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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公平问题,主要是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关系,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要扩大。改革工资制度只是收入分配问题的“冰山一角”。
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现代的问题。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收入分配就一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和事实充分证明,无论何种社会制度、国家性质如何,其财富分配的有效性对社会总财富的增长、社会稳定、社会成员的幸福感乃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都具有非常重要和决定性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民财富总量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与此同时,收入分配的问题也表现得更加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当下,有关收入分配问题的讨论热烈,但其中存在一些误区。
不能把收入分配与财富差距简单地联系起来
今天我们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千万不要和调节贫富差距混为一谈。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非常严重,并以此判断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已处于一种危险的边缘。这可能是一个重大的认识误区,中国的财富差距不是太大了,而是不够大。我们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合理的收入差距,可以激发社会成员的创业热情、聪明才智和工作激情。重要的是,分配方式的转变和富豪结构的转变。
不少媒体援引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称: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我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高。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地区)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指标表明,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地区)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高于中国。这种状况说明,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我国基尼系数连续上升值得警惕。
类似的讨论不绝于耳,好像是由于“基尼系数”过高,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最紧迫难题。如果简单地用贫富差距来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可能是一种错误。导致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非正常的分配市场。
中国过去的财富集聚方式主要集中在资源市场和资本市场,甚至“权力市场”,权力资本的暴利在扩大,腐败官员的比例也在逐年扩大。长期以来,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备,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基本上都受控于政府部门,真正的市场价格难以形成,交易价格往往是扭曲的。以低价获得矿山、土地等要素的企业,会轻而易举地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当的开采导致对环境的破坏等社会成本没有有效控制;国有企业贱卖使许多有权者获得了暴利,而大多数工人失业或收入下降;部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圈钱”;土地买卖,不断上演少数人暴富而大多数农民利益被严重剥夺的悲剧。而相关管理部门有可能会以寻租等方式,从中获取大量灰色收入。
中国现有的富豪主要来自于矿主、房地产开发商、上市公司大股东甚至极少数政府官员,我们非常缺少像比尔?盖茨、迈克?戴尔等这样通过高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而成就的富豪。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透露家中有七辆车时,社会评价一致正向,就是因为这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实现了市场经济“教育投入与财富产出相关”的效率法则。用高收入激励教育投入和创业、创新从而提高整个国家人力资本的素质,这一点毋庸置疑。
收入分配问题,其实质是公平的问题。收入分配方面发生的矛盾,主要是不公平的矛盾。如果进一步分析,“不公平”又可以区分为机会不公平、过程不公平以及结果不公平。在一般情况下,“结果”的不公平往往表现为收入差距的扩大,让人有一种直观的感受。而实际上,机会的不公平、过程的不公平才真正让人感到困惑,感到不安,感到愤怒。绝对的平均不叫公平,收入差距有值得肯定的部分。
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工资实行固定晋级,人为地压低了人力资本报酬,是不合理的。实践证明,“财富差距势能”太小会严重制约社会发展,影响社会总财富的增长,反而会加剧社会矛盾。让从事“高知”、“高技”职业的人获得高收入,符合市场经济法则,让真正通过创新、创业而创造财富的人成为富豪有利于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有利于增强我们的企业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我们迫切需要转变“富豪结构”。如果剔除现有通过 “资源市场、资本市场、‘权力市场’”成长的富豪和在“能力被部分剥夺”的背景下产生的少量贫困人群,我们的贫富差距并不大。
中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需要一种新型的“富豪结构”,我们甚至还要进一步扩大新的“贫富差距”,利用“财富差距势能”给创新者以鼓励。要理性地看待“基尼系数”,正确的贫富观有利于中国的健康发展,解决分配问题不要只拿“基尼系数”说事。
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不是贫富差距,而是分配不公、不当、不合理甚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合法。
我们不患不平而患不公!
不能把收入分配等同于工资制度改革
印度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有一句名言“最大的不平等来自能力的剥夺”。收入分配中大量存在着对参与分配者能力剥夺的现状,是导致收入分配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如,由于目前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还不健全,教育投入的价值并未充分体现,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帮凶。有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至于企业、政府领导让自己子女“潜规则”就业已不是新闻。显然,收入分配不是简单的工资制度改革。
已经数易其稿有望获批的《工资条例》,最终可能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的物价水平挂钩,并将最低工资标准和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列入《条例》。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虽然到目前为止无法看到具体的内容,但是,针对集体工资协商以及员工待遇的保护方面将是一个明显加强。确认工资增长与物价挂钩,既能保障普通职工的生活水平基本不下降,也体现了我国收入分配向前推进的积极信号。但是,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工资收入增长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方面。随着社会总财富的增长,提高普通职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趋势。实际上,国内目前已经相继有27个省区上调了最低工资,平均上调幅度超20%。但是简单将其与收入分配改革等同,则是一种误导。
从我国的收入分配现状来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在5-10倍之间甚至更高。而这些垄断行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他们享受着垄断利润,分配的是全民的公共财富,企业赚钱是“经营成果”,企业赔钱有国家财政补贴,员工照样可以加工资,员工的进出也没有完全遵循劳动力市场的“正常”供求规律。如在一家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任部门经理的一位国有企业职工,税后年薪80多万元,加上房补、车补、书费、健身费、休假补贴、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临时性的“福利”,实际收入在百万元以上。反之,大量的民营企业职工同为“国民”却不能和国企职工同样享受“国民待遇”,他们的进出企业要完全遵循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他们所在的企业也只能遵循市场的竞争规则获取正常利润,赔钱企业就要破产,员工连“泥饭碗”也要丢进水里不保。
所以,在发生劳资纠纷时,一方面员工也不愿意“过分较真”,因为企业真的破产了大家也不会好;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基层工会组织相对较弱,造成员工与企业在工资协商中处于明显的劣势,成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困难。如此,仅仅靠一纸《工资条例》又怎么能够保障收入分配的有效实现呢?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必然涉及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安排,包括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保障、创业、择业和就业机会,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等等。这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
只有不断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加强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建设城乡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保障体系投入,做好保障接续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生态功能区财政补贴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并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大力压缩行政开支,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公平问题,主要是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关系,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要扩大。希望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改变“分蛋糕”的方式,让居民吃到更多的“蛋糕”。
改革工资制度只是收入分配问题的“冰山一角”。
需要政府的力量,但更需要尊重市场规律
温家宝总理2月27日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按照总理此前提出的改革国民收入分配的要点,中国政府今年将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继续抓好扶贫工作。
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均主要表现为居民劳动力收入在整个要素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民众来说,劳动力收入是其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多数人唯一的财富收入来源。当劳动力收入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时,自然会导致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十分低下,消费支付能力小。要想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但中国的劳动力收入结构实在是太复杂了:农民的收入受制于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自然条件等多重因素,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自然条件不确定,农产品价格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城市居民由于缺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的收入无法准确界定。甚至出现一个公务员的招聘岗位出现一千多个应聘者,而一些民营企业却出现招工难,而有些公务员的岗位工资并不高。为什么出现如此差距?其实很明显,就是公务员岗位的实际收益无法用简单的名义工资来界定。在这样的市场制度严重短缺的背景下,政府指导往往缺乏效率。因此,一方面政府应着力于规范统一的市场制度建设,完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依据招聘应聘比确定岗位工资待遇等相关的动态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通过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通过建立公正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平台,保障就业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说:“如果一个政府部门拥有的权力特别大的话,你监督它就变得非常非常的难,那么,这个权力它就可以用于寻租,肥自己,损害大众。”“政府去做事带来的负面问题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多,而好处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因此,在如何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正和谐方面,我们更需要政府在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来保障分配的公正性,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为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
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现代的问题。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收入分配就一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和事实充分证明,无论何种社会制度、国家性质如何,其财富分配的有效性对社会总财富的增长、社会稳定、社会成员的幸福感乃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都具有非常重要和决定性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民财富总量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与此同时,收入分配的问题也表现得更加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当下,有关收入分配问题的讨论热烈,但其中存在一些误区。
不能把收入分配与财富差距简单地联系起来
今天我们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千万不要和调节贫富差距混为一谈。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非常严重,并以此判断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已处于一种危险的边缘。这可能是一个重大的认识误区,中国的财富差距不是太大了,而是不够大。我们是发展中国家,通过合理的收入差距,可以激发社会成员的创业热情、聪明才智和工作激情。重要的是,分配方式的转变和富豪结构的转变。
不少媒体援引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称: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我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高。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地区)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指标表明,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地区)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高于中国。这种状况说明,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我国基尼系数连续上升值得警惕。
类似的讨论不绝于耳,好像是由于“基尼系数”过高,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最紧迫难题。如果简单地用贫富差距来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可能是一种错误。导致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非正常的分配市场。
中国过去的财富集聚方式主要集中在资源市场和资本市场,甚至“权力市场”,权力资本的暴利在扩大,腐败官员的比例也在逐年扩大。长期以来,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备,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基本上都受控于政府部门,真正的市场价格难以形成,交易价格往往是扭曲的。以低价获得矿山、土地等要素的企业,会轻而易举地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当的开采导致对环境的破坏等社会成本没有有效控制;国有企业贱卖使许多有权者获得了暴利,而大多数工人失业或收入下降;部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圈钱”;土地买卖,不断上演少数人暴富而大多数农民利益被严重剥夺的悲剧。而相关管理部门有可能会以寻租等方式,从中获取大量灰色收入。
中国现有的富豪主要来自于矿主、房地产开发商、上市公司大股东甚至极少数政府官员,我们非常缺少像比尔?盖茨、迈克?戴尔等这样通过高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而成就的富豪。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透露家中有七辆车时,社会评价一致正向,就是因为这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实现了市场经济“教育投入与财富产出相关”的效率法则。用高收入激励教育投入和创业、创新从而提高整个国家人力资本的素质,这一点毋庸置疑。
收入分配问题,其实质是公平的问题。收入分配方面发生的矛盾,主要是不公平的矛盾。如果进一步分析,“不公平”又可以区分为机会不公平、过程不公平以及结果不公平。在一般情况下,“结果”的不公平往往表现为收入差距的扩大,让人有一种直观的感受。而实际上,机会的不公平、过程的不公平才真正让人感到困惑,感到不安,感到愤怒。绝对的平均不叫公平,收入差距有值得肯定的部分。
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工资实行固定晋级,人为地压低了人力资本报酬,是不合理的。实践证明,“财富差距势能”太小会严重制约社会发展,影响社会总财富的增长,反而会加剧社会矛盾。让从事“高知”、“高技”职业的人获得高收入,符合市场经济法则,让真正通过创新、创业而创造财富的人成为富豪有利于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有利于增强我们的企业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我们迫切需要转变“富豪结构”。如果剔除现有通过 “资源市场、资本市场、‘权力市场’”成长的富豪和在“能力被部分剥夺”的背景下产生的少量贫困人群,我们的贫富差距并不大。
中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需要一种新型的“富豪结构”,我们甚至还要进一步扩大新的“贫富差距”,利用“财富差距势能”给创新者以鼓励。要理性地看待“基尼系数”,正确的贫富观有利于中国的健康发展,解决分配问题不要只拿“基尼系数”说事。
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不是贫富差距,而是分配不公、不当、不合理甚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合法。
我们不患不平而患不公!
不能把收入分配等同于工资制度改革
印度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有一句名言“最大的不平等来自能力的剥夺”。收入分配中大量存在着对参与分配者能力剥夺的现状,是导致收入分配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如,由于目前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还不健全,教育投入的价值并未充分体现,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帮凶。有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至于企业、政府领导让自己子女“潜规则”就业已不是新闻。显然,收入分配不是简单的工资制度改革。
已经数易其稿有望获批的《工资条例》,最终可能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的物价水平挂钩,并将最低工资标准和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列入《条例》。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虽然到目前为止无法看到具体的内容,但是,针对集体工资协商以及员工待遇的保护方面将是一个明显加强。确认工资增长与物价挂钩,既能保障普通职工的生活水平基本不下降,也体现了我国收入分配向前推进的积极信号。但是,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工资收入增长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方面。随着社会总财富的增长,提高普通职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趋势。实际上,国内目前已经相继有27个省区上调了最低工资,平均上调幅度超20%。但是简单将其与收入分配改革等同,则是一种误导。
从我国的收入分配现状来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在5-10倍之间甚至更高。而这些垄断行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他们享受着垄断利润,分配的是全民的公共财富,企业赚钱是“经营成果”,企业赔钱有国家财政补贴,员工照样可以加工资,员工的进出也没有完全遵循劳动力市场的“正常”供求规律。如在一家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任部门经理的一位国有企业职工,税后年薪80多万元,加上房补、车补、书费、健身费、休假补贴、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临时性的“福利”,实际收入在百万元以上。反之,大量的民营企业职工同为“国民”却不能和国企职工同样享受“国民待遇”,他们的进出企业要完全遵循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他们所在的企业也只能遵循市场的竞争规则获取正常利润,赔钱企业就要破产,员工连“泥饭碗”也要丢进水里不保。
所以,在发生劳资纠纷时,一方面员工也不愿意“过分较真”,因为企业真的破产了大家也不会好;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基层工会组织相对较弱,造成员工与企业在工资协商中处于明显的劣势,成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困难。如此,仅仅靠一纸《工资条例》又怎么能够保障收入分配的有效实现呢?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必然涉及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安排,包括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保障、创业、择业和就业机会,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等等。这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
只有不断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加强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建设城乡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保障体系投入,做好保障接续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生态功能区财政补贴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并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大力压缩行政开支,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公平问题,主要是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关系,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要扩大。希望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改变“分蛋糕”的方式,让居民吃到更多的“蛋糕”。
改革工资制度只是收入分配问题的“冰山一角”。
需要政府的力量,但更需要尊重市场规律
温家宝总理2月27日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按照总理此前提出的改革国民收入分配的要点,中国政府今年将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继续抓好扶贫工作。
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均主要表现为居民劳动力收入在整个要素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民众来说,劳动力收入是其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多数人唯一的财富收入来源。当劳动力收入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时,自然会导致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十分低下,消费支付能力小。要想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但中国的劳动力收入结构实在是太复杂了:农民的收入受制于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自然条件等多重因素,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自然条件不确定,农产品价格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城市居民由于缺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的收入无法准确界定。甚至出现一个公务员的招聘岗位出现一千多个应聘者,而一些民营企业却出现招工难,而有些公务员的岗位工资并不高。为什么出现如此差距?其实很明显,就是公务员岗位的实际收益无法用简单的名义工资来界定。在这样的市场制度严重短缺的背景下,政府指导往往缺乏效率。因此,一方面政府应着力于规范统一的市场制度建设,完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依据招聘应聘比确定岗位工资待遇等相关的动态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通过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通过建立公正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平台,保障就业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说:“如果一个政府部门拥有的权力特别大的话,你监督它就变得非常非常的难,那么,这个权力它就可以用于寻租,肥自己,损害大众。”“政府去做事带来的负面问题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多,而好处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因此,在如何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正和谐方面,我们更需要政府在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来保障分配的公正性,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为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