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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市外事工作,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30号),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