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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多项主要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得出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结论,一定程度上落实了当今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关系。本文根据对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土地实践经验,结合阿城区土地流转发展现状,对阿城区土地流转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48
我国自从实施了新土地承包制度后,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民与政府相结合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并不断的从沿海传入到内地,其流转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接连出现了转让、转租、抵押和拍卖等新的流转模式,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调动了农民开发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这次改革也被称作“第三次土地革命”[1]。
1 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模式
1.1 土地转包模式
土地转包,土地承包的一方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拥有把土地进行第2次承包或者转让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首次承包双方的承包协议仍具有法律效率。对土地进行第2次转让之后,土地首次承包各方所应该承担的权利及义务是不受影响的。在现在,对土地流转的模式使用最有效、范围最广的是土地转包模式,使用土地流转模式最主要的一个群体就是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体。浙江温州模式是土地转包模式的典型代表。
1.2 土地租赁模式
土地租赁,在我国有2种土地租赁形式,土地使用权租赁和国有土地租赁。公司租赁型及大户承租型等是现在土地出租模式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最为典型的土地出租模式也是最为熟知的土地出租模式就是安徽小岗村实行的土地出租模式。
1.3 土地互换模式
土地互换,这种模式一般是发生在集体组织承包双方的,集体组织土地承包双方在公平的前提下为了各自的利益考虑对集体组织内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换。这种发生在集体组织土地承包方之间的土地流转看似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实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了土地的整体性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对土地集中管理的促进作用,这种土地互换促进土地了规模化经营的目的。重庆江津模式是土地互换模式较为典型的代表。
1.4 土地转让模式
土地转让,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的大背景下,土地转让这种模式简单的解释就是土地的二次承包人由土地的承包人自行决定,而此时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所有人之间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和土地所有人之间来履行。
1.5 土地入股模式
农村土地入股,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户为发展规模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进而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出效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把股权作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外在形式,这种模式实行最为极致的是上海奉贤的土地管理模式。
2 发达国家的土地流转模式
2.1 英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英国,能够进行自由流转的是地产权,国民拥有的是土地保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使用土地需得通过批租才能获得。在英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过程中,政府强调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社会公平,因而政府干预和中央集权色彩相对较浓。土地流转与土地权力密不可分,明确的土地权力有利于促进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2]。英国农民土地权力的明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英国,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全部的土地在法律上都归英王或国家所有。
2.2 美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美国实施土地流转模式之前,主要是在家庭农场为生产单位的基础上进行有关的土地运营。在产权方面,不管是购买的土地还是由他人赠与的土地都有着明确的产权界限。因而美国的农村土地买卖和出租都很自由,这就使得土地规模化的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美国,土地流转一直主张自由和平等,在相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2.3 法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法国比较常见的流转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流转。历史上法国长期处于封建领地制时期,禁止私人圈占土地,实行公共放牧和强制性轮作制度。20世纪20年代,为了促进土地集中经营的发展,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政策,在中型农场主购买土地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优惠,并成立了相关公司来进行零散土地的买卖。
2.4 日本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二战后,为了解放农业发展的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率,日本政府采取措施实行土地改革,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为基础的自耕农制度,使得农户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从而极大的增加了农民从事农业方面工作的积极性[3]。农业方面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不断创新土地使用制度,促进了农村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3 国内外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启示
3.1 土地流转的运行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
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强调法律的规范作用,并以此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南,作为土地制度变革与管理的基础,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其他国家所制定的相关政策一般都具有覆盖面较广,相关规定数目较多的特点,并且土地方面的政策比较完善,操作性比较强。
3.2 农村土地经营的规模化贯穿了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的全过程
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这些发达国家都制订了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化的良好发展和正常进行。日本国土面积少,且山地、丘陵面积,农村土地占地比例小,但是日本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并未因此受到限制,规模化经营被有效的应用于农村土地发展当中。我国也是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矛盾问题尖锐,农村土地资源特别有限,这一国情与日本的情况非常相似。因而日本的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学习。为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日本对《土地法》进行了相关的完善和补充,极大的推动了日本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如实行农业生产补贴,加大农民素质提高和农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日本本土的农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相关规模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3.3 依托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很有必要
通过对以上几个发达国家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市场对土地流转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初期,政府的干预还是必要的,但是,要想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因此土地流转最终还是得回归市场。所以,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机制很有必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等。
3.4 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要与农村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对发达国家进行研究发现,对农业进行现代化的起步点就是对原有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其实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农业的生产水平还比较低,规模也相对较小,在当时情况下,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是十分正确的决定,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与当时的社会发展情况相符合,农业的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也得到了提高,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3.5 保护广大农户的合法土地权利
对英国、美国、日本、法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史进行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并不冲突,在进行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能够有效的保障农民的相关权益。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要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行,必须要做到深层次,有计划,有目的。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能随便的进行改动和调整,切实尊重和保护农民承包、租赁土地的各项权利,从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稳步发展。
4 阿城区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
4.1 阿城区土地流转的现状
经调研,阿城区土地流转转包面积11466hm2,占流转面积的81%;转让面积0.01hm2,占流转面积的0.9%;出租面积为1266hm2,占流转面积的9.2%;互换面积1266hm2,占流转面积的8.9%。
4.2 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了一系列问题。有些农民在没有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流转给外来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选择的流转对象一般都是农户,并且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进行口头约定,书面合同少,且合同条款不齐全,甚至是不报乡、村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大大增多。
4.2.2 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
在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地块的分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出现了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比如说:劳动力价位较高、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为低下以及劳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进程。再者,农村土地流转大多还是在农户之间进行的,由于之前政策的原因,大部分的农户都是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以则会导致土地较为分散,为进行机械化作业增加了难度,制约了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4.2.3 农业生产资金不足
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投资相对较大,并且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不利于农户的资金回收,这些原因在根本上阻碍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成长进度。进而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4.2.4 流转期限短
由于现代社会大环境的飞速变化,所以在农村进行土地流转时一大部分农户都会将流转期限设定在3a以下,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导致农户对预期土地价格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所以现在一般都是一年一签土地流转合同。并且因为流转的期限较短,而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大,使得土地经营者不敢大规模的对所经营土地进行建设和投资,这一原因加深了当前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由于很少有大规模经营的主体自发投入开展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仍难以改变。
5 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的构建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同时这也是现代社会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所在。要想充分利用土地就必须先解决土地利益的分配和土地权属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必须采用正确规范的土地权属转移模式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
5.1 土地互换联合模式
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据哈尔滨市阿城区的土地流转现状,择优选出一种新的模式:土地互换联合模式。它具体指的是以农村集体为主导,沟通各个承包者,充分考察可耕地所在位置的环境因素,互相更换他们手中的土地,为种植农作物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加快农村机械化进程,推动农村集约化的经营方式,以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目的。
5.2 农户持股企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个模式以平等自主为原则,将农户土地集中到在一起,采取农户持股企业模式,将土地的使用权当作一个整体然后承包出去。按农户持有土地的多少划分每个农户的股份,再进行农业生产,然后按照股份的多少分派各个农户的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的利润,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
5.3 土地承租企业模式
土地承租企业模式的特点是集中拥有土地资源,根据这个特点成立一个正常的经营性公司。在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入时,企业可以将承包的土地作为资本去获取银行的贷款,然后实行企业的正常经营措施。 集中土地、承包土地与租赁生产工具是这种模式的关键,缺乏劳动能力和不想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也可以依靠收取租金来生活,这可以有效的减少土地闲置的发生,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6 促进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实施的对策建议
6.1 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秩序可以保障土地流转活动的完美进行,同时还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促进土地流转活动的健康发展。土地流转三级服务平台可以为土地流转提供详细有效的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发布土地流转的实时状况,传递土地流转的信息。 6.2 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完善土地流转手续,加强监督管理。土地流转的形式具有多样化、市场化、程序合法化、合同规范化的特点,尽早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的运行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土地流转活动的管理,指引土地流转向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6.3 依法流转土地,健全仲裁调节体系
加大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宣传,例如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让农民知晓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的法律知识,提高农民自身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
6.4 加大政策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力度
农村金融部门应采取低息、贴息、等政策,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给予资金支持,解决生产资金不足问题。
6.5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因此,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敢于舍得进行土地流转,真正解决农民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后顾之忧。
6.6 扩展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遍及范围
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降低贷款的水准与利息;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实时监控土地流转发展的情况,保证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
7 结语
本文提出土地互换联合模式、农户持股企业模式和农村承租企业模式3种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是集成根据现有模式在结合哈尔滨市阿城区的实际情况作出最有适用价值意义的土地流转模式。旨在实现因地制宜、精确种植,并推广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做到产业化经营,将农民手中的土地作为资本化为股份,然后对这些土地进行生产经营,让然而土地也可以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获得资金购买一些生产必须的工具,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获得经济收入,通过这几方面体现“合理模式”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大庆,崔爱玲.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及措施[J].国土资源,2002(9):28-31.
[2]史志强.国外土地流转制度的比较和借鉴[J].东南学术,2009(2):68-71.
[3]梅林.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
作者简介:计丹丹(1990-),女,黑龙江哈尔滨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林卫东(1967-),男,云南普洱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技术与园艺教学与科研工作。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48
我国自从实施了新土地承包制度后,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民与政府相结合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并不断的从沿海传入到内地,其流转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接连出现了转让、转租、抵押和拍卖等新的流转模式,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调动了农民开发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这次改革也被称作“第三次土地革命”[1]。
1 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模式
1.1 土地转包模式
土地转包,土地承包的一方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拥有把土地进行第2次承包或者转让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首次承包双方的承包协议仍具有法律效率。对土地进行第2次转让之后,土地首次承包各方所应该承担的权利及义务是不受影响的。在现在,对土地流转的模式使用最有效、范围最广的是土地转包模式,使用土地流转模式最主要的一个群体就是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体。浙江温州模式是土地转包模式的典型代表。
1.2 土地租赁模式
土地租赁,在我国有2种土地租赁形式,土地使用权租赁和国有土地租赁。公司租赁型及大户承租型等是现在土地出租模式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最为典型的土地出租模式也是最为熟知的土地出租模式就是安徽小岗村实行的土地出租模式。
1.3 土地互换模式
土地互换,这种模式一般是发生在集体组织承包双方的,集体组织土地承包双方在公平的前提下为了各自的利益考虑对集体组织内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换。这种发生在集体组织土地承包方之间的土地流转看似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实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了土地的整体性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对土地集中管理的促进作用,这种土地互换促进土地了规模化经营的目的。重庆江津模式是土地互换模式较为典型的代表。
1.4 土地转让模式
土地转让,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的大背景下,土地转让这种模式简单的解释就是土地的二次承包人由土地的承包人自行决定,而此时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所有人之间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和土地所有人之间来履行。
1.5 土地入股模式
农村土地入股,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户为发展规模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进而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出效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把股权作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外在形式,这种模式实行最为极致的是上海奉贤的土地管理模式。
2 发达国家的土地流转模式
2.1 英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英国,能够进行自由流转的是地产权,国民拥有的是土地保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使用土地需得通过批租才能获得。在英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过程中,政府强调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社会公平,因而政府干预和中央集权色彩相对较浓。土地流转与土地权力密不可分,明确的土地权力有利于促进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2]。英国农民土地权力的明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英国,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全部的土地在法律上都归英王或国家所有。
2.2 美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美国实施土地流转模式之前,主要是在家庭农场为生产单位的基础上进行有关的土地运营。在产权方面,不管是购买的土地还是由他人赠与的土地都有着明确的产权界限。因而美国的农村土地买卖和出租都很自由,这就使得土地规模化的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美国,土地流转一直主张自由和平等,在相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的现代化和规模化。
2.3 法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在法国比较常见的流转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流转。历史上法国长期处于封建领地制时期,禁止私人圈占土地,实行公共放牧和强制性轮作制度。20世纪20年代,为了促进土地集中经营的发展,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政策,在中型农场主购买土地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优惠,并成立了相关公司来进行零散土地的买卖。
2.4 日本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二战后,为了解放农业发展的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率,日本政府采取措施实行土地改革,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为基础的自耕农制度,使得农户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从而极大的增加了农民从事农业方面工作的积极性[3]。农业方面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不断创新土地使用制度,促进了农村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3 国内外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启示
3.1 土地流转的运行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
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强调法律的规范作用,并以此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南,作为土地制度变革与管理的基础,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其他国家所制定的相关政策一般都具有覆盖面较广,相关规定数目较多的特点,并且土地方面的政策比较完善,操作性比较强。
3.2 农村土地经营的规模化贯穿了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的全过程
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这些发达国家都制订了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化的良好发展和正常进行。日本国土面积少,且山地、丘陵面积,农村土地占地比例小,但是日本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并未因此受到限制,规模化经营被有效的应用于农村土地发展当中。我国也是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矛盾问题尖锐,农村土地资源特别有限,这一国情与日本的情况非常相似。因而日本的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学习。为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日本对《土地法》进行了相关的完善和补充,极大的推动了日本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如实行农业生产补贴,加大农民素质提高和农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日本本土的农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相关规模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3.3 依托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很有必要
通过对以上几个发达国家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市场对土地流转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初期,政府的干预还是必要的,但是,要想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因此土地流转最终还是得回归市场。所以,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机制很有必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等。
3.4 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要与农村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对发达国家进行研究发现,对农业进行现代化的起步点就是对原有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其实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农业的生产水平还比较低,规模也相对较小,在当时情况下,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是十分正确的决定,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与当时的社会发展情况相符合,农业的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也得到了提高,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3.5 保护广大农户的合法土地权利
对英国、美国、日本、法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史进行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并不冲突,在进行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能够有效的保障农民的相关权益。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要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行,必须要做到深层次,有计划,有目的。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能随便的进行改动和调整,切实尊重和保护农民承包、租赁土地的各项权利,从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稳步发展。
4 阿城区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
4.1 阿城区土地流转的现状
经调研,阿城区土地流转转包面积11466hm2,占流转面积的81%;转让面积0.01hm2,占流转面积的0.9%;出租面积为1266hm2,占流转面积的9.2%;互换面积1266hm2,占流转面积的8.9%。
4.2 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了一系列问题。有些农民在没有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流转给外来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选择的流转对象一般都是农户,并且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进行口头约定,书面合同少,且合同条款不齐全,甚至是不报乡、村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大大增多。
4.2.2 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
在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地块的分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出现了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比如说:劳动力价位较高、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为低下以及劳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进程。再者,农村土地流转大多还是在农户之间进行的,由于之前政策的原因,大部分的农户都是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以则会导致土地较为分散,为进行机械化作业增加了难度,制约了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4.2.3 农业生产资金不足
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投资相对较大,并且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不利于农户的资金回收,这些原因在根本上阻碍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成长进度。进而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4.2.4 流转期限短
由于现代社会大环境的飞速变化,所以在农村进行土地流转时一大部分农户都会将流转期限设定在3a以下,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导致农户对预期土地价格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所以现在一般都是一年一签土地流转合同。并且因为流转的期限较短,而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大,使得土地经营者不敢大规模的对所经营土地进行建设和投资,这一原因加深了当前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由于很少有大规模经营的主体自发投入开展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仍难以改变。
5 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的构建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同时这也是现代社会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所在。要想充分利用土地就必须先解决土地利益的分配和土地权属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必须采用正确规范的土地权属转移模式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
5.1 土地互换联合模式
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据哈尔滨市阿城区的土地流转现状,择优选出一种新的模式:土地互换联合模式。它具体指的是以农村集体为主导,沟通各个承包者,充分考察可耕地所在位置的环境因素,互相更换他们手中的土地,为种植农作物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加快农村机械化进程,推动农村集约化的经营方式,以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目的。
5.2 农户持股企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个模式以平等自主为原则,将农户土地集中到在一起,采取农户持股企业模式,将土地的使用权当作一个整体然后承包出去。按农户持有土地的多少划分每个农户的股份,再进行农业生产,然后按照股份的多少分派各个农户的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的利润,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
5.3 土地承租企业模式
土地承租企业模式的特点是集中拥有土地资源,根据这个特点成立一个正常的经营性公司。在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入时,企业可以将承包的土地作为资本去获取银行的贷款,然后实行企业的正常经营措施。 集中土地、承包土地与租赁生产工具是这种模式的关键,缺乏劳动能力和不想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也可以依靠收取租金来生活,这可以有效的减少土地闲置的发生,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6 促进阿城区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实施的对策建议
6.1 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秩序可以保障土地流转活动的完美进行,同时还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促进土地流转活动的健康发展。土地流转三级服务平台可以为土地流转提供详细有效的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发布土地流转的实时状况,传递土地流转的信息。 6.2 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完善土地流转手续,加强监督管理。土地流转的形式具有多样化、市场化、程序合法化、合同规范化的特点,尽早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的运行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土地流转活动的管理,指引土地流转向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6.3 依法流转土地,健全仲裁调节体系
加大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宣传,例如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让农民知晓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的法律知识,提高农民自身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
6.4 加大政策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力度
农村金融部门应采取低息、贴息、等政策,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给予资金支持,解决生产资金不足问题。
6.5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因此,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敢于舍得进行土地流转,真正解决农民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后顾之忧。
6.6 扩展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遍及范围
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降低贷款的水准与利息;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实时监控土地流转发展的情况,保证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
7 结语
本文提出土地互换联合模式、农户持股企业模式和农村承租企业模式3种农村土地流转合理模式,是集成根据现有模式在结合哈尔滨市阿城区的实际情况作出最有适用价值意义的土地流转模式。旨在实现因地制宜、精确种植,并推广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做到产业化经营,将农民手中的土地作为资本化为股份,然后对这些土地进行生产经营,让然而土地也可以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获得资金购买一些生产必须的工具,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获得经济收入,通过这几方面体现“合理模式”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大庆,崔爱玲.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及措施[J].国土资源,2002(9):28-31.
[2]史志强.国外土地流转制度的比较和借鉴[J].东南学术,2009(2):68-71.
[3]梅林.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
作者简介:计丹丹(1990-),女,黑龙江哈尔滨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林卫东(1967-),男,云南普洱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技术与园艺教学与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