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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灾后重建,不仅仅是重建倒塌的营业厅,更重要的是打牢无形的地基,改善银行业自身的“抗震”能力。
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撼动了大半个中国,经受“余震”不断考验的,包括中国银行业。当一阵阵地震波袭来,看似纹丝不动的银行业“摩天大厦”。内部是否也曾有强烈的震感,墙角是否有脱落的石块,震后的大厦又应当如何加固?
余震不断
地震受灾严重的几个城市,都有庞大的银行贷款。据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截至2007年末,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州和广元市等几个主要受灾城市的贷款数额累计高达5000亿元,尽管并非上述所有贷款余额都会成为呆坏账,但地震将给其中相当部分的贷款带来风险——受灾地区的企业损坏严重,生产大部分停滞,有的企业甚至被夷为平地,完全丧失偿债能力,这比企业相关的贷款损失数目更为惊人;按揭贷款房屋在地震中严重损坏,贷款的抵押物已不能再使用,价值很低,或已毫无价值可言,债务人此生可能都无力或是无意愿再购买住房,或者不再顾虑个人债务信用问题,干脆停止还本付息,这些都将使金融机构呆坏账金额增加。
另外,各银行在灾区大部分网点的员工均有伤亡情况出现,这无疑加大了灾后重新营业的成本。与此同时,大部分营业网点也有—定的资产损失:倒塌的房屋、受损的设备、丢失的数据,这注定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银行业必须负重前进。
日前,中国银联决定免去受灾地区汇款的手续费。各行也表示对灾区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并遵循央行与银监会的紧急通知,允许企业和个人推迟还贷,不会对逾期还款者产生罚息。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着实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及时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持卡人和担保人已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将其作为呆账核销。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关注民生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银行的收入。
在百废待兴的地震灾区,企业短期内重新赢利面临严峻的挑战,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对银行来说可能意味着新的负担。国有商业银行在追求赢利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仍需苦苦寻找矛盾冲突的平衡点。
这些大震之后的“余震”,考验着中国银行业。
测试震感
以震中为圆点,荡漾开来的是一圈圈自9地震波。
根据各家银行在震区的分布广度与密度,此次地震中,损失最严重的是农行,其次是四川当地的城信社与农信社,再次是邮储银行。
由于大部分中等规模银行只在四川省的大城市开设分行,在四川省的市场份额仅为10%左右,因此所受损失有限。而那些分支机构深入到县区甚至乡镇的大型银行所受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农行作为“服务三农”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县域以下机构网点最多,在同业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网点受损、客戶影响都最为严重,可谓是银行业的“震中”。
四川当地的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也遍布县级以下城镇,损失较为严重。另外,由于重灾区一些基础设施的大项目都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所建,因此,国开行蒙受了相当的损失。这些机构是银行业的“重灾区”。
而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上的损失可能并不大。据有关数据,建行、招行、中信、工行、交行和中行估计在四川和重庆的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是5.6%、4.9%、4.9%、4.6%、3.2%、3.0%。再加上此次受灾严重地区为经济不发达地区,因此,其在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总量中的占比也就更小了。
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以农行为中心,城信社、农信社、邮储银行紧密围绕,国开行、中行、工行、建行及各家商业银行散布四周的震区图。
根基难撼
尽管地震总体上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但考虑到各行受损贷款有限,对银行业整体影响仍然是局部的。大银行完全有能力消化不良影响,小银行虽面临一些挑战,因其在灾区的网点有限,所受影响也在可控范围之内。
首先,由于本次灾区主要为县级以下城镇,个贷较少,即使有少量个贷,也主要由农行、当地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分担;上市的工行、建行、中行、交行也将面临部分不良贷款的损失,但其损失占比较低,其他上市银行面临的不良损失很小。正因为地震对几家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冲击有限,国际著名评级公司标准普尔也未因此次地震改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
其次,本次震灾对大企业的破坏较少,即使少数大企业遭受损失,也会得到政府的救助政策和社会的外部扶持,对上市银行的拖累有限。
最后,灾后重建将增加银行贷款需求,减少不良影响。增加的贷款需求不仅体现在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还会推动灾区外相关企业的增长。
风险显现
无论银行损失多少,这次地震已经让银行业绷紧了神经。地震所引发的毁坏房屋还贷等金融问题,连续考验着中国的巨灾金融管理。中国迫切需要建立巨灾的融资体系。
据悉,震后中国邮储银行和中国银行上演了一幕紧张的场景。因为这两者都还没有实现总行数据大集中,如果各自的四川分行信息系统遭到地震破坏,数据丢失,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所幸的是,成都没有发生大的灾情,这两家银行四川分行的数据系统也没有受到影响,邮储银行总行没有切换四川分行的数据,中行总行也没有接管西南信息中心的技术设施。但这有惊无险的一幕足以让银行业深思。
另外,地震引发的灾区金融风险余波不断,也将“地震险”推向了风口浪尖。自2003年,国家逐渐推出了关于地震险的政策,将地震险作为一个商业保险品种,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但单纯寄希望交由市场解决的政策却碰了钉子。
无力承担巨大风险的保险公司要么将保费提高到无法接受的地步,要么以种种理由回避消费者的需求,地震险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推广: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少借款人因节约支出而主动放弃投保房贷险,房贷险由此还出现大量退保。在贷款购房者看来,房贷险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该笔费用承担是不公平的。
保险覆盖率在地震受影响地区几乎为零,这使得该地区房屋抵押品毁损导致的贷款违约风险直接由银行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5月19日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解决震毁房屋还贷问题有所缓和,甚至银监会也提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的“四不方针”,但毕竟灾民还贷能力局限,以及保险体系的缺失,仍然折射出目前金融体系的某种缺陷。若对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的话,一旦灾害发生,银行至少不用为全部损失“埋单”。 在我国目前房贷险投保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商业银行对房贷险或地震险“埋单”。商业银行要找到规避风险的方法,授保不仅是购房者的考虑,更是商业银行自身规避风险的需要。经历了汶川地震之后,建立一个市场与政府结合的巨灾险制度已亟待解决,为巨灾“埋单”的保险制度体系也愈见清晰。
灾后重建
银行业的灾后重建,不仅仅是重建倒塌的营业厅,更重要的是打牢无形的地基,改善银行业自身的“抗震”能力。
现在核销灾区贷款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认定“无力偿还”。中国银监会出台的紧急通知只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件,并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人提出,根据这一文件,如果个人或企业贷款购买兴建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就可以被当作呆账核销,由银行埋单。但这种做法在—定程度上会引起道德风险。根据文件,只有在地震中遭受损失且的确无力偿还的借款才能被核销。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还要取得法院、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震毁,但借款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的,还是应该还款。而目前如何认定“无力偿还”还没有细则出台。银监会的文件中,没有将“借款人”区分为企业和个人。由于四川灾区受影响的个人贷款量不会太大,所以这次核销贷款的重点还应该是企业贷款。相比之下’企业贷款的核销比个人贷款要复杂得多,认定程序也格外重要。
其次,金融政策有必要采取向灾区倾斜的态度。6月初,央行决定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继续紧缩政策暂不对灾区金融机构实行,并给灾区进行再贷款。这是国内金融政策首次对部分地区采取“网开一面”的做法。农行也将对灾区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客户设置缓付期,同时对用于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各类新方法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以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这些看似“救人”的措施实则为“自救”。只有尽快打通通往灾区的资金链,注入足夠的“血液”并使其循环通畅,尽早实现灾区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转,才能更加有效地医治灾区“失血过多”的银行机构。
再次,地震过后的银行应该进行更具创造力及更加灵活的调整。地震中人们丢失了身份证和银行卡,或者已无法回忆起密码。应当推动紧急货款活动,从而帮助民众即使在没有完全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也能获得资金。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存储系统,譬如储户信息异地存储等,以应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灾害,在受灾地区计算机设备损坏的情况下,仍能调出有效的数据信息。
最后,银行业应与保险业建立联动机制。面对风险,防护屏障依次应该是保险、社会援助、政府。即个人应该通过买保险的方式为风险设下第一道屏障,在保险也不能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再由社会援助、政府来解决。而如今,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惨重,政府被推到救灾的最前端,背负起巨大的救灾压力和财政包袱。并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银行业予以支持,这使得银行业也蒙受了巨大损失。尽管政府与银行业慷慨解囊的行为令民众感动,然而,如果有健全的灾害保险体系,通过分散化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救灾资金来承担巨灾损失,由保险工具将风险转嫁,就可大大减轻政府的负担与银行业的风险。
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撼动了大半个中国,经受“余震”不断考验的,包括中国银行业。当一阵阵地震波袭来,看似纹丝不动的银行业“摩天大厦”。内部是否也曾有强烈的震感,墙角是否有脱落的石块,震后的大厦又应当如何加固?
余震不断
地震受灾严重的几个城市,都有庞大的银行贷款。据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截至2007年末,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州和广元市等几个主要受灾城市的贷款数额累计高达5000亿元,尽管并非上述所有贷款余额都会成为呆坏账,但地震将给其中相当部分的贷款带来风险——受灾地区的企业损坏严重,生产大部分停滞,有的企业甚至被夷为平地,完全丧失偿债能力,这比企业相关的贷款损失数目更为惊人;按揭贷款房屋在地震中严重损坏,贷款的抵押物已不能再使用,价值很低,或已毫无价值可言,债务人此生可能都无力或是无意愿再购买住房,或者不再顾虑个人债务信用问题,干脆停止还本付息,这些都将使金融机构呆坏账金额增加。
另外,各银行在灾区大部分网点的员工均有伤亡情况出现,这无疑加大了灾后重新营业的成本。与此同时,大部分营业网点也有—定的资产损失:倒塌的房屋、受损的设备、丢失的数据,这注定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银行业必须负重前进。
日前,中国银联决定免去受灾地区汇款的手续费。各行也表示对灾区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并遵循央行与银监会的紧急通知,允许企业和个人推迟还贷,不会对逾期还款者产生罚息。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着实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及时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持卡人和担保人已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银行也应将其作为呆账核销。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关注民生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银行的收入。
在百废待兴的地震灾区,企业短期内重新赢利面临严峻的挑战,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对银行来说可能意味着新的负担。国有商业银行在追求赢利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仍需苦苦寻找矛盾冲突的平衡点。
这些大震之后的“余震”,考验着中国银行业。
测试震感
以震中为圆点,荡漾开来的是一圈圈自9地震波。
根据各家银行在震区的分布广度与密度,此次地震中,损失最严重的是农行,其次是四川当地的城信社与农信社,再次是邮储银行。
由于大部分中等规模银行只在四川省的大城市开设分行,在四川省的市场份额仅为10%左右,因此所受损失有限。而那些分支机构深入到县区甚至乡镇的大型银行所受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农行作为“服务三农”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县域以下机构网点最多,在同业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网点受损、客戶影响都最为严重,可谓是银行业的“震中”。
四川当地的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也遍布县级以下城镇,损失较为严重。另外,由于重灾区一些基础设施的大项目都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所建,因此,国开行蒙受了相当的损失。这些机构是银行业的“重灾区”。
而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上的损失可能并不大。据有关数据,建行、招行、中信、工行、交行和中行估计在四川和重庆的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是5.6%、4.9%、4.9%、4.6%、3.2%、3.0%。再加上此次受灾严重地区为经济不发达地区,因此,其在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总量中的占比也就更小了。
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以农行为中心,城信社、农信社、邮储银行紧密围绕,国开行、中行、工行、建行及各家商业银行散布四周的震区图。
根基难撼
尽管地震总体上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但考虑到各行受损贷款有限,对银行业整体影响仍然是局部的。大银行完全有能力消化不良影响,小银行虽面临一些挑战,因其在灾区的网点有限,所受影响也在可控范围之内。
首先,由于本次灾区主要为县级以下城镇,个贷较少,即使有少量个贷,也主要由农行、当地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分担;上市的工行、建行、中行、交行也将面临部分不良贷款的损失,但其损失占比较低,其他上市银行面临的不良损失很小。正因为地震对几家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冲击有限,国际著名评级公司标准普尔也未因此次地震改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
其次,本次震灾对大企业的破坏较少,即使少数大企业遭受损失,也会得到政府的救助政策和社会的外部扶持,对上市银行的拖累有限。
最后,灾后重建将增加银行贷款需求,减少不良影响。增加的贷款需求不仅体现在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还会推动灾区外相关企业的增长。
风险显现
无论银行损失多少,这次地震已经让银行业绷紧了神经。地震所引发的毁坏房屋还贷等金融问题,连续考验着中国的巨灾金融管理。中国迫切需要建立巨灾的融资体系。
据悉,震后中国邮储银行和中国银行上演了一幕紧张的场景。因为这两者都还没有实现总行数据大集中,如果各自的四川分行信息系统遭到地震破坏,数据丢失,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所幸的是,成都没有发生大的灾情,这两家银行四川分行的数据系统也没有受到影响,邮储银行总行没有切换四川分行的数据,中行总行也没有接管西南信息中心的技术设施。但这有惊无险的一幕足以让银行业深思。
另外,地震引发的灾区金融风险余波不断,也将“地震险”推向了风口浪尖。自2003年,国家逐渐推出了关于地震险的政策,将地震险作为一个商业保险品种,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但单纯寄希望交由市场解决的政策却碰了钉子。
无力承担巨大风险的保险公司要么将保费提高到无法接受的地步,要么以种种理由回避消费者的需求,地震险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推广:据了解,2006年起,银行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房贷险,不少借款人因节约支出而主动放弃投保房贷险,房贷险由此还出现大量退保。在贷款购房者看来,房贷险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该笔费用承担是不公平的。
保险覆盖率在地震受影响地区几乎为零,这使得该地区房屋抵押品毁损导致的贷款违约风险直接由银行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5月19日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解决震毁房屋还贷问题有所缓和,甚至银监会也提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的“四不方针”,但毕竟灾民还贷能力局限,以及保险体系的缺失,仍然折射出目前金融体系的某种缺陷。若对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的话,一旦灾害发生,银行至少不用为全部损失“埋单”。 在我国目前房贷险投保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商业银行对房贷险或地震险“埋单”。商业银行要找到规避风险的方法,授保不仅是购房者的考虑,更是商业银行自身规避风险的需要。经历了汶川地震之后,建立一个市场与政府结合的巨灾险制度已亟待解决,为巨灾“埋单”的保险制度体系也愈见清晰。
灾后重建
银行业的灾后重建,不仅仅是重建倒塌的营业厅,更重要的是打牢无形的地基,改善银行业自身的“抗震”能力。
现在核销灾区贷款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认定“无力偿还”。中国银监会出台的紧急通知只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件,并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人提出,根据这一文件,如果个人或企业贷款购买兴建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就可以被当作呆账核销,由银行埋单。但这种做法在—定程度上会引起道德风险。根据文件,只有在地震中遭受损失且的确无力偿还的借款才能被核销。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还要取得法院、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震毁,但借款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的,还是应该还款。而目前如何认定“无力偿还”还没有细则出台。银监会的文件中,没有将“借款人”区分为企业和个人。由于四川灾区受影响的个人贷款量不会太大,所以这次核销贷款的重点还应该是企业贷款。相比之下’企业贷款的核销比个人贷款要复杂得多,认定程序也格外重要。
其次,金融政策有必要采取向灾区倾斜的态度。6月初,央行决定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继续紧缩政策暂不对灾区金融机构实行,并给灾区进行再贷款。这是国内金融政策首次对部分地区采取“网开一面”的做法。农行也将对灾区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客户设置缓付期,同时对用于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各类新方法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以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这些看似“救人”的措施实则为“自救”。只有尽快打通通往灾区的资金链,注入足夠的“血液”并使其循环通畅,尽早实现灾区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转,才能更加有效地医治灾区“失血过多”的银行机构。
再次,地震过后的银行应该进行更具创造力及更加灵活的调整。地震中人们丢失了身份证和银行卡,或者已无法回忆起密码。应当推动紧急货款活动,从而帮助民众即使在没有完全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也能获得资金。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存储系统,譬如储户信息异地存储等,以应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灾害,在受灾地区计算机设备损坏的情况下,仍能调出有效的数据信息。
最后,银行业应与保险业建立联动机制。面对风险,防护屏障依次应该是保险、社会援助、政府。即个人应该通过买保险的方式为风险设下第一道屏障,在保险也不能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再由社会援助、政府来解决。而如今,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惨重,政府被推到救灾的最前端,背负起巨大的救灾压力和财政包袱。并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银行业予以支持,这使得银行业也蒙受了巨大损失。尽管政府与银行业慷慨解囊的行为令民众感动,然而,如果有健全的灾害保险体系,通过分散化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救灾资金来承担巨灾损失,由保险工具将风险转嫁,就可大大减轻政府的负担与银行业的风险。