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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中,有关机关常常被各种规范性文件上授权的词句所迷惑,不能准确识别出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许可权,原因在于我国立法并无具体统一的行政许可判断标准方面的规定。有必要借鉴国外行政许可识别的经验和理论,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行政许可的前提、行政许可的性质、行政许可的类型四个方面来构建我国行政许可的识别理论。依据此理论对实践中有争议的行政权进行类型化分析,提炼出审批、批准、审核、核准、登记五种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