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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内审、纪检监察、事后监督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构成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但各监督部门在职责划分、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影响了风险防范效能的发挥。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运作模式,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资源的效率,以充分发挥各类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