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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舞蹈表演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rn舞蹈和其他艺术形式,既有共同的规律,又有各异的特质;既有关系,又有区别.舞蹈艺术是以舞蹈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现的人们内在深层的情感世界,包括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从而创造出可被人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作者(舞蹈编导和舞蹈演员)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说到底,舞蹈是人体反映心灵动态的艺术,而心灵动态又是社会动态的真实写照.表演则包括表和演两层意思.按照我国传统的解释,表,即情感之表现于外貌者也;演,模仿其事曰演.这两句话直接明确地道出了表演二字的含义.表演艺术可分为舞台表演艺术和镜头前的表演艺术(电影和电视)两大类.舞台表演艺术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剧场性和假定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观众在剧场里欣赏,这是所有舞台表演进行中的共同现象.在舞台框框之内假定环境之中进行表演,是戏剧表演和舞剧(舞蹈)表演的共同现象.在这个领域内,如何对待观众,追求什么样的创作状态,以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进行表演,形成了不同的表演观念和表演理论.目前,我国关于表演理论方面的专著和文章,专家谈论比较多的有三大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布莱希特体系、中国传统戏曲表演体系(国内外有些专家又称为梅兰芳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表演观念是在观众和演员之间建立起第四堵墙,追求当中孤独的创作状态.布莱希特则强调创造过程中的理性因素,提出推倒第四堵墙,以间离效果来破坏舞台上的生活幻觉.而中国传统戏曲表演体系,认为演员心理上根本没有第四堵墙这个观念.演员在舞台上对待观众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面对面当场表演给观众看.中国戏曲就是当众表演.那么,舞蹈表演追求的是什么样的创作状态,到底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表演观念呢?是当中孤独还是当众表演?抑或是追求间离效果,还是别的什么创作状态?笔者认为,一个成熟的艺术品种,应从大量的表演实践中抽象出自己的表演理论.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中国舞蹈表演虽然在实践上有一段悠久的历史,在理论上却还处于一个童年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舞蹈艺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