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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我国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并获得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通过分析当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加强宣传资助政策,改进资助分配方式,鼓励有偿资助等措施,以提高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效率,实现精准资助。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目前,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中都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核心,以国家奖助体系为重点、学校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捐助、学生勤工助学、以工代补为补充的多元化大学生扶持、资助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了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就现阶段来看,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占我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比重越来越大,生源不断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校学生人数众多。作为国家大学生资助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条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资助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效果受到影响,为此有必要对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研究。
1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资助力度有待提高
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学生资助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奖助学金等。同时,由于民办高校办学时间普遍不长,社会影响力不足,造成社会捐赠的资助资金较少,因而民办高职院校的资助资金总体投入不足,后果就是,在校学生受助面较窄,单个困难学生受助力度不足,使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体质量有待提高。
1.2 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不足
就目前来看,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且缺乏足够的广度与深度。通常是将资助宣传材料与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并且是重点对国家所提供的资助政策进行介绍,涉及学校自身的资助政策较少,在宣传材料中也未详细介绍办理家里经济困难的认定手续,从而致使学生在入学前无法准备贫困认定的证明材料,导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效率大大下降。
除此之外,资助工作宣传渠道不多,资助工作与信息技术等新技术结合力度不足,特别是对移动互联技术重视不够,资助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使得不少地处偏远地区的学生对于院校学生资助情况了解较少。在资助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资助学生的名额有限,且通常是面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所以有的老师会考虑到贫困生的心理,对于受资助学生的名额只是在小范围内通知,并由班委进行表决,其余同学获知资助信息较少,造成资助管理工作公开度及透明度不足,影响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宣传力度。
1.3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存在较大难度
确保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顺利、高效的前提在于准确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现阶段来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学校的民主评议。主要是由院校成立的资助管理小组以及各班级辅导员来开展班级贫困生的资助评议活动。
第二,学生家庭所在地的认定。主要是由学生父母工作单位或是学生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以及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困难调查表,并结合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书来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上述方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①由于学生生源地不同,且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均存在差别,因此在评价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上也存在差异。例如,偏远乡村和一二线城市的家庭年收入相同,但是在界定其经济是否存在困难时却存在不同的标准。
②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部分學生为了获得无偿资助会对自身家庭情况进行夸大,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导致学生无法准确判断其家庭经济情况。
③缺乏量化的指标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评定。就目前来看,不管是明珠评议或是民政部门的认定,均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由于评价标准模糊,这就导致了无法有效、准确的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界定出来。
1.4 学生资助不平衡分配问题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对于高等教育事业支持程度不断加大,这就使得了当前民办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诸如奖、贷、助、免以及补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如此一来为保障他们学习生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在面对如此众多的学生资助方式时会出现不平衡分配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平均化上:一是人数比例绝对平均化,具体表现为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主要是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比例决定其资助对象指标数量,较少采取摸底各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来分配资助名额;二是资助资金分配的平均化,主要表现为部分民办高职院校院系中资助平均化现象,即某一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后,虽然他(她)也达到了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评比标准,但该院系管理者基于平均化思想往往会将这些资助给另外的学生,如此一来便可让多个学生得到资助。但事实上这种平均化的学生资助方式会造成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所获资助不够,难以实现精准资助。
1.5 受助学生容易产生依赖思想
当前,不管是在国家政策上或是在院校所制定的规章与制度看来,均未要求受助学生履行相应的义务。虽然,申请各类资助的条件都做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但是都没有对学生受助后的表现提出任何要求。这样一来,很容易让学生在享受无偿性资助的同时,产生依赖以及不思进取的思想,并且使得其对社会、学校的服务以及责任意识下降。原来部分学生能够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来取得生活补贴,然而其在获得资助后,学生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便缺乏勤工俭学的动力。部分学生获得资助后,萌生享乐思想,用国家或学习的资助金或购买高端手机、名牌服饰等物品。对于该类学生,其获得资助越多,就越容易产生惰性或依赖的心理,甚至会萌生不劳而获的想法。如此一来,国家以及院校资助金便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并且还会危害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2 提高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鉴于存在以上问题,民办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拓展资助资金来源,加强宣传力度,健全制度,完善分配方式,推行有偿资助提高学生的自立意识等方式以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资助管理工作水平。
2.1 民办高职院校应积极拓展资助资金来源,提高资助质量与水平。
在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资助来源较单一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国家资助资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显然是不能满足资助工作的要求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民办高职院校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勤工助学,吸纳社会捐助,进行工学结合“以工代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精准资助,扩大校内学生资助工作的受助面,最终提高资助质量及水平,培养学生自立意识。
2.2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以及“三自”教育工作
首先,民办高职院校应当加大对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從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展宣传工作。第一,可以采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以及广播站等方法来对国家以及院校资助工作的正常、方法以及具体流程进行全面的宣传,切实将国家以及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传达给学生。第二,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活动,让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能够全面了解到国家以及院校的资助体系与措施,提高学生资助的透明性,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其次,应当加大“三自”教育工作。“三自”即自尊、自强、自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要对其思想教育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在日常学习与生活当中,班主任应当增进与贫困学生的交流,并实时对其思想动态进行关注,把“三自”教育融入当中。
2.3 构建与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只有构建起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才能有效确保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应当建立完善的摸底建档制度。在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时,应当要保证不侵害到学生的隐私,并不断构建与完善学院以及院校两级困难学生的档案库,同时要动态化管理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此外,还需要在每个学年开始对学生档案库进行更新,在学期末对其受资助情况进行汇总,在根本上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动态性与有效性。
第二,应当健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制度。民办高职院校应当重视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并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收入证明以及成员信息等内容。不仅如此,还应当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当中,通过申请人自我陈述、班级评定、侵蚀调研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并对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在校生活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从根本上了解学生的困难。
第三,严格审批制度。在对资料进行审批过程中,必须要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公正的工作作风,并且要严格遵循各项资助政策与要求来开展工作。由班级到学院再到学校,必须坚持统一标准,严格依照相关流程来进行,做到操作透明、公平与公正。最后一一核查学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建立合理设岗助学制度。在院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不但有利于学生姓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劳动观念,而且还有助于其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应当积极对校内资源进行整合,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不仅如此,还应当有效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以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让贫困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取得报酬,帮助其自立自强。
第五,建立多方联动制度。在对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起国家政府在经济上的资助、教师在学习工作上的指导、辅导员生活上的关心以及学生在生活上帮助的多方联动制度,并将资助管理的配合与协调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让学生资助工作充满正能量。
第六,建立跟踪调研制度。资助管理工作应当要做好学生资助的跟踪与调研,全方位掌握学生的资助金使用情况以及实际经济状况,如若发现学生存在不当的消费行为,则需要及时对其进行提醒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认定资格取消。不仅如此,还应当及时反馈跟踪调研情况,对贫困学生的档案库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确保资助工作的实效性。
2.4 建立起科学合理学生资助分配机制
鉴于当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资助不平衡分配问题,为了保障国家资助金、奖学金等得到得以充分发挥出应有作用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这就要求各民办高职院校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分配机制。对此,通过自身实践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将该机制予以建立:
第一、各民办高职院校管理者要将包括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在内的所有资助归集到一起,并在统计出具体的资助名额与金额后予以统一管理。
第二、在统一管理各种资助后,各民办高职院校院系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评定标准统计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人数,并汇总到学校。之后高职院校管理者根据各类资助名额、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相应资助标准科学合理地分配各院校资助指标。
第三、结合高职院校伙食标准、学杂费等对学生三年学习生活开销进行计算,随后通过对应得资助量化处理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量,之后再结合他们具体情况适当增减资助量,以此科学合理地确定出每位学生资助金额;
第四、结合学生学习以及家庭经济等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资助方式,比如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优异的学生,各学院可优先考虑给予他们多种资助方式。另外,为了确保各类资助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各民办高职院校在颁发资助前应进行公示,并提供网络、信箱等多种途径供其他学生针对资助对象反映问题,一旦查实应立即取消其部分或全部受助项目。
2.5 加强教育并逐步采取有偿资助,以此消除学生依赖思想。
民办高职院校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受到思想、相关约束机制缺失等因素所影响,致使其获取资助后产生依赖思想而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针对这一问题,这就要求广大民办高职院校应通过加强教育并逐步采取有偿资助,以此消除学生依赖思想。
第一、把资助与育人结合在一起。根据笔者研究来看,民办高职院校中接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数思想品行端正、富有感恩意识且积极向上,但少部分学生由于受到攀比思想、错误认识等所影响而将资助视为免费午餐。因而,这就需要民办高职院校要将资助与育人结合在一起,即建立起资助教育机制。为此,民办高职院校除了要将诚信与感恩等内容作为教育重点外,还应当在发放资助前组织学生对他们开展教育。另外,要求各班级辅导员密切关注本班中受资助学生思想生活动态,一旦发现其出现享乐、购买高端电子设备等后应及时与他进行谈心,以此消除其不良思想。
第二、逐步出去有偿资助。首先,民办高职院校进一步扩大有偿资助经费来源,比如通过学习就业指导处与社会单位个人进行联系而设立奖学金,争取引入社会资助资金,从而为有偿资助地实施提供支持。其次,民办高职院校增设勤工俭学岗位,并利用所引入社会资金适当提高待遇,比如学校食堂与超市等地方工作岗位、报刊亭以及商店格子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这一有偿资助,如此一来既能既能够在一定程度缓解他们生活费用,又能避免其依赖无偿资助思想地产生。
总而言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是家庭贫困学生享有同等教育机会,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以及教育机会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必须要正确掌握其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来不断提高资助管理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条件。
参考文献
[1]宋庆彬,陆全胜.育人视角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5(03):165-167.
[2]陈毓秀.对民办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网友世界·云教育, 2014(11):152-152.
[3]鲍凌云.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教育界:高等教育研究, 2011(10):13-13.
作者简介
魏开伟(1978-),男,山东省枣庄市人。硕士学位。现为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资助管理方面工作与研究。
作者单位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昆山市 215332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目前,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中都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核心,以国家奖助体系为重点、学校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捐助、学生勤工助学、以工代补为补充的多元化大学生扶持、资助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了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就现阶段来看,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占我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比重越来越大,生源不断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校学生人数众多。作为国家大学生资助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条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资助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效果受到影响,为此有必要对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研究。
1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资助力度有待提高
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学生资助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奖助学金等。同时,由于民办高校办学时间普遍不长,社会影响力不足,造成社会捐赠的资助资金较少,因而民办高职院校的资助资金总体投入不足,后果就是,在校学生受助面较窄,单个困难学生受助力度不足,使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体质量有待提高。
1.2 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不足
就目前来看,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且缺乏足够的广度与深度。通常是将资助宣传材料与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并且是重点对国家所提供的资助政策进行介绍,涉及学校自身的资助政策较少,在宣传材料中也未详细介绍办理家里经济困难的认定手续,从而致使学生在入学前无法准备贫困认定的证明材料,导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效率大大下降。
除此之外,资助工作宣传渠道不多,资助工作与信息技术等新技术结合力度不足,特别是对移动互联技术重视不够,资助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使得不少地处偏远地区的学生对于院校学生资助情况了解较少。在资助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资助学生的名额有限,且通常是面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所以有的老师会考虑到贫困生的心理,对于受资助学生的名额只是在小范围内通知,并由班委进行表决,其余同学获知资助信息较少,造成资助管理工作公开度及透明度不足,影响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宣传力度。
1.3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存在较大难度
确保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顺利、高效的前提在于准确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现阶段来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学校的民主评议。主要是由院校成立的资助管理小组以及各班级辅导员来开展班级贫困生的资助评议活动。
第二,学生家庭所在地的认定。主要是由学生父母工作单位或是学生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以及乡镇民政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困难调查表,并结合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书来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上述方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①由于学生生源地不同,且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均存在差别,因此在评价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上也存在差异。例如,偏远乡村和一二线城市的家庭年收入相同,但是在界定其经济是否存在困难时却存在不同的标准。
②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部分學生为了获得无偿资助会对自身家庭情况进行夸大,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导致学生无法准确判断其家庭经济情况。
③缺乏量化的指标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评定。就目前来看,不管是明珠评议或是民政部门的认定,均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由于评价标准模糊,这就导致了无法有效、准确的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界定出来。
1.4 学生资助不平衡分配问题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对于高等教育事业支持程度不断加大,这就使得了当前民办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诸如奖、贷、助、免以及补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如此一来为保障他们学习生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在面对如此众多的学生资助方式时会出现不平衡分配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平均化上:一是人数比例绝对平均化,具体表现为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主要是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比例决定其资助对象指标数量,较少采取摸底各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来分配资助名额;二是资助资金分配的平均化,主要表现为部分民办高职院校院系中资助平均化现象,即某一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后,虽然他(她)也达到了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评比标准,但该院系管理者基于平均化思想往往会将这些资助给另外的学生,如此一来便可让多个学生得到资助。但事实上这种平均化的学生资助方式会造成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所获资助不够,难以实现精准资助。
1.5 受助学生容易产生依赖思想
当前,不管是在国家政策上或是在院校所制定的规章与制度看来,均未要求受助学生履行相应的义务。虽然,申请各类资助的条件都做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但是都没有对学生受助后的表现提出任何要求。这样一来,很容易让学生在享受无偿性资助的同时,产生依赖以及不思进取的思想,并且使得其对社会、学校的服务以及责任意识下降。原来部分学生能够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来取得生活补贴,然而其在获得资助后,学生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便缺乏勤工俭学的动力。部分学生获得资助后,萌生享乐思想,用国家或学习的资助金或购买高端手机、名牌服饰等物品。对于该类学生,其获得资助越多,就越容易产生惰性或依赖的心理,甚至会萌生不劳而获的想法。如此一来,国家以及院校资助金便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并且还会危害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2 提高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鉴于存在以上问题,民办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拓展资助资金来源,加强宣传力度,健全制度,完善分配方式,推行有偿资助提高学生的自立意识等方式以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资助管理工作水平。
2.1 民办高职院校应积极拓展资助资金来源,提高资助质量与水平。
在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资助来源较单一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国家资助资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显然是不能满足资助工作的要求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民办高职院校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勤工助学,吸纳社会捐助,进行工学结合“以工代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精准资助,扩大校内学生资助工作的受助面,最终提高资助质量及水平,培养学生自立意识。
2.2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以及“三自”教育工作
首先,民办高职院校应当加大对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從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展宣传工作。第一,可以采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以及广播站等方法来对国家以及院校资助工作的正常、方法以及具体流程进行全面的宣传,切实将国家以及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传达给学生。第二,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活动,让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能够全面了解到国家以及院校的资助体系与措施,提高学生资助的透明性,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其次,应当加大“三自”教育工作。“三自”即自尊、自强、自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要对其思想教育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在日常学习与生活当中,班主任应当增进与贫困学生的交流,并实时对其思想动态进行关注,把“三自”教育融入当中。
2.3 构建与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只有构建起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才能有效确保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应当建立完善的摸底建档制度。在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时,应当要保证不侵害到学生的隐私,并不断构建与完善学院以及院校两级困难学生的档案库,同时要动态化管理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此外,还需要在每个学年开始对学生档案库进行更新,在学期末对其受资助情况进行汇总,在根本上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动态性与有效性。
第二,应当健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制度。民办高职院校应当重视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并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收入证明以及成员信息等内容。不仅如此,还应当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当中,通过申请人自我陈述、班级评定、侵蚀调研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并对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在校生活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从根本上了解学生的困难。
第三,严格审批制度。在对资料进行审批过程中,必须要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公正的工作作风,并且要严格遵循各项资助政策与要求来开展工作。由班级到学院再到学校,必须坚持统一标准,严格依照相关流程来进行,做到操作透明、公平与公正。最后一一核查学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建立合理设岗助学制度。在院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不但有利于学生姓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劳动观念,而且还有助于其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应当积极对校内资源进行整合,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不仅如此,还应当有效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以组织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让贫困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取得报酬,帮助其自立自强。
第五,建立多方联动制度。在对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起国家政府在经济上的资助、教师在学习工作上的指导、辅导员生活上的关心以及学生在生活上帮助的多方联动制度,并将资助管理的配合与协调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让学生资助工作充满正能量。
第六,建立跟踪调研制度。资助管理工作应当要做好学生资助的跟踪与调研,全方位掌握学生的资助金使用情况以及实际经济状况,如若发现学生存在不当的消费行为,则需要及时对其进行提醒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认定资格取消。不仅如此,还应当及时反馈跟踪调研情况,对贫困学生的档案库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确保资助工作的实效性。
2.4 建立起科学合理学生资助分配机制
鉴于当前部分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资助不平衡分配问题,为了保障国家资助金、奖学金等得到得以充分发挥出应有作用以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这就要求各民办高职院校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分配机制。对此,通过自身实践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将该机制予以建立:
第一、各民办高职院校管理者要将包括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在内的所有资助归集到一起,并在统计出具体的资助名额与金额后予以统一管理。
第二、在统一管理各种资助后,各民办高职院校院系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评定标准统计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人数,并汇总到学校。之后高职院校管理者根据各类资助名额、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相应资助标准科学合理地分配各院校资助指标。
第三、结合高职院校伙食标准、学杂费等对学生三年学习生活开销进行计算,随后通过对应得资助量化处理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量,之后再结合他们具体情况适当增减资助量,以此科学合理地确定出每位学生资助金额;
第四、结合学生学习以及家庭经济等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资助方式,比如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优异的学生,各学院可优先考虑给予他们多种资助方式。另外,为了确保各类资助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各民办高职院校在颁发资助前应进行公示,并提供网络、信箱等多种途径供其他学生针对资助对象反映问题,一旦查实应立即取消其部分或全部受助项目。
2.5 加强教育并逐步采取有偿资助,以此消除学生依赖思想。
民办高职院校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受到思想、相关约束机制缺失等因素所影响,致使其获取资助后产生依赖思想而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针对这一问题,这就要求广大民办高职院校应通过加强教育并逐步采取有偿资助,以此消除学生依赖思想。
第一、把资助与育人结合在一起。根据笔者研究来看,民办高职院校中接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数思想品行端正、富有感恩意识且积极向上,但少部分学生由于受到攀比思想、错误认识等所影响而将资助视为免费午餐。因而,这就需要民办高职院校要将资助与育人结合在一起,即建立起资助教育机制。为此,民办高职院校除了要将诚信与感恩等内容作为教育重点外,还应当在发放资助前组织学生对他们开展教育。另外,要求各班级辅导员密切关注本班中受资助学生思想生活动态,一旦发现其出现享乐、购买高端电子设备等后应及时与他进行谈心,以此消除其不良思想。
第二、逐步出去有偿资助。首先,民办高职院校进一步扩大有偿资助经费来源,比如通过学习就业指导处与社会单位个人进行联系而设立奖学金,争取引入社会资助资金,从而为有偿资助地实施提供支持。其次,民办高职院校增设勤工俭学岗位,并利用所引入社会资金适当提高待遇,比如学校食堂与超市等地方工作岗位、报刊亭以及商店格子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这一有偿资助,如此一来既能既能够在一定程度缓解他们生活费用,又能避免其依赖无偿资助思想地产生。
总而言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是家庭贫困学生享有同等教育机会,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以及教育机会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必须要正确掌握其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来不断提高资助管理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条件。
参考文献
[1]宋庆彬,陆全胜.育人视角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5(03):165-167.
[2]陈毓秀.对民办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网友世界·云教育, 2014(11):152-152.
[3]鲍凌云.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教育界:高等教育研究, 2011(10):13-13.
作者简介
魏开伟(1978-),男,山东省枣庄市人。硕士学位。现为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资助管理方面工作与研究。
作者单位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昆山市 21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