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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县等于财政困难县”是当前的特殊现象,在其背后有着财政体制、转移支付、正确处理工商业地区与农业地区财政关系等复杂原因。农业县的财政困难具有典型性,无论从增强县级治理能力,还是从形成基于优势的区域经济格局的角度看,他们的财政困难应当得到解决,他们在发展农业经济中的贡献也应当得到补偿。本文以农业县为基本对象,分析了财政困难的制度性原因,提出了建立基于绩效的一般补助政策,并对该政策的内容和可行性做了研究。最后,本文还指出,该项政策是有普适性的,它应当成为国家的基本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