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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政办发[2012]4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