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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查是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的一个中心环节,是深入开展打击职务犯罪的首要环节。由于初查以秘密调查为主,使用的调查手段有一定的限制,仅仅遵循常规思路是不够的,没新突破、新见解,工作就会难以前进。而创新思维可以“切断”常规思维方法所指引的思路,开辟一个新的视野。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法和途径,超过面临的障碍,实现思维的“飞跃”和“质变”,对提高初查成案率,确保初查案件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创新思维就是以高度扩散联想为核心的分合思维。在控制客观事物发展内在联系的过程中,它能及时中断逻辑思考,把本来联系着的对象分离开来,适时进行扩散思考,把看来不可能联系的对象在新的条件下联系起来,是一种科学型思维,主要包括立体性思维、综合性思维、独立性思维、多向性思维、系统性思维、预见性思维和模糊思维等。在初查工作中,其思维的特点表现为思维主体的特殊性、思维客体的复杂性、思维内容的谋略性。只有运用好创新思维,才能有新思路、新方法、新理论,工作才能上新台阶。本文就在初查工作如何巧用创新思维谈几点做法。
一、巧用直观思维。抓住疑点问题
直观思维,就是人们不经过逐步分析而迅速对问题的答案做出合理的猜测、设想或顿悟的一种跃进式思维,直观思维有利于人们从一些偶然的事件中迅速猜测、预感或察觉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联系。运用直观思维办案。特别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往往能从一些偶然的事件、异常的现象、细小的疑点中抓住破案的突破口。比如在查帐中,要注意帐目中奇异的、偶然的现象,不忽视小问题,哪怕是一张发票或非正式的收据。对那些特殊的数字、特殊单位、特殊地点、特殊时间、特殊往来关系,要特别关注,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例如2005年我们在查看某国有公司帐目时,发现财务帐有一笔款从其他公司转来30万元的款。而两家公司平时并无业务往来。为什么要转此款?抓住这一疑点,我们穷追不舍,最终查出了该公司经理刘某挪用公款30万用于注册私人公司的犯罪事实,运用直观思维办案要求办案人员具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事物的敏锐性。要求办案人员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放过一个疑点和线索。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善于进行合理的猜测、大胆地设想,从而“快而准”地发现犯罪线索,抓住問题的实质。对偶然的事件缺乏直观思维,就会对客观存在的问题不敏感,甚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能迅速作出反应,摆在面前线索也就失之交臂,查不出问题立不了案,让犯罪者溜之大吉。
二、巧用联想思维,拓宽初查思路
联想思维,就是人们通过一件事情的触发而迁移(想)到另一些事情,联想思维是创新思维的重要表现形式,可划分为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仿生联想和仿形联想等多种联想思维。在办案中借助联想思维,有利于我们拓宽办案思路,确定查案的重点,制定可行的方案,选择最佳的突破口,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别是举报中心初查的案件线索,基本都是一些线索含糊,性质不明的,我们就要善于运用联想思维,从线索中发现一些问题,来判断此线索哪些内容是无中生有的可能性大,哪些是确有其事的可能性大,以准确地判断初查的方向。比如我们曾收到一匿名举报某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节目代理部主任侯某在办理业务中有经济问题的线索,举报内容共计47个字,具体什么问题没有说,有此人会认为此线索没有可查价值,但我们大胆运用创新想象性进行联想思维,认为办理业务中的经济问题应该存在几种可能性。即发票开的数额大而实际支付的钱数少,从中贪污公款;另一种应该是吃回扣或好处费。此举报是无中生有还是确有其事呢?一般无中生有的举报信常常是有个人恩怨,使用华丽词藻进行宣染,而此举报信如此简单,说明举报人有可能是知道一些情况,但不知道具体细节,再一个从办案经验看,因业务关系发生的职务犯罪率比较高,经过多角度、多方位的分析判断后,我们制订了周密的初查计划,三天就查出了侯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本单位公款3.1万元的犯罪事实。运用联想思维办案,要求我们张开创造性想象的翅膀。进行相似的、接近的、类比的多种联想。善于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等等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联想,冷静缜密地思考。科学地分析,合理地选择,以免考虑不周、顾此失彼,防止挂一漏万,避免打草惊蛇,克服盲目性,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巧用发散思维,深挖案件线索
发散思维是从某一点出发,既无一定方向也无一定范围地任意发散。亦称辐射思维。我们的思路从点到面。向四面辐射开去。运用到办案中,发散思维有利于办案人员从个案的查处,把握案件关联规律。深挖案件线索,带出串案窝案来。比如,我们在办理某农业银行直属支行某分理处会计蔡某挪用公款一案时,在询问蔡某时,蔡某无意中说其银行同事张某想让蔡周转一下资金,填窟窿。“窟窿”两个字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银行内部之间调配资金很正常。但填“窟窿”,说明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顺着此线索,我们很快就挖出了张某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将600万元公款挪给朋友使用。至今未收回的“大窟窿”。运用发散思维办案,可以使我们拓宽思路,通过运用科学原理、侦查经验和逻辑推理,对案件情况作出的深入推断。这种推断是在分析、研究已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来拓展我们的侦查方向、侦查范围,开辟新的侦查途径,以便于深挖案件线索。扩大办案新战果,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如果我们仅停留在问题表面,用常规的思路思考问题,虽然能使思考省去许多摸索、试探的思考步骤,不走或少走弯路。大大缩短思考时间,但不利于复杂问题的解决,不容易看到问题的深处,会思路闭塞、因循守旧,而难以有新突破。
四、巧用收敛思维,锁定关键环节
收敛思维也叫集中思维,它相对于发散思维而言,其特点正好相反。它是以某个思考对象为中心,尽可能运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将各种信息重新进行组织,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将思维集中指向这个中心点,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运用到办案中,也就是由面到点的思维方法。我们收到的举报线索往往涉及多人多事或一人多事,且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相互交叉在一起,如果全面展开来查,效果不一定好,拖得时间长了,还会走漏风声,这时就应该运用收敛思维方式,认真分析哪些内容真实度高,哪些内容涉及犯罪,抓住主要内容进行初查,这样可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如在办理某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张某、总经理助理李某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时,举报线索的内容就非常多。什么贪污、收贿、挪用、行为不检等内容杂乱,而事实又不具体,我们没有全面铺开。而是抓住其中一笔,一举查出了他们先后5次动用公司国库券4千万元作抵押,融资与职工集资一起进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的犯罪事实。收敛思维是相对于发散思维而言的,两者并用,效果更好。运用收敛思维办案,要求我们善于撒得开收得拢,善于从大量的调查取证中科学分析、综合、比较、预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从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锁定主要犯罪事实。
五、巧用博弈思维。突破行受贿案件
博弈思维是一种策略创新思维,人们通过策略推估和选择,寻求自己的最大目标或利益,从而在斗争或竞争中取胜。它要求人们在思考、决策时,不仅了解自己,而且要了解对手的思维,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博弈思维在帮助人们进行经济决策时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运用到查办案件中,同样会提高成功的概率。
行贿受贿案件只在两人之间进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比一般经济案件更具隐秘性。突破此类案件。要求办案人员选准突破口,各个突破才能取胜。如何突破。不妨运用博弈思维试试。比如我们在办理崔某、汪某向某粮食交易中心赵某行贿一案时。同时将行贿方和受贿方传到我院,分别询问,让他们知道,对方也被控制了,来不及串供也无法串供。但因赵某有一定的阅历。心理素质较好。并没有立即就范,而是故作镇静,矢口否认。我们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适时抛出一些证据,动摇其心理防线。一个小时之后,赵某头上不断冒冷汗,可以看出其思想斗争激烈。这时我们趁胜追机,给他讲政策、讲亲情,讲前途,使他终于坦白交待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又如。对多个受贿人的案件,办案人员要选准其中一人突破,再各个击破。同样是运用政策的威力,利用他们自私自利、各保其身的心理,分别突破,对他们说:你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谁先说谁主动,谁先说给谁兑现从轻从宽处理政策,促使他们作出为了自己能得到宽大处理而与办案人员合作的选择,从而达到我们智取的目的。
所谓创新思维就是以高度扩散联想为核心的分合思维。在控制客观事物发展内在联系的过程中,它能及时中断逻辑思考,把本来联系着的对象分离开来,适时进行扩散思考,把看来不可能联系的对象在新的条件下联系起来,是一种科学型思维,主要包括立体性思维、综合性思维、独立性思维、多向性思维、系统性思维、预见性思维和模糊思维等。在初查工作中,其思维的特点表现为思维主体的特殊性、思维客体的复杂性、思维内容的谋略性。只有运用好创新思维,才能有新思路、新方法、新理论,工作才能上新台阶。本文就在初查工作如何巧用创新思维谈几点做法。
一、巧用直观思维。抓住疑点问题
直观思维,就是人们不经过逐步分析而迅速对问题的答案做出合理的猜测、设想或顿悟的一种跃进式思维,直观思维有利于人们从一些偶然的事件中迅速猜测、预感或察觉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联系。运用直观思维办案。特别是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往往能从一些偶然的事件、异常的现象、细小的疑点中抓住破案的突破口。比如在查帐中,要注意帐目中奇异的、偶然的现象,不忽视小问题,哪怕是一张发票或非正式的收据。对那些特殊的数字、特殊单位、特殊地点、特殊时间、特殊往来关系,要特别关注,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例如2005年我们在查看某国有公司帐目时,发现财务帐有一笔款从其他公司转来30万元的款。而两家公司平时并无业务往来。为什么要转此款?抓住这一疑点,我们穷追不舍,最终查出了该公司经理刘某挪用公款30万用于注册私人公司的犯罪事实,运用直观思维办案要求办案人员具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事物的敏锐性。要求办案人员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放过一个疑点和线索。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善于进行合理的猜测、大胆地设想,从而“快而准”地发现犯罪线索,抓住問题的实质。对偶然的事件缺乏直观思维,就会对客观存在的问题不敏感,甚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能迅速作出反应,摆在面前线索也就失之交臂,查不出问题立不了案,让犯罪者溜之大吉。
二、巧用联想思维,拓宽初查思路
联想思维,就是人们通过一件事情的触发而迁移(想)到另一些事情,联想思维是创新思维的重要表现形式,可划分为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仿生联想和仿形联想等多种联想思维。在办案中借助联想思维,有利于我们拓宽办案思路,确定查案的重点,制定可行的方案,选择最佳的突破口,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别是举报中心初查的案件线索,基本都是一些线索含糊,性质不明的,我们就要善于运用联想思维,从线索中发现一些问题,来判断此线索哪些内容是无中生有的可能性大,哪些是确有其事的可能性大,以准确地判断初查的方向。比如我们曾收到一匿名举报某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节目代理部主任侯某在办理业务中有经济问题的线索,举报内容共计47个字,具体什么问题没有说,有此人会认为此线索没有可查价值,但我们大胆运用创新想象性进行联想思维,认为办理业务中的经济问题应该存在几种可能性。即发票开的数额大而实际支付的钱数少,从中贪污公款;另一种应该是吃回扣或好处费。此举报是无中生有还是确有其事呢?一般无中生有的举报信常常是有个人恩怨,使用华丽词藻进行宣染,而此举报信如此简单,说明举报人有可能是知道一些情况,但不知道具体细节,再一个从办案经验看,因业务关系发生的职务犯罪率比较高,经过多角度、多方位的分析判断后,我们制订了周密的初查计划,三天就查出了侯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本单位公款3.1万元的犯罪事实。运用联想思维办案,要求我们张开创造性想象的翅膀。进行相似的、接近的、类比的多种联想。善于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等等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联想,冷静缜密地思考。科学地分析,合理地选择,以免考虑不周、顾此失彼,防止挂一漏万,避免打草惊蛇,克服盲目性,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巧用发散思维,深挖案件线索
发散思维是从某一点出发,既无一定方向也无一定范围地任意发散。亦称辐射思维。我们的思路从点到面。向四面辐射开去。运用到办案中,发散思维有利于办案人员从个案的查处,把握案件关联规律。深挖案件线索,带出串案窝案来。比如,我们在办理某农业银行直属支行某分理处会计蔡某挪用公款一案时,在询问蔡某时,蔡某无意中说其银行同事张某想让蔡周转一下资金,填窟窿。“窟窿”两个字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银行内部之间调配资金很正常。但填“窟窿”,说明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顺着此线索,我们很快就挖出了张某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将600万元公款挪给朋友使用。至今未收回的“大窟窿”。运用发散思维办案,可以使我们拓宽思路,通过运用科学原理、侦查经验和逻辑推理,对案件情况作出的深入推断。这种推断是在分析、研究已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来拓展我们的侦查方向、侦查范围,开辟新的侦查途径,以便于深挖案件线索。扩大办案新战果,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如果我们仅停留在问题表面,用常规的思路思考问题,虽然能使思考省去许多摸索、试探的思考步骤,不走或少走弯路。大大缩短思考时间,但不利于复杂问题的解决,不容易看到问题的深处,会思路闭塞、因循守旧,而难以有新突破。
四、巧用收敛思维,锁定关键环节
收敛思维也叫集中思维,它相对于发散思维而言,其特点正好相反。它是以某个思考对象为中心,尽可能运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将各种信息重新进行组织,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将思维集中指向这个中心点,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运用到办案中,也就是由面到点的思维方法。我们收到的举报线索往往涉及多人多事或一人多事,且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相互交叉在一起,如果全面展开来查,效果不一定好,拖得时间长了,还会走漏风声,这时就应该运用收敛思维方式,认真分析哪些内容真实度高,哪些内容涉及犯罪,抓住主要内容进行初查,这样可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如在办理某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张某、总经理助理李某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时,举报线索的内容就非常多。什么贪污、收贿、挪用、行为不检等内容杂乱,而事实又不具体,我们没有全面铺开。而是抓住其中一笔,一举查出了他们先后5次动用公司国库券4千万元作抵押,融资与职工集资一起进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的犯罪事实。收敛思维是相对于发散思维而言的,两者并用,效果更好。运用收敛思维办案,要求我们善于撒得开收得拢,善于从大量的调查取证中科学分析、综合、比较、预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从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锁定主要犯罪事实。
五、巧用博弈思维。突破行受贿案件
博弈思维是一种策略创新思维,人们通过策略推估和选择,寻求自己的最大目标或利益,从而在斗争或竞争中取胜。它要求人们在思考、决策时,不仅了解自己,而且要了解对手的思维,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博弈思维在帮助人们进行经济决策时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运用到查办案件中,同样会提高成功的概率。
行贿受贿案件只在两人之间进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比一般经济案件更具隐秘性。突破此类案件。要求办案人员选准突破口,各个突破才能取胜。如何突破。不妨运用博弈思维试试。比如我们在办理崔某、汪某向某粮食交易中心赵某行贿一案时。同时将行贿方和受贿方传到我院,分别询问,让他们知道,对方也被控制了,来不及串供也无法串供。但因赵某有一定的阅历。心理素质较好。并没有立即就范,而是故作镇静,矢口否认。我们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适时抛出一些证据,动摇其心理防线。一个小时之后,赵某头上不断冒冷汗,可以看出其思想斗争激烈。这时我们趁胜追机,给他讲政策、讲亲情,讲前途,使他终于坦白交待了受贿的犯罪事实。又如。对多个受贿人的案件,办案人员要选准其中一人突破,再各个击破。同样是运用政策的威力,利用他们自私自利、各保其身的心理,分别突破,对他们说:你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谁先说谁主动,谁先说给谁兑现从轻从宽处理政策,促使他们作出为了自己能得到宽大处理而与办案人员合作的选择,从而达到我们智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