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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汶川地震后,保险在应对巨灾风险中所凸显出的重要性,从日本、美国、新加坡三个国家的宏观地震保险体系和微观执行制度着手,从制度起源,专职机构,再保险、同业基金和基金免税三要素,保险运营方式等四个方面分析各国提供地震保险的特点及价值取向。并进一步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提出了建立我国地震保险制度的建议,即:建立政府牵头、保险业参与的保险体制;建构经营多元化、保单整合化的营运方式;制定易于理解、便于执行的保险条款;实行强调横向公平的保险政策;预设风险转移方案等。对于借鉴国际地震保险的经验,合理设计我国相关保险制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