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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一致”(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作为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在强化组织收入、有效防范发票虚开等领域起到了突出作用;另一方面,近年来伴随我国法制进程加速,税务机关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我国税收管理已进入新常态。但“三流一致”也存在自身法律冲突、实际征管质效等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