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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读到挪威人类学家埃里克森写的《弗雷德里克 ·巴特:一位知识分子的传记》(Fredrik Barth: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相当精彩。作者认为,巴特终身为强烈的好奇心所驱动,对所钟爱的人类学充满激情。尤其强调,他是整个二十世纪全世界最为活跃的田野工作者之一。请注意,是“全世界”!
巴特一生著作等身,这对一位总在田野里 “转悠 ”的学者是很不容易的。人类学家从事田野工作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加上阅读其他相关资料和整理田野资料,往往数年才能完成整个田野民族志的书写和出版过程。大部分人类学家整个学术生涯往往只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志作品,巴特却至少有六部!如果考虑到巴特在其他学术方面也同样活跃,我们不能不说,他的这一成就可谓惊人。
我们知道,田野工作是人类学经验研究的不二法门。田野工作指的是人类学家参与到被研究对象的生活中,通过观察和访谈獲取第一手资料,最后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写出文本。所谓民族志(ethnography),就是从收集资料到形成文本的全过程。作为人类学从业者,我一向以为,民族志工作方法很难教授。很荣幸,巴特也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主张民族志方法最好的学习是实践,因为每个人遇到的情况和经验都不一样。尽管有一些基本的程序,但常有即兴发挥的场合。
在巴特的眼里,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超越了其他社会科学常用的定量与定性的限制。因为,在统计材料、问卷基础上获得标准化选择性答案的定量研究,只能从被访者那里获取极为有限的知识。而作为定性研究主要手段的深度访谈,往往只能依靠少数几位报告人,所以需要有与被访者有关的更多信息来补救。人类学提出了第三种方式 —参与观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这种方法既不会大量花钱,也不会太耗体力。体力繁重根本不是田野工作的特点,观察的重要性绝不逊于日常交流。
人类学家绝不应仅仅满足于和报告人之间的交谈。他们需要观察当地人究竟是如何 “做”和“行动 ”的。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田野工作日渐被收集访谈资料所主宰。这不仅是迅速获取资料的方式,而且相对说来,比较容易 “编辑 ”和书写 —它仅仅是翻译语言,这不同于社会互动和其他观察到的素材那样,需要理解和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
巴特的田野工作展示了观察的重要性。他丝毫没有自恋的迹象,极少让自己出现在文本里。他关注 “做”甚于 “说”。巴特这一研究取向有时被冠以 “方法论的个体主义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这意味着所有的社会现象都能通过独立的个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来理解。他的沉着和冷静是在力求做到马克斯 ·韦伯的 “价值中立 ”。他一以贯之地采取一种 “行动者取向的人类学 ”立场,心之所系的是有形的社会过程,而不是结构或者文化。所以,巴特的研究不是为了解释社会如何运作,而是解释到底是什么影响人们的行为。可见,巴特在学术上更亲近的是韦伯而不是涂尔干。涂尔干的学术重点在于社会整合,韦伯则发展出行动理论。
巴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田野工作是研究伊拉克的库尔德人社会组织。他想在一个文化相似的环境里研究社会组织的差异性,期待在库尔德部落中发现能解释这种差异性的因素。这次田野工作催生了他的第一本著作《南库尔德斯坦社会组织的原则》(Principl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Southern Kurdistan)。在此书里,巴特解释了为何当地文化一致但社会组织却不相同。他认为,扎格罗斯山脉的库尔德人的政治组织基础是亲属制度,当他们移民美索不达米亚冲积平原时,归并到几个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位,并逐渐成为佃农。但该书的核心关怀不是这种差异性的起源,而是共享的社会类别,或者说角色如何在不同社会形式的关系中发挥其功能。在后来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始终关心社会形式的相关性、表达行动程度的象征意义。而不同政治统治条件下行动者的选项,成为巴特一生田野工作所关注的对象,他也因此成为英国社会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终结者之一。很自然地,这样的取向必然导致他后来转向研究族群时对族群性(ethnicity)问题的不同理解。
巴特一生中最重要的田野地点是嵌入在阿富汗和克什米尔之间的斯瓦特谷地(Swat Velley)。当地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无国家状态,即便在一九六九年成为巴基斯坦的一部分之后,这一传统也没多大改变。巴特到那里时,当地依然是掺杂有封建制度成分的不完整国家形态的社会。这种政治 “乱象 ”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国家社会的权力与权威如何形成,是当时英伦人类学的课题之一。对此,埃文斯 -普里查德(E.E. Evans-Pritchard)和福特斯(Meyer Fortes)在《非洲政治制度》(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中给予了简单的回答。非洲在传统上存在着三种政治类型(游群、传统国家、世系群分治社会),但世系群分治社会(the lineage segmentary societies)最为普遍。尽管自身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对立和犯罪,但这些以亲属为核心的社会却能收放自如。虽然各世系群有阶序,但平等主义却是这些社会奉行的主要原则。这也是这些社会的政治逻辑,它们有着如同我国东南汉人社会在械斗中所体现出来的分类结构,其原则即如费孝通所言之 “差序格局 ”。在亲属制度的主导下,这种格局以原生家庭为始纲而展开。纲举目张,人们按血缘的亲疏远近而聚合。正如埃文斯 -普里查德在《努尔人》(The Nuer)中所言,这种关系就如同:在家里,“我”与兄弟之间彼此对立;出了家庭,兄弟们与 “我”共同对抗堂兄弟们;而我们兄弟和堂兄弟们又联合起来与更远的男性亲属对抗 —由内而外,如是推之。
巴特显然阅读过这两本书,也为牛津人类学家所谓的分治模式 (the segmentary modes)所吸引。同时,他还受另一种社会科学取向的影响,那就是更关心个体在这样的条件下的行动动力究竟是什么。在上述英伦政治人类学里,社会结构是核心。巴特的方法恰恰相反 —独立的个体才是核心所在。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研究的是规范、规则之类,而且筛选、简化、凝练、提纯实证资料,为的是描绘抽象和具有一般意义的结构。巴特从未被这种目的论的理论程序所吸引。
巴特一生著作等身,这对一位总在田野里 “转悠 ”的学者是很不容易的。人类学家从事田野工作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加上阅读其他相关资料和整理田野资料,往往数年才能完成整个田野民族志的书写和出版过程。大部分人类学家整个学术生涯往往只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志作品,巴特却至少有六部!如果考虑到巴特在其他学术方面也同样活跃,我们不能不说,他的这一成就可谓惊人。
田野之于巴特
我们知道,田野工作是人类学经验研究的不二法门。田野工作指的是人类学家参与到被研究对象的生活中,通过观察和访谈獲取第一手资料,最后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写出文本。所谓民族志(ethnography),就是从收集资料到形成文本的全过程。作为人类学从业者,我一向以为,民族志工作方法很难教授。很荣幸,巴特也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主张民族志方法最好的学习是实践,因为每个人遇到的情况和经验都不一样。尽管有一些基本的程序,但常有即兴发挥的场合。
在巴特的眼里,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超越了其他社会科学常用的定量与定性的限制。因为,在统计材料、问卷基础上获得标准化选择性答案的定量研究,只能从被访者那里获取极为有限的知识。而作为定性研究主要手段的深度访谈,往往只能依靠少数几位报告人,所以需要有与被访者有关的更多信息来补救。人类学提出了第三种方式 —参与观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这种方法既不会大量花钱,也不会太耗体力。体力繁重根本不是田野工作的特点,观察的重要性绝不逊于日常交流。
人类学家绝不应仅仅满足于和报告人之间的交谈。他们需要观察当地人究竟是如何 “做”和“行动 ”的。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田野工作日渐被收集访谈资料所主宰。这不仅是迅速获取资料的方式,而且相对说来,比较容易 “编辑 ”和书写 —它仅仅是翻译语言,这不同于社会互动和其他观察到的素材那样,需要理解和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
巴特的田野工作展示了观察的重要性。他丝毫没有自恋的迹象,极少让自己出现在文本里。他关注 “做”甚于 “说”。巴特这一研究取向有时被冠以 “方法论的个体主义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这意味着所有的社会现象都能通过独立的个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来理解。他的沉着和冷静是在力求做到马克斯 ·韦伯的 “价值中立 ”。他一以贯之地采取一种 “行动者取向的人类学 ”立场,心之所系的是有形的社会过程,而不是结构或者文化。所以,巴特的研究不是为了解释社会如何运作,而是解释到底是什么影响人们的行为。可见,巴特在学术上更亲近的是韦伯而不是涂尔干。涂尔干的学术重点在于社会整合,韦伯则发展出行动理论。
巴特之于田野
巴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田野工作是研究伊拉克的库尔德人社会组织。他想在一个文化相似的环境里研究社会组织的差异性,期待在库尔德部落中发现能解释这种差异性的因素。这次田野工作催生了他的第一本著作《南库尔德斯坦社会组织的原则》(Principl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Southern Kurdistan)。在此书里,巴特解释了为何当地文化一致但社会组织却不相同。他认为,扎格罗斯山脉的库尔德人的政治组织基础是亲属制度,当他们移民美索不达米亚冲积平原时,归并到几个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位,并逐渐成为佃农。但该书的核心关怀不是这种差异性的起源,而是共享的社会类别,或者说角色如何在不同社会形式的关系中发挥其功能。在后来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始终关心社会形式的相关性、表达行动程度的象征意义。而不同政治统治条件下行动者的选项,成为巴特一生田野工作所关注的对象,他也因此成为英国社会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终结者之一。很自然地,这样的取向必然导致他后来转向研究族群时对族群性(ethnicity)问题的不同理解。
巴特一生中最重要的田野地点是嵌入在阿富汗和克什米尔之间的斯瓦特谷地(Swat Velley)。当地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无国家状态,即便在一九六九年成为巴基斯坦的一部分之后,这一传统也没多大改变。巴特到那里时,当地依然是掺杂有封建制度成分的不完整国家形态的社会。这种政治 “乱象 ”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国家社会的权力与权威如何形成,是当时英伦人类学的课题之一。对此,埃文斯 -普里查德(E.E. Evans-Pritchard)和福特斯(Meyer Fortes)在《非洲政治制度》(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中给予了简单的回答。非洲在传统上存在着三种政治类型(游群、传统国家、世系群分治社会),但世系群分治社会(the lineage segmentary societies)最为普遍。尽管自身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对立和犯罪,但这些以亲属为核心的社会却能收放自如。虽然各世系群有阶序,但平等主义却是这些社会奉行的主要原则。这也是这些社会的政治逻辑,它们有着如同我国东南汉人社会在械斗中所体现出来的分类结构,其原则即如费孝通所言之 “差序格局 ”。在亲属制度的主导下,这种格局以原生家庭为始纲而展开。纲举目张,人们按血缘的亲疏远近而聚合。正如埃文斯 -普里查德在《努尔人》(The Nuer)中所言,这种关系就如同:在家里,“我”与兄弟之间彼此对立;出了家庭,兄弟们与 “我”共同对抗堂兄弟们;而我们兄弟和堂兄弟们又联合起来与更远的男性亲属对抗 —由内而外,如是推之。
巴特显然阅读过这两本书,也为牛津人类学家所谓的分治模式 (the segmentary modes)所吸引。同时,他还受另一种社会科学取向的影响,那就是更关心个体在这样的条件下的行动动力究竟是什么。在上述英伦政治人类学里,社会结构是核心。巴特的方法恰恰相反 —独立的个体才是核心所在。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研究的是规范、规则之类,而且筛选、简化、凝练、提纯实证资料,为的是描绘抽象和具有一般意义的结构。巴特从未被这种目的论的理论程序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