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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滨海城市生态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31个有代表性福建滨海城市生态旅游资源进行评价,结果为: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有1处,占3.2%,说明福建滨海城市生态旅游资源的国际吸引力小;属于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生态旅游资源的旅游景区(点)分别占3.2%和19.3%、58.06%、12.9%、6.45%.建议福建滨海城市在保护前提下,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并优化组合富有生态内涵的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