市检察机关从保护国有财产、人文遗迹等角度,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效果较好。民事公益诉讼由于直接诉诸法庭,面临着法院是否同意受案的现实问题。而行政公益诉讼是可以优先探索推进的一种模式。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等手段。两者所能取得的效果相近,但后者的效率更高,理应优先采取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方式。另外,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既高效便捷,也能够节约诉讼资源。
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
在最高检开展的“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案件来源,通过开通“随手拍公益”APP、设立公益诉讼观察员、设置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等方式,全方位深挖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随手拍公益”APP是人民检察院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依靠社会公共力量拓宽公共利益领域法律监督渠道的便民举措,有利于提升运用“智慧检务”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能级,推进公益诉讼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上海市民可以使用手机通过检察微信公众号直接提供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有图有真相”,以这种方式完成对身边公益诉讼线索的举报。市民通过检察微信公众号上的“随手拍”平台,上传照片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对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情况进行举报,实现对公益诉讼线索的一键“秒杀”。
通过专项监督活动,上海市检察机关督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食药品“黑名单”制度,对有犯罪记录的食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从业限制;及时跟进社会热点,依法办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食药品领域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检察建议指出,餐饮服务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核不严,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准入标准和食品安全责任。餐饮服务平台应完成对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现场核查,确保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更换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对核查出问题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安全。
及时、精准的检察建议,增强了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有利于被建议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也为提高各区院检察建议整体的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