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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副产盐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附产的盐产品,属工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加工制盐,因该盐产品禁止作为食盐,但可用于皮革加工、化工企业原材料等方面,故称作“工业企业副产工业盐”更为贴切。由于这类盐产品生成条件多样,成分复杂,一般多含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流入食用盐市场,危害性极大。为此,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和我省的《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对于此类盐产品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