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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路径化的重要一步,对于推动相关实践的规范化程度,提高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化水平意义重大。然而,从立法的高度检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还存在司法文件规定本身不够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制定、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仍未明确等问题。对此,应该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制定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配套规则、建立常态化的评估机制来提升试点的效果并实现试点与立法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