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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高等学校发展的基础,处在学校发展的第一线,在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高校保卫人员身份不明朗,承担着部分执法的工作,却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种情况不但影响着高校的安全保卫,也影响着高校保卫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应地也制约着整个高校的发展,因此,给予高校保卫工作必要的执法权,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