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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水资源短缺危机,我国开始尝试水权交易,但在交易中存在价格扭曲的现象,挫伤农民节水积极性。因此,解决水权交易中的价格问题意义重大。结合我国水权和水权交易性质,提出水权定价的原则,分析水权交易涉及的各种成本,主要包括工程成本、风险补偿成本、生态补偿成本和经济补偿成本。在此基础上,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水权定价,并且区分水权交易期限不大于节(输)水工程的使用寿命与交易期限大于节(输)水工程的使用寿命两种情况讨论,给出水权定价模型。为水权交易中的价格制定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有利于水权市场的完善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