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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中的利益分为法律化的利益与非法律化的利益.法律化的利益并不等于法律上的权利,它还包括法律上的权力;权利与权力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律是权力的惟一源泉,却仅仅是权利的众多表现形式之一.法外不能没有权利,但法外不能有权力.而非法律化的利益并不就是非法利益,它是法律之外存在的各种利益形式之总称.假如法的二元主义学说中的"作为立法准则的法"和"作为行为准则的法"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的话,那么就在于"作为行为准则的法"是"作为立法准则的法&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