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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民政部门担纲着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实施者。其领域遍及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慈善救助、减灾救灾、殡葬服务、残障康复等。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探索在民政领域如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