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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完善:制度细化、操作规范
细化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浙江省武义县委制定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监督权限和监督程序。详细规定村务决策、管理、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4方面监督内容,细化了村监委应参加的会议、应参与的决策和应监督的重点,并对监督程序以事项或金额进行分类细化规定,尤其增加了受监督主体按照职责权限“背书签字”等新规。二是提出了救济措施和指导职责。对村“两委”不接受监督或村监委不监督、乱监督提出了8项处理办法,并强化了乡镇纪委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完善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规定由乡镇对监委会工作实施考核,并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评结果兑现报酬,对五类情形实行“零报酬”,结果在互联网上公示。
从严管理保障常态运行。及时掌握民意、调处干群矛盾,是村监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武义县在制度设计和工作检查上对此进行针对性强化,促进村监委工作常态运行、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强化村监委“周三坐班”要求。固化村监委与村“两委”、群众的沟通时间,解决部分群众找不到反映渠道、引发上访事件或矛盾激化,以及因时间不统一、监委会无法及时与村“两委”协商等问题。二是试行村监委矛盾调解和意见收集反馈“第一关口”制度。规定涉村信访事项,村监委负有第一调处人职责。在村监委工作分工上,积极引导村监委成员兼任村治保调解员或文书职务,发挥村监委在化解“依法规制度复杂难办、依村情人情简便好办”等特殊干群矛盾中的特殊作用,以此解决村监委对村务深入不够、了解不全、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把村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村监委履职为民的重要平台。要求村监委成员轮流到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效解决了村便民服务中心有要求、无监督,村监委有监督、无服务问题。四是实行村务监督实绩“工作台账”考核。将村监委主要工作内容以表格形式列入台账,县乡纪委每季、每月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解决因没有资料依据导致不依法履职或对群众诉求应付了事等问题。
把好关口强化队伍建设。以保障省、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为基本原则,对村监委成员产生、管理、罢免等作细化规定。一是严明进口关。对村监委成员当选条件、回避对象进行了修正,设置基本准入条件,细化32字履职要求,明确村两委成员及其子女配偶等6类人员回避任职。二是抓好培训关。县纪委定期对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村监委主任分别进行培训,乡镇定期对村监委成员进行培训,解决工作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贯彻不及时、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三是畅通出口关。明确应当辞去村监委成员职务的8个方面内容,对拒不履行辞职程序、需进行罢免补选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对12名不认真履职的监委会主任进行罢免补选,开创了有据可查的全国先例。
注重民意促进阳光监督。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把村务监督晒于大庭广众之下,让村民参与“监督”、监督“监督”、评判“监督”,增加村民在村务监督工作中的话语权。一是制度公示、宣传到户。《村务阳光手册》每户一本,《监督工作规程》、《履职细则》等制度各村长期张贴公示并网上公开,使村民对村务工作和村监委工作了然于胸。二是清产核资、晾晒家底。对全县每个村的“三资”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有效解决多年来村“三资”账物不符、权属不清、资产暗流等问题,使群众真正对自己的“家产”心中有数,倒逼村“两委”用好资产、村监委监督好资产。三是一月一查、逐笔公开。县纪委连续9个月检查村级财务情况,并逐月公开,村级财务公开规范率从29.8%提高到90%。由于财务公开内容详尽,如村务接待单位、金额等都一一列示,查阅财务公开内容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的重要活动。
提升运行成效:民主监督、民意表达
通过深化制度和管理,村监委作为“基层民主监督第一力量、干群沟通第一桥梁”的作用逐步显现,主要取得了四方面成效:
确保了监督行为沿轨运行。《履职细则》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制度监督真空、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职、积极履职、高效履职设定了轨道。目前,武义县除因村“两委”残缺等原因未选举成立村监委的7个村外,其余村的村务监督工作均走上正常轨道。村监委作为民主监督第一力量的地位基本确定。
避免了监督工作失职缺位。村监委成员的法治意识、履职意识显著增强,人为干涉、阻碍村务监督问题明显减少,村监委与村“两委”闹无原则矛盾现象明显好转,村务监督工作整体效能明显提升。2012年,村监委上报乡镇纪委纠正调处的村级工程招投标、“三资”管理、村务招待费乱支出等问题达276件,同比增长120%。
提升了村监委会的公信力。村监委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换来的不仅仅是群众对监委个人的评价和社会认可,更提高了村监委会乃至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2012年,县纪委受理的村民信访举报中,实名举报较上年提高18.3个百分点;2013年前三季度,实名举报继续同比增长13%。
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监委作为干群沟通第一桥梁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务管理中大量的矛盾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纠正,有力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2012年,群众就村务工作到县纪委上访同比减少25%,越级访同比减少25.5%;2013年前三季度,上访件同比下降12.4%。
未来武义县应以“后陈经验”10周年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时期赋予“后陈经验”新的内涵,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不断深化完善,确保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对村监委制度的认识。不折不扣地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通过长期不懈地坚守和实践,使制度要求成为行为习惯,久而久之内化为文化素养,使法治思维真正成为广大民众思维方式,这应是基层民主实践的根本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形成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的互促共进。围绕村监委及时介入、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调解,变每月一公开为每周一公开,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手续规范,同时继续紧跟实践,在制度设计的细节、操作性、规范性上作探索和完善,努力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作出新的贡献。
高度重视并做好村监委换届工作。把村监委换届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引导,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把有原则、敢说话、善沟通、公信力强的人选出来,选好配强村监委班子,做好培训指导等后续工作,为村监委高效履职打好基础。
(作者为中共金华市委常委、武义县委书记)
责编/刘赫 徐艳红 美编/于珊
细化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浙江省武义县委制定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监督权限和监督程序。详细规定村务决策、管理、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4方面监督内容,细化了村监委应参加的会议、应参与的决策和应监督的重点,并对监督程序以事项或金额进行分类细化规定,尤其增加了受监督主体按照职责权限“背书签字”等新规。二是提出了救济措施和指导职责。对村“两委”不接受监督或村监委不监督、乱监督提出了8项处理办法,并强化了乡镇纪委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完善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规定由乡镇对监委会工作实施考核,并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评结果兑现报酬,对五类情形实行“零报酬”,结果在互联网上公示。
从严管理保障常态运行。及时掌握民意、调处干群矛盾,是村监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武义县在制度设计和工作检查上对此进行针对性强化,促进村监委工作常态运行、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强化村监委“周三坐班”要求。固化村监委与村“两委”、群众的沟通时间,解决部分群众找不到反映渠道、引发上访事件或矛盾激化,以及因时间不统一、监委会无法及时与村“两委”协商等问题。二是试行村监委矛盾调解和意见收集反馈“第一关口”制度。规定涉村信访事项,村监委负有第一调处人职责。在村监委工作分工上,积极引导村监委成员兼任村治保调解员或文书职务,发挥村监委在化解“依法规制度复杂难办、依村情人情简便好办”等特殊干群矛盾中的特殊作用,以此解决村监委对村务深入不够、了解不全、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把村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村监委履职为民的重要平台。要求村监委成员轮流到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效解决了村便民服务中心有要求、无监督,村监委有监督、无服务问题。四是实行村务监督实绩“工作台账”考核。将村监委主要工作内容以表格形式列入台账,县乡纪委每季、每月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解决因没有资料依据导致不依法履职或对群众诉求应付了事等问题。
把好关口强化队伍建设。以保障省、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为基本原则,对村监委成员产生、管理、罢免等作细化规定。一是严明进口关。对村监委成员当选条件、回避对象进行了修正,设置基本准入条件,细化32字履职要求,明确村两委成员及其子女配偶等6类人员回避任职。二是抓好培训关。县纪委定期对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村监委主任分别进行培训,乡镇定期对村监委成员进行培训,解决工作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贯彻不及时、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三是畅通出口关。明确应当辞去村监委成员职务的8个方面内容,对拒不履行辞职程序、需进行罢免补选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对12名不认真履职的监委会主任进行罢免补选,开创了有据可查的全国先例。
注重民意促进阳光监督。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把村务监督晒于大庭广众之下,让村民参与“监督”、监督“监督”、评判“监督”,增加村民在村务监督工作中的话语权。一是制度公示、宣传到户。《村务阳光手册》每户一本,《监督工作规程》、《履职细则》等制度各村长期张贴公示并网上公开,使村民对村务工作和村监委工作了然于胸。二是清产核资、晾晒家底。对全县每个村的“三资”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有效解决多年来村“三资”账物不符、权属不清、资产暗流等问题,使群众真正对自己的“家产”心中有数,倒逼村“两委”用好资产、村监委监督好资产。三是一月一查、逐笔公开。县纪委连续9个月检查村级财务情况,并逐月公开,村级财务公开规范率从29.8%提高到90%。由于财务公开内容详尽,如村务接待单位、金额等都一一列示,查阅财务公开内容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的重要活动。
提升运行成效:民主监督、民意表达
通过深化制度和管理,村监委作为“基层民主监督第一力量、干群沟通第一桥梁”的作用逐步显现,主要取得了四方面成效:
确保了监督行为沿轨运行。《履职细则》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制度监督真空、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职、积极履职、高效履职设定了轨道。目前,武义县除因村“两委”残缺等原因未选举成立村监委的7个村外,其余村的村务监督工作均走上正常轨道。村监委作为民主监督第一力量的地位基本确定。
避免了监督工作失职缺位。村监委成员的法治意识、履职意识显著增强,人为干涉、阻碍村务监督问题明显减少,村监委与村“两委”闹无原则矛盾现象明显好转,村务监督工作整体效能明显提升。2012年,村监委上报乡镇纪委纠正调处的村级工程招投标、“三资”管理、村务招待费乱支出等问题达276件,同比增长120%。
提升了村监委会的公信力。村监委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换来的不仅仅是群众对监委个人的评价和社会认可,更提高了村监委会乃至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2012年,县纪委受理的村民信访举报中,实名举报较上年提高18.3个百分点;2013年前三季度,实名举报继续同比增长13%。
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监委作为干群沟通第一桥梁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务管理中大量的矛盾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纠正,有力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2012年,群众就村务工作到县纪委上访同比减少25%,越级访同比减少25.5%;2013年前三季度,上访件同比下降12.4%。
未来武义县应以“后陈经验”10周年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时期赋予“后陈经验”新的内涵,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不断深化完善,确保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对村监委制度的认识。不折不扣地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通过长期不懈地坚守和实践,使制度要求成为行为习惯,久而久之内化为文化素养,使法治思维真正成为广大民众思维方式,这应是基层民主实践的根本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形成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的互促共进。围绕村监委及时介入、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调解,变每月一公开为每周一公开,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手续规范,同时继续紧跟实践,在制度设计的细节、操作性、规范性上作探索和完善,努力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作出新的贡献。
高度重视并做好村监委换届工作。把村监委换届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引导,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把有原则、敢说话、善沟通、公信力强的人选出来,选好配强村监委班子,做好培训指导等后续工作,为村监委高效履职打好基础。
(作者为中共金华市委常委、武义县委书记)
责编/刘赫 徐艳红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