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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事关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在明确生态流量重要性的基础上,对关于“生态流量”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梳理并分析,结合长江流域特色,提出了制定《长江流域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