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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少年
“在这幢建筑,格林街202号,一间简单的实验室中,美国电子学先驱菲洛•泰勒•法恩斯沃斯于1927年9月7日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子‘电视’,并拥有专利……后来,在这里产生的一系列专利,构成了现代电视根本性的基础概念。格林街的小天才,如世人所知,逝于1971年。”
这段声明刻在一块铭牌上,挂在美国旧金山格林街202号。格林街的小天才死时却绝非名人。直到今天,当电视毫无争议地成为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物质和精神载体之一,坐在它面前的我们对法恩斯沃斯依旧缺乏敬意。回顾他的成功与落魄,不禁让人感慨时代悲喜剧的无情。
法恩斯沃斯生于犹他州一个偏远的定居点,11岁时随全家移居到爱达荷州叔叔家的农场,电视的传奇故事就从那里开始。
此前,法恩斯沃斯只在书上见过电。到了新家,几周之后,他已经搞明白电力系统工作原理。1921年秋天,法恩斯沃斯第一次进学校。学校的课程既简单又无趣,不过学校里有图书馆。在那里,他偶然读到一本科幻小说,里面描述了一种“可以通过空气飞行的图画”,能同时将画面与声音传输到每个家庭。法恩斯沃斯觉得自己能完成这一设计,开始专攻此事。在他之前,欧美多位发明家已在考虑这种新装置,但只制造出机械电视,仅能显示一些粗糙的几何图形。
法恩斯沃斯想到一个开创性的主意:用电子束以同样的方式逐行扫描,就像人们阅读书籍时一样。他把这个念头告诉父亲,父亲劝他不要说出去,因为很可能会被别人偷走,但他还是告诉了化学老师托尔曼。师生俩花了好几个星期时间发展和考虑他的概念。最终,他们确信,这主意可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主意才能得到证明。
玩意成了
1926年,法恩斯沃斯受雇为来自加州的两名职业融资人乔治•艾弗森和莱斯•格莱尔做短期市场调查工作。工作结束后,艾弗森问他是否还准备回学校念书,他回答:“我一直在想办法找到钱资助我的一项发明,这很难,尽管我非常确信,我的发明能成功。”
格莱尔问那是怎样一项发明,法恩斯沃斯滔滔不绝地向他们讲述了什么是电视,以及机械电视的发展情况。两名融资人还是没听懂。
不过,这并没阻碍奇迹出现。艾弗森问法恩斯沃斯需要多少钱,他说需要5000美元。就这样,法恩斯沃斯拿到了第一笔投资。在新公司里,他负责研发,艾弗森和格莱尔负责融资。
为了继续实验,艾弗森决心再融资2.5万美元,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旧金山大银行家罗伊•毕肖普。银行决定投资2.5万美元,在旧金山格林街202号建立实验室。
有了钱,一切变得顺利起来。1927年9月7日,法恩斯沃斯和朋友们成为第一批见证电视微光的人。看到电视信号,只平静地说了一句:“就是这个,电视。”他在当天的试验日志中也写得很简单:“这次接收线性图像得到证实。”艾弗森给其他投资者的电报更简单:“那该死的玩意成了。”
不过,接下来的任务更加艰巨。法恩斯沃斯必须把电视推广到千家万户。到1928年5月,他们已经投入六万多美元,还没有任何收益。罗伊会后总结:“必须把这项发明卖给一家大公司,他们承受得起进一步的资金和设备投入。”但法恩斯沃斯认为,既然申请了专利,那么以后任何对电视感兴趣的企业都不得不在生产电视机时支付专利费,这笔钱累加起来,远比一次性出售专利收益要多得多。
可是,那个时代有兴趣造电视机的厂家似乎只对注定遭淘汰的机械电视感兴趣,只有美国无线电公司例外。这家公司于1930年雇用了俄罗斯移民佐里金。当时,佐里金已经制造出一台样机,原理与1927年法恩斯沃斯发明的类似,但成像效果不佳。
专利过期
佐里金去旧金山拜访法恩斯沃斯。法恩斯沃斯根本没想到他是一名“工业间谍”。佐里金花了三天时间,搞到发明中最机密的部分,回到美国无线电公司,三年之后造出电视,并开始大肆做广告。法恩斯沃斯和投资人将美国无线电公司告到美国专利办公室。发明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
当法恩斯沃斯合法地拥有电视的所有主要专利时,已经到了30年代后期。他的资金差不多耗尽了。二战逼近,美国政府宣布暂停发展电视工业。电视合法生产的时间推延到1946年后,法恩斯沃斯的专利超过了保护期限。
专利期一过,美国无线电公司便开始大批量生产电视,并在铺天盖地的公关活动中将佐里金和该公司老板宣传为电视之父。法恩斯沃斯再也无力反击,黯然回到家乡,靠酒精麻醉度日,一连几个月卧床不起。此后,他的名字彻底从人们视野里消失。
晚年,法恩斯沃斯曾激烈抨击电视,认为这是一个浪费人们时间的发明。偶尔,他也能从电视中找到快乐。1969年7月,他与妻子在缅因州家中看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表面的实况。他平静地对妻子说:“你知道,为了今天,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法恩斯沃斯因肺炎于1971年6月去世。
为什么没有多少人记得这位20世纪初的科学先驱呢?若将这一案例放入更庞大的历史背景中考察,似乎只能遗憾地说四个字:生不逢时。
20世纪头十年,人类发明活动的中心,已经从发明家个人创建的实验室转向柯达、通用电气等企业建立的附属实验室。在这个发明家的黄昏时代,个人的聪明才智已不足以满足产业需求,越来越多的专利,如同法恩斯沃斯的电视专利一样,未被大规模使用就已过期。发明只是新产品和新工序最初的概念和想法,实质上进步越来越依赖对发明的进一步开发和创新,这需要大笔个人不能承受的金钱和时间。其实,美国无线电公司当年曾试图以十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法恩斯沃斯的电视专利,但遭到拒绝。这是“电视之父”最失败的一个商业选择。他是更广阔未来的先驱,却没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时代的末尾。
(摘自《百家讲坛》2011年第6期图/阿达)
“在这幢建筑,格林街202号,一间简单的实验室中,美国电子学先驱菲洛•泰勒•法恩斯沃斯于1927年9月7日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子‘电视’,并拥有专利……后来,在这里产生的一系列专利,构成了现代电视根本性的基础概念。格林街的小天才,如世人所知,逝于1971年。”
这段声明刻在一块铭牌上,挂在美国旧金山格林街202号。格林街的小天才死时却绝非名人。直到今天,当电视毫无争议地成为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物质和精神载体之一,坐在它面前的我们对法恩斯沃斯依旧缺乏敬意。回顾他的成功与落魄,不禁让人感慨时代悲喜剧的无情。
法恩斯沃斯生于犹他州一个偏远的定居点,11岁时随全家移居到爱达荷州叔叔家的农场,电视的传奇故事就从那里开始。
此前,法恩斯沃斯只在书上见过电。到了新家,几周之后,他已经搞明白电力系统工作原理。1921年秋天,法恩斯沃斯第一次进学校。学校的课程既简单又无趣,不过学校里有图书馆。在那里,他偶然读到一本科幻小说,里面描述了一种“可以通过空气飞行的图画”,能同时将画面与声音传输到每个家庭。法恩斯沃斯觉得自己能完成这一设计,开始专攻此事。在他之前,欧美多位发明家已在考虑这种新装置,但只制造出机械电视,仅能显示一些粗糙的几何图形。
法恩斯沃斯想到一个开创性的主意:用电子束以同样的方式逐行扫描,就像人们阅读书籍时一样。他把这个念头告诉父亲,父亲劝他不要说出去,因为很可能会被别人偷走,但他还是告诉了化学老师托尔曼。师生俩花了好几个星期时间发展和考虑他的概念。最终,他们确信,这主意可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主意才能得到证明。
玩意成了
1926年,法恩斯沃斯受雇为来自加州的两名职业融资人乔治•艾弗森和莱斯•格莱尔做短期市场调查工作。工作结束后,艾弗森问他是否还准备回学校念书,他回答:“我一直在想办法找到钱资助我的一项发明,这很难,尽管我非常确信,我的发明能成功。”
格莱尔问那是怎样一项发明,法恩斯沃斯滔滔不绝地向他们讲述了什么是电视,以及机械电视的发展情况。两名融资人还是没听懂。
不过,这并没阻碍奇迹出现。艾弗森问法恩斯沃斯需要多少钱,他说需要5000美元。就这样,法恩斯沃斯拿到了第一笔投资。在新公司里,他负责研发,艾弗森和格莱尔负责融资。
为了继续实验,艾弗森决心再融资2.5万美元,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旧金山大银行家罗伊•毕肖普。银行决定投资2.5万美元,在旧金山格林街202号建立实验室。
有了钱,一切变得顺利起来。1927年9月7日,法恩斯沃斯和朋友们成为第一批见证电视微光的人。看到电视信号,只平静地说了一句:“就是这个,电视。”他在当天的试验日志中也写得很简单:“这次接收线性图像得到证实。”艾弗森给其他投资者的电报更简单:“那该死的玩意成了。”
不过,接下来的任务更加艰巨。法恩斯沃斯必须把电视推广到千家万户。到1928年5月,他们已经投入六万多美元,还没有任何收益。罗伊会后总结:“必须把这项发明卖给一家大公司,他们承受得起进一步的资金和设备投入。”但法恩斯沃斯认为,既然申请了专利,那么以后任何对电视感兴趣的企业都不得不在生产电视机时支付专利费,这笔钱累加起来,远比一次性出售专利收益要多得多。
可是,那个时代有兴趣造电视机的厂家似乎只对注定遭淘汰的机械电视感兴趣,只有美国无线电公司例外。这家公司于1930年雇用了俄罗斯移民佐里金。当时,佐里金已经制造出一台样机,原理与1927年法恩斯沃斯发明的类似,但成像效果不佳。
专利过期
佐里金去旧金山拜访法恩斯沃斯。法恩斯沃斯根本没想到他是一名“工业间谍”。佐里金花了三天时间,搞到发明中最机密的部分,回到美国无线电公司,三年之后造出电视,并开始大肆做广告。法恩斯沃斯和投资人将美国无线电公司告到美国专利办公室。发明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
当法恩斯沃斯合法地拥有电视的所有主要专利时,已经到了30年代后期。他的资金差不多耗尽了。二战逼近,美国政府宣布暂停发展电视工业。电视合法生产的时间推延到1946年后,法恩斯沃斯的专利超过了保护期限。
专利期一过,美国无线电公司便开始大批量生产电视,并在铺天盖地的公关活动中将佐里金和该公司老板宣传为电视之父。法恩斯沃斯再也无力反击,黯然回到家乡,靠酒精麻醉度日,一连几个月卧床不起。此后,他的名字彻底从人们视野里消失。
晚年,法恩斯沃斯曾激烈抨击电视,认为这是一个浪费人们时间的发明。偶尔,他也能从电视中找到快乐。1969年7月,他与妻子在缅因州家中看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表面的实况。他平静地对妻子说:“你知道,为了今天,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法恩斯沃斯因肺炎于1971年6月去世。
为什么没有多少人记得这位20世纪初的科学先驱呢?若将这一案例放入更庞大的历史背景中考察,似乎只能遗憾地说四个字:生不逢时。
20世纪头十年,人类发明活动的中心,已经从发明家个人创建的实验室转向柯达、通用电气等企业建立的附属实验室。在这个发明家的黄昏时代,个人的聪明才智已不足以满足产业需求,越来越多的专利,如同法恩斯沃斯的电视专利一样,未被大规模使用就已过期。发明只是新产品和新工序最初的概念和想法,实质上进步越来越依赖对发明的进一步开发和创新,这需要大笔个人不能承受的金钱和时间。其实,美国无线电公司当年曾试图以十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法恩斯沃斯的电视专利,但遭到拒绝。这是“电视之父”最失败的一个商业选择。他是更广阔未来的先驱,却没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时代的末尾。
(摘自《百家讲坛》2011年第6期图/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