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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之客体为信息的系统理论,中国学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即已提出;自90年代以来,欧美日本等许多学者论著、法律、国际文件均接受了这种理论或近似的概念。而在我国,有的学者至今对此十分糊涂(多数法官从判案实际而不是经院法学出发,反倒是清楚的)。一些论著中混淆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债权的客体、混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特点等等,多是从不了解信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