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海推进农村居住相对集中工作,要分类梳理户籍,厘清所涉农民集中居住区域人口构成状况;要考虑历史事实,细化宅基地建房资格权的界定;要实施分类引导,细化农民集中居住的操作标准;要实施多方案引导,提升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要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实现农民集中居住的资金平衡;要实施差别化管理,保障农民后续权益以及加强撤并区域后续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