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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在我国属于半社会公共产品,其建设和运营在考虑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公交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获得的国家财政补贴是企业重要利润来源。因此对此类企业进行经济评价时要考虑这种特殊性。文章尝试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并以西安市第五公交公司为例,得出对公共交通企业进行经济评价时应更注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资产损益情况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