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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措施有力,部署全面,成效明显。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严肃事故查处等重点工作上,都做到有要求、有安排、有效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在12月6日召开的福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上这样评价。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率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于2011年12月6日至9日对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
12月6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省政府副省长王蒙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省政府安办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等领导出席汇报会。
汇报会上,王蒙徽副省长受苏树林省长委托,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对王树鹤副局长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来闽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国务院安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及总局各直属单位长期以来对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2011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在省委常委会、全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上强调部署安全生产。省委书记孙春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长苏树林对国务院安办事故通报每期必看,并经常做重要批示,还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贯彻意见》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10月,全省发生各类事故13317起,死亡2368人、受伤11284人,经济损失1343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6%、10.5%、11.4%和7.8%;发生较大以上事故53起、死亡205人,分别下降7.0%和19%,其中重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
督查组在福建期间,深入福州、三明、龙岩三市,实地检查了福州三坊七巷、三明市客运站、沙县铁路采石场、三钢集团公司、永安供电公司、永安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燕将国际酒店唐宫俱乐部、智胜化工股份公司、水岸明珠建筑工地二期、丰海煤矿、马坑矿业股份公司、翠屏山煤矿、荣顺国际大酒店、龙洲运输公司、福建民爆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大同油库等,并查看了永安市交通局GPS交通监控平台。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记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了福建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都一一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结束连续几天的督查后,督查组对福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督察组认为福建省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注重事故预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肃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等五方面成效明显。
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一些有借鉴意义的做法,督察组表示,他们将认真总结,待督查结束后,通过督查报告向国务院安委会反映。
一是福建省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福建省各地市加强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三明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安全监管局升格为市政府组成单位,并增设宣教中心、综合监管科和监察室。同时,积极推广大田县在机构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健全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并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给予一定的津补贴,有效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综合能力。龙岩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均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安全监管局、新罗区及永定县安全监管局设立了党组,增加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机构编制21名,市、县两级率先在全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部分市(县)配备执法协管员和专职安监员。同时,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坚持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加强专业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2011]9号)下发后,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就抓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以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按照地方政府为主、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要求,组织1747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分类,重大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三明市采取各级政府部署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专家技术人员深入排查的方法,对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据统计,目前全省已累计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1.46万人次,检查企业近5万家,排查隐患17.2万条,整改17.1万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126条,限期整改企业1.9万家,停产整顿企业1949家,取缔关闭企业595家。
三是充分依托科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为了加强对交通运输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交通事故,三明市先后累计投入310多万元,按照《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地方标准》(DB35)、《福建省交通系统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等标准规范,建设了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并通过各项措施积极推动运营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该系统可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和运行速度,实时调取车内图像资料,有效减少了运营车辆因超速、超载等原因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系统开通使用后,2011年三明市交通系统发生旅客死亡事故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0%和78%。
对永安供电公司深入推行“一个守则、两条红线、三面红旗”的安全过程管 控机制,公司连续安全生产5191天;沙县采石场实现了台阶开采、深孔爆破、机械破装,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也得到很好落实;福建能源集团永安公司向各矿派驻安全监察专员,独立行使监督权,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得到加强等做法,督察组也予以充分肯定。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市、县安全监管力量依然薄弱,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偏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不平衡等方面,督察组在现场均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充分肯定福建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工作的同时,督察组建议福建省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发挥市、县两级政府在基层组织建设当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基层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和经费“五落实”,大力加强基层装备建设。可适当向第一线倾斜,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同时,在健全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机构、五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使之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需求相适应。
二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继续紧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这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突出农村客运隐患、渣土车安全、校车安全、摩托车安全和危险路段等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从源头和监管手段上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深化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要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和安委会综合监管和协调服务的职能,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坚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处罚,彻底斩断非法违法的利益链。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举报监督和奖惩机制,促进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评定标准,细化考评办法,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督促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该文件是继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文件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抓紧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意见,确保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编辑/李燕)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率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于2011年12月6日至9日对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
12月6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省政府副省长王蒙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省政府安办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等领导出席汇报会。
汇报会上,王蒙徽副省长受苏树林省长委托,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对王树鹤副局长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来闽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国务院安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及总局各直属单位长期以来对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2011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在省委常委会、全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上强调部署安全生产。省委书记孙春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长苏树林对国务院安办事故通报每期必看,并经常做重要批示,还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贯彻意见》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10月,全省发生各类事故13317起,死亡2368人、受伤11284人,经济损失1343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6%、10.5%、11.4%和7.8%;发生较大以上事故53起、死亡205人,分别下降7.0%和19%,其中重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
督查组在福建期间,深入福州、三明、龙岩三市,实地检查了福州三坊七巷、三明市客运站、沙县铁路采石场、三钢集团公司、永安供电公司、永安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燕将国际酒店唐宫俱乐部、智胜化工股份公司、水岸明珠建筑工地二期、丰海煤矿、马坑矿业股份公司、翠屏山煤矿、荣顺国际大酒店、龙洲运输公司、福建民爆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大同油库等,并查看了永安市交通局GPS交通监控平台。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记录、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了福建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都一一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结束连续几天的督查后,督查组对福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督察组认为福建省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注重事故预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肃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等五方面成效明显。
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一些有借鉴意义的做法,督察组表示,他们将认真总结,待督查结束后,通过督查报告向国务院安委会反映。
一是福建省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福建省各地市加强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三明市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安全监管局升格为市政府组成单位,并增设宣教中心、综合监管科和监察室。同时,积极推广大田县在机构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健全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并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给予一定的津补贴,有效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综合能力。龙岩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均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安全监管局、新罗区及永定县安全监管局设立了党组,增加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机构编制21名,市、县两级率先在全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部分市(县)配备执法协管员和专职安监员。同时,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坚持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加强专业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2011]9号)下发后,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就抓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以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按照地方政府为主、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要求,组织1747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分类,重大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三明市采取各级政府部署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专家技术人员深入排查的方法,对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据统计,目前全省已累计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1.46万人次,检查企业近5万家,排查隐患17.2万条,整改17.1万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126条,限期整改企业1.9万家,停产整顿企业1949家,取缔关闭企业595家。
三是充分依托科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为了加强对交通运输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交通事故,三明市先后累计投入310多万元,按照《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地方标准》(DB35)、《福建省交通系统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等标准规范,建设了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并通过各项措施积极推动运营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该系统可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和运行速度,实时调取车内图像资料,有效减少了运营车辆因超速、超载等原因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系统开通使用后,2011年三明市交通系统发生旅客死亡事故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0%和78%。
对永安供电公司深入推行“一个守则、两条红线、三面红旗”的安全过程管 控机制,公司连续安全生产5191天;沙县采石场实现了台阶开采、深孔爆破、机械破装,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也得到很好落实;福建能源集团永安公司向各矿派驻安全监察专员,独立行使监督权,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得到加强等做法,督察组也予以充分肯定。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市、县安全监管力量依然薄弱,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偏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不平衡等方面,督察组在现场均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充分肯定福建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工作的同时,督察组建议福建省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发挥市、县两级政府在基层组织建设当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基层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和经费“五落实”,大力加强基层装备建设。可适当向第一线倾斜,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同时,在健全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在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机构、五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使之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需求相适应。
二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继续紧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这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突出农村客运隐患、渣土车安全、校车安全、摩托车安全和危险路段等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从源头和监管手段上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深化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消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要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和安委会综合监管和协调服务的职能,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坚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处罚,彻底斩断非法违法的利益链。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举报监督和奖惩机制,促进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评定标准,细化考评办法,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督促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该文件是继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文件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抓紧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意见,确保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