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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东北振兴的前提,法律信仰的缺失是东北法治建设步履维艰的症结所在.东北法治环境落后于南方的根本原因在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缓慢,也就是市场化改革滞后即制度变革滞后.经济市场化是保证权力信仰、政策信仰不可逆转地为规则信仰、法律信仰所取代的物质基础.国家工作人员对法律采取的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一般公民对法律的看法,这就要求严格控制和监督国家机关的行为,确保立法民主科学,行政法治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